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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扶贫项目变身在售楼盘

作者:刘力图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3-07-26 23:29:00

摘要:2013年6月27日,一场诉讼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广东省人民政府罕见地成为行政诉讼纸上的被告。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刘力图 广州、东莞报道

    “这曾经是当年的扶贫项目。”一位不愿具名的东莞麻涌镇东太村村民所说的是他们村的一个在建楼盘,他对记者表示,村民之所以一直没有放弃上诉,是因为集体土地被“骗征”和“贱卖”,并转身成为开发商的房地产项目。
    2013年6月27日,一场诉讼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广东省人民政府罕见地成为行政诉讼纸上的被告。因不服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西门坊102亩耕地为国有建设用地,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后,东莞市麻涌镇东太村西门坊的76位村民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告上法庭,开始了一场因征地引发的“民告官案”。
扶贫项目变房地产开发
    “起诉书上的‘西门坊102亩耕地’目前为在建的楼盘,部分单位已经在今年年初进行首批出售。”麻涌镇东太村村民赵东(化名)语带激动地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多位村民指出,“被骗征”和“被贱卖”的这些土地,正是目前离该村西门坊牌坊数百米的在建楼盘信鸿熙岸花园所在地。
    据信鸿熙岸花园销售人员介绍,该盘北向东太村、东为继续开发用地,西面正对着麻涌小学,南面也是一片蕉林地。“楼盘的土地性质没有问题,当年是老板跟镇政府谈下来的项目,经过政府土地出让所得,要追究也是政府的责任。”销售人员向记者如此回应村民的异议。
    随后,为了证明该楼盘产权的合法性,销售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盖有公章的销售合同,合同写着信鸿熙岸花园的开发商东莞市宝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出让的方式取得东莞市麻涌镇东太村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为期70年。而且,合同里明确指出,其土地使用权证书号码。
    上述信息与记者在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查询到的销售合同如出一辙。然而,受访的村民口中一直强调,当时被告知是支持村里招商引资的扶贫项目,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并非商住用地。这意味着,对于土地性质如何从扶贫项目的工业用地,改变为房地产项目的商住用地,村民毫不知情。
    “这中间很多手续并没有经过村民的同意。”一位麻涌镇政府知情人士向记者坦言,村委2004年向村民征地,的确是出于引进扶贫项目华丽斯洗水项目,解决当地就业难、缺大项目的难题。
    目前,多个招聘网站还保留了华丽斯项目当年的招牌信息,公司资料一栏写着“东莞市华丽斯制衣洗水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东太村东太工业区”。
    然而,因为环评不过关、当地政府发展经济思路发生转变,存在较大污染的华丽斯洗水项目在2009年夭折,但村委所征的耕地却并没有回归村民手中。
    据悉,东太村村委会曾于2011年9月出具一份该房地产项目的用地手续情况通报,称华丽斯项目失败后,2009年9月,麻涌镇政府与华丽斯项目投资方协商,对该国有用地实施收回,归入政府储备用地。随后,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对该地块进行挂牌出让,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开信息显示,东莞市宝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竞得位于麻涌镇东太村的编号为2009G048的土地,占地9万多平方米,最后成交价为9150万元,折合楼面地价仅为503元/平方米,价格相当低廉。
    记者从东莞房地产业界人士处了解到,东莞市宝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开发商信鸿集团旗下子公司,于2009年在麻涌镇首次拿地,拿下的正是信鸿熙岸花园项目的地块。项目定位为大户型高端洋房社区、宜居型中小户型社区。
村委征地的“陷阱”
    在这批状告省政府的村民看来,村委以扶贫项目名义,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代替村民以租代征,作出征地的决定,而省政府则批准村委的征地申请,属于“骗征”。
    据媒体报道,村民提供的2004年1月份签署的相关土地征用协议显示,麻涌镇东太经济联合社从该镇东太村东村塘北经济社、塘南经济社征用土地,补偿方案以每亩计算补偿给乙方征地款本金15000元、征地青苗款2000元,征地倒蕉及土地附着物拆迁款100元,征地补偿款1500元。征地各生产队面积附表中则明确显示,共征用西门坊三个生产队的蕉林102.014亩。
    不过,赵东等多位村民告诉记者,直到上诉期间,委托律师才获得上述“征地方案”和“赔偿方案”,此前村民对此并不知情。在村民看来,村委干部在并未取得全村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在协议中以村经济联合社的名义作为征地的乙方,而并非村民,且“征地协议”中仅有村委个别干部的签名。
    此外,村民告诉记者,他们每年从村委处获得数百元的分红,是村委会以征用土地的名义发放的征地费用,土地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如今,村民手上依然拥有《东莞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然而,在该案件庭审期间,广东省政府委托代理人却提供了上述土地已属国有建设用地的根据。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于2005年11月10日出具文件《关于东莞市华丽斯制衣洗水有限公司申请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规定,该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50年,期满后,东莞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不动产归东莞市人民政府所有。
    某知名房企法务部负责人曾经历过多次类似的土地纠纷案,他向记者解读称,该批复已经等同于省政府同意村委征收土地的申请。
    上述麻涌镇政府知情人士透露,在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后,土地的所有权已经不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即使挂牌出让,也不需要重新作出征地补偿。他坦言,要是按照商住用地征收,补偿金额会更多。
    “全国多个地方相似,村委在征收土地时通常会对村民隐藏着不平等的信息。”他表示,除非是政府人士,一般人看不到“收归国有”的隐藏条件,但这已经表明村委存在以租代征、且代替村民同意征收土地的嫌疑。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权限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即市、县、乡级政府无权征地。
    而记者从东莞房地产业界人士处了解到,上述争议用地所在的东太村为扶贫村,该村所在的东莞麻涌镇政府的扶贫思路是带动各村以土地、资金等形式,入股优质产业项目,其中,房地产项目发展较快。麻涌镇虽然不是东莞房地产的热门镇区,但因有连接广州、深圳、珠海等区域的优势,开发商看好当地的楼市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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