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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禁售PE产品

作者:姚博海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3-01-26 00:12:00

摘要:银行受限,PE投资的资金链不能断,募资自然成为重点,逐渐兴起的第三方机构成为了最大受益者。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姚博海 北京报道
    针对华夏银行PE理财产品所出现的问题,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在年度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严禁银行销售私募股权基金(PE)产品。对于本已募资艰难的PE基金而言,银行渠道的收紧无异于雪上加霜。与此同时,对PE产品觊觎已久的第三方机构则将因此获利。
    PE乱象搅乱市场
    在目前银行发售的PE产品中,主要通过零售和私人银行两种渠道发售。私人银行渠道所发售的产品门槛至少在500万以上,因为一只VC/PE基金的募集门槛通常最低设置在500万。而在零售渠道,大到百万,小到10万的“PE理财产品”则随处可见。
    基石创投董事总经理陈延立告诉记者,事实上PE产品想要进入四大行私人银行部的产品线非常困难,以招行为例,对于PE公司的产品有严格筛选,截至2012年,其发行的产品不会超过10家公司,而且这些产品只针对投资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高净值客户。
    陈延立介绍说,从2009年创业板开启之后,PE行业就逐渐变得浮躁。突击入股等快进快出的暴利催生了一些并不是很专业的PE公司诞生。在高回报的诱惑下,投资者很容易被这些PE公司吸引而购买产品。但是近年来A股表现不佳,IPO通道也逐渐收紧,对于这类公司来说募资已经愈发困难。
    “一些小PE公司通常会与一些中小银行的地方负责人搞好关系,这类银行发行产品往往不需要经过总行审批,分行负责人或者某一销售经理权限很大。他们会把这些产品包装成银行理财产品上线来吸引投资者,只介绍高额收益率而不揭示风险,投资者也因此蒙受损失。”陈延立说。
    华夏银行所爆发的问题引起了投资者对于PE产品的关注。对于普通个人投资者而言,他们并不了解PE投资中存在的风险:首先,PE投资在投资期限上有一定限制,中途退出会有惩罚性措施;其次,PE投资并不是一种保本型产品,根据GP(一般合伙人,即PE公司负责投资的人)最终投资情况来结算获利,在前几年股票市场不错的情况下,PE投资回报较高,但在近年股票市场下跌的情况下,PE投资的风险不断加大。
    私人银行期待“特别关照”
    “我们合作的几家银行给我的消息是还没有接到确切的限售文件,它们普遍认为限售可能只针对零售业务而非私人银行业务。”对于一直负责募资的陈延立来说,银行PE产品的限售是一件意料之中的事情,但究竟限制到什么程度,目前还无法判断。
    在此前银监会年度工作会议上,有关负责人要求“严禁销售私募股权基金(即PE)产品,严禁误导消费者购买,实行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分账经营、分类管理”。
    “会议上的确是提出了限售PE产品,但目前关闭的是零售网点的这类产品,至于私人银行的产品是否关闭,目前还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一位股份制银行私人银行部负责人介绍。2009年,针对当时出现的银行理财产品将资金用于投资股票、PE等问题,银监会曾下发通知,严禁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但私人银行则不受限制。
    利益是私人银行不忍割舍PE业务的关键。一位人民币基金的募资负责人告诉记者,银行发行PE产品的收益主要来自于两块:一是与GP进行管理费分成,一般来说,GP在募资完成后每年会收取1%-2.5%不等的管理费,其中有50%-60%要交给银行;二是投资业绩分成,GP在募资时通常会在协议中写明预期收益率,只有超出预期收益率,GP才能在超出部分进行提成,而这部分提成中的10%则要交给银行。
    投中集团分析师冯坡认为,尽管私人银行和零售网点的PE产品有所区别,但一些银行的私人银行理财产品往往也是通过零售,即使零售PE产品受限,对于私人银行PE发行也会有所影响。
    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PE高收益的背后隐藏的风险是其无法承受的,因此投资还是应当以收益预期相对稳健的产品为主;而对于风险承受能力较强、有一定投资能力的高净值客户来说,选择PE产品也应当对GP团队有所了解,不能只听银行等渠道销售人员的片面之词而来决定是否投资。
    第三方机构渔翁得利
    银行受限,PE投资的资金链不能断,募资自然成为重点,逐渐兴起的第三方机构成为了最大受益者。
    李军豪(化名)是一家第三方机构投资部负责人,从去年12月到今年1月初,他所见过的PE机构不下50家。其中既有人民币基金,也有美元基金。找到李军豪的目的无外乎只有一个——募资。
    “一位美元基金的负责人告诉我,他们正在募集一期1.5亿规模的人民币基金,但是募资的困难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在美国,LP都是一些社保和养老基金,投资金额很大。但在国内他们只能去找个人投资者,银行那里很难排上队,所以就找到了我们。”李军豪介绍说。
    不过,对于这些PE机构来说,第三方机构也并非是“善主”。其收取的费用并不比银行低多少。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诺亚财富目前与PE的合作费用有两部分:一是收取募集金额的1%作为初始费用,同时在存续期内,收取PE机构管理费的一半。不论GP最终投资如何,这部分费用都是实打实地存在。
    清科集团研究中心分析师张国兴认为,禁止银行代售PE产品意味着第三方机构失去了最大的竞争对手。VC/PE对于第三方机构的依赖将逐步提高。但同时,目前第三方理财可以代销的产品种类加多,包括信托、阳光私募产品、公募基金、VC/PE基金等,其中仅有代售公募基金需要申请牌照,其他产品目前尚没有明确的准入资格和监管措施,因此,随着产品线的不断丰富,第三方理财机构是否也会纳入监管值得关注。
    作为PE机构自身,在银行渠道受限的情况下也开始做出一些改变。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达晨创投董事长刘昼便表示,LP的机构化将成为趋势。尽管银行依然掌握着主要的LP渠道,但这部分LP大多是个人投资者。其风险承受力远远不及机构投资者。
    据冯坡介绍,目前的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国开行、社保等政府机构、大型民营企业以及地方的引导基金。“在未来的募资中,大部分PE机构可能都必须选择机构投资者作为主要的LP,但目前这类机构投资者对于项目筛选很严格,大部分PE机构很难从他们那里获得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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