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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资本进入城镇化路径

作者:马维辉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3-12-20 23:55:00

摘要: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明确了今后推进城镇化所需要完成的6项主要任务,同时还讨论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马维辉 

    12月12日-13日,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明确了今后推进城镇化所需要完成的6项主要任务,同时还讨论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有媒体报道,国家开发银行预计未来3年我国城镇化投融资资金需求量将达25万亿元。

    巨额资金从何而来?民间资本在城镇化过程中有何机会?而财税体制下一步又将如何改革?针对这一系列问题,12月20日,《华夏时报》专访了长期关注和研究城镇化问题的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研究员、城镇化问题专家李晓鹏。

    《华夏时报》:城镇化需要的资金量有多大?是否存在资金缺口?

    李晓鹏:我们估算的是到2020年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是约40万亿。如果政府把债务控制在国际公认的安全范围也就是GDP的60%以内,假设中国经济以每年7.5%的速度增长,这段时间大概还有20万-25万亿的债务扩张空间,那么这个资金缺口就是大概15万亿至20万亿。国开行做过一个估算,未来三年城镇化资金缺口是11.7万亿,按照这个数据来计算,到2020年差不多就是30万亿。我们的估算其实还比较保守,但即便如此,资金缺口也非常大。

    《华夏时报》:如此大的资金需求量,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李晓鹏: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要“着力防控债务风险”,未来地方债务肯定会受到比较严格的管控。政府债务不能无限扩张,就需要创新融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到城镇化建设中来,采用非负债融资的方式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经济外部性比较强,成本回收周期长,盈利比较困难。要引入社会资本,就需要把它和其它能挣钱的业务捆绑起来,做成整体可盈利的。比如一条不收费的公路,让私人资本去投资,私人资本怎么赚钱?因为公路修好了会带动周边的土地升值,那就可以把修公路的投资责任跟周边一些土地的开发收益权利捆绑起来,负责修公路的投资者就可以获得土地增值的收益。当然,具体方式很复杂,但大的框架应该是:把政府补贴、项目特许经营权、土地开发权益和其它相关的盈利业务合理的组合,跟建设项目捆绑起来,就能让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变成有利可图的项目。

    《华夏时报》:那是否意味着民间资本将在城镇化建设中获得更多的机会?

    李晓鹏:城镇化进程给民间资本带来的机会很多,比较直接的是城镇化的基础设施投资。主要有以下几大块,第一是前面说过的通过投融资模式创新,民间资本进入一些原本不准进入,或者进去了也赚不到钱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在道路机场、交通枢纽、能源水务、园区开发等方面机会都很多;第二是传统城市建设的信息化改造,智慧城市建设,包括智慧住宅、智慧商业、智慧生产等,这也是新型城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第三是让人在城市里生活得更舒适的开发建设,比如产城融合、紧凑型城市、步行街区、低碳建筑等。把这些先进的开发理念引入到城镇化建设中来,同样也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方面。只要把以上三条当中的任何一条做好了,未来十年都会有数不清的投资机会。

    《华夏时报》:推进城镇化,需要财税体制如何进行改革?

    李晓鹏: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以及“部分社会保障、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维护等作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可以看出,中央地方的财税分配机制,基本方向是以稳定为主,不会出现大的变动。改革的重点不是调“财权”,而是调“事权”,就是中央在社会保障、基础教育方面要统筹起来,负担更多的支出责任。

    总的来说,就是福利性的开支,包括贫穷偏远地区的基础建设,中央要多承担,因为这些开支见效慢、难以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地方积极性不高,中央从全局的、长远的角度考虑应予以支持;搞建设搞开发的支出,以后地方要多承担,因为它会给地方经济带来直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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