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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踌躇“以房养老”

作者:叶琪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3-09-23 00:58:00

摘要: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叶琪 北京报道

    9月13日,这对曾任幸福人寿董事长的孟晓苏而言是不平凡的一天。
    这一天,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作为这一模式的最早倡议者和积极推动者,2003年,时任中房集团总裁的孟晓苏提出的《建立“反向抵押贷款”的寿险服务》得到了温家宝总理的批示,而10年后,这一建议终于被他的北大同窗李克强总理采纳。
    但这一政策空间的打开并没有令大多数保险公司兴奋起来。“不管是保险公司还是银行,现阶段都还不具备试点的现实条件。”9月18日,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冷静地对记者表示,此次“以房养老”的提出仍仅限于学术范畴,由于种种配套政策的不完善,距离真正的市场运作还有很长的距离。
险企有顾虑多观望
    10年来,保险业对“以房养老”的模式始终望而却步。
    实际上,当时保监会对温总理的批文反应还算迅速。2003年8月,保监会向国务院呈上《关于开办“反向抵押贷款”有关问题的报告》,报告在肯定我国引入“反向抵押贷款”具有重要意义的同时也提出有三个关键环节还需研究:一是房产价值的评估;二是投保人预期平均寿命的确定;三是财产权的处分问题。
    正是这三个关键因素令保监会颇为犹豫,没说让保险公司做,但也没说不做。虽然保监会在报告中强调,将在调研后起草试点方案,并进行论证,再报国务院批准实施,但此后却没了音信。2006年,孟晓苏创办幸福人寿并担任董事长,从一开始他的目的之一就是试水“以房养老”,但直到目前,公司仍没有出现任何相关业务。
    “这种金融产品必须采取政府主导和市场结合的模式。”在郝演苏看来,“以房养老”牵涉到金融业、社会保障、房地产等多个行业,需要管理层实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仅凭保险业是不可能有实质性推动的。
    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意见》中对这一模式的明确提法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与之前的“以房自助养老”、“倒按揭”、“反向住房抵押贷款”等提法有所不同。“明确了产品的保险属性,将巨大的养老融资市场划拨给保险公司。”招商证券分析师罗毅认为,由于保险公司拥有依靠生命表定价的机制,以及自身已有客户数据的经验分析,保险公司对自有客户采取“以房养老”或者“以保单养老”的服务提供方式比其他机构拥有更准确的定价权。
    据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对此次《意见》的进一步解释,该试点将由保监会牵头,会同民政部等部门,计划于2014年一季度出台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细则。
    记者了解到,对我国发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模式,目前国内学界有两种主流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商业银行有多年经营个人住房贷款的经验,对开发与房地产有关的金融产品经验丰富,且资金非常充裕,适合经营该业务;第二种观点认为人寿保险公司的长期资产占比较高,资产结构配置更合理,且寿险公司具有精算技术力量,具有经营养老金的业务优势以及丰富的理赔经验,更适合经营该业务。如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就认为,“以房养老”试点成功的关键是金融机构要能给老年人养老送终,解除老年人的后顾之忧,从这一点来看,保险公司开展住房反向抵押业务比银行更合适。
    与保险公司的观望态度相比,虽然已有银行试水“反向抵押贷款”,但实验的效果并不理想。2011年10月,中信银行推出针对中老年人的专属借记卡“信福年华”,规定凡年满55周岁的中老年人或年满18岁的法定赡养人以房产作为抵押,就可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养老,让“以房养老”进入可操作层面。
    在孟晓苏看来,中信银行的这一产品已接近反向抵押贷款,但本质上仍是银行贷款:要求每月还息、到期偿还本金,当债务人到期不还贷款时作为违约处置房屋,且只贷第二套房,每月得款较少。“这已是银行所能做的最大努力,真正引入反向抵押贷款还需要保险业上手。”
市场容量1.25万亿
    “以房养老”对保险业并不是没有吸引力。罗毅认为,随着1950年后生人步入老年,子女较少但房产较多的情况比较普遍,因此将部分房产用以养老支出是长期的转化趋势。另据华泰证券测算,如果参照美国反向抵押占寿险保费收入比,我国反向抵押年发放额度约400亿元,如按孤寡老人及失独家庭数量测算,理论总容量约1.25万亿元。
    虽然郝演苏认为,土地所有权、房产评估、税收等相关配套法律政策是目前保险公司试点“以房养老”的最大现实障碍,但在技术上的障碍并不大,因此“如果有10%的潜在客户,就有一定市场”。而根据孟晓苏设想,养老房产反向抵押贷款应该从失独老人和无子女老人开始做起,这些人合计有2000万,正好约占老人群体的10%。
    “其实只要市场认可,又能控制风险,这类业务的增量空间还是很大。之前也有公司进行过市场调研,包括中国人寿,虽说当时认为市场环境不成熟,难以推行,但大家应该都在一直关注相关政策的动向。”一位业内精算人士对记者介绍,根据业内研究者的精算模型,在保障保险公司效益的前提下,这类产品无论采取趸领还是年金的形式领取,对需求方都有着较大的吸引力。
    近来也有金融机构闻风而动。日前有市场消息称,上海银行和建信人寿目前正联手开发相关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产品,上海银行为主导,建信人寿则配合上海银行在领取年金等产品设计上做好对接工作。该产品可能设计成固定期限领取、终身领取等多种方式,在老人去世后,可以选择由金融机构出售房产,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也可以不出售房产,由其继承人偿还本息。
    在相关研究者看来,由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合同时间跨度长达十几年甚至更长,所面临的风险巨大,还要投入巨额的资金,因而寿险公司推出此项业务时要谨慎,在数据和人才储备方面做好充足的准备,同时要加大相关机构的合作力度,其中银行和保险合作的模式是比较合理和现实的方式。并且,寿险公司推出的相关产品应是年金支付方式为主的非传统型养老产品,而不同于商业银行推出的商业贷款性质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产品。
    不过,郝演苏对保险业在精算技术上的优势并不太强调,他指出银行也可以培育出一批类似保险精算师的测算人群,“其实就算保险公司做,也得成立专门的精算部门,这类业务最好由国家精算师负责”。他介绍,不少国家都有专门为政府服务的精算师体系,在养老金、社会保障等方面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精算咨询服务。
    此外,在相关配套政策中,养老金给付标准的统一是郝演苏认为的一大难题:我国各地房价差距悬殊,如果该业务在全国大范围推行,如何突破这种空间限制?他指出,这就需要成立官方认可的权威专业机构来负责房屋价值的评估,这样既能照顾到老人的利益,也能保证金融机构的合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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