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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禁销PE产品是把“双刃剑”

作者:杨中华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3-01-23 23:04:00

摘要:凭借着银行的平台优势和客户资源,不同银行都会向PE机构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杨中华 北京报道
    “一刀切似的全面禁止银行代销私募股权基金(下称‘PE’)并不妥当。”1月22日,中央财经大学银行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坦言。
    1月14日,银监会在召开全国监管工作会议上强调严禁银行销售PE基金产品。叫停代销PE就像一把双刃剑,虽然有利于风险控制,但也将大幅减少银行收入,而那些PE机构则面临供血渠道的收窄,甚至枯萎。
    禁销“双刃剑”
    一位私人银行的客户向本报记者透露,虽然现在PE基金没有前几年的收益率高,但对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者来说,PE基金仍是首选产品之一,如果全面禁止银行代销,银行客户的投资标的物将大大减少,如此一来,银行将面临着高净值客户的流失。
    对银行而言,禁止代销PE基金后,更面临托管费等一系列费用的消失,从而减少了其中间业务的收入。
    实际上,在PE基金火爆发展的近几年,银行早已全面、深度地参与到了其整个流程中。如有些银行以成立境外子公司的方式参与PE公司的股权投资。而更有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等,因设立境外子公司成本相对较高,便以基金募资、基金托管、投资顾问等形式实现与PE机构的合作。
    一位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凭借着银行的平台优势和客户资源,不同银行都会向PE机构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比如浦发银行曾推出包含“智、融、投、贷、管、退、保”七大子方案的股权基金综合金融服务创新,从募集设立、账户管理、项目投资、投后管理和投资推出等各环节为PE机构提供全过程、综合性金融增值服务。
    上述银行人士指出,从浦发银行设计的综合服务方案可以看到,整个银行业参与PE的基本流程,而这也意味着,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将增加。例如,PE基金募集时会有募资服务费用、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等,募资服务费一般占募资总额的1%-2%。而在募资完成后,资金自然而然会托管至该行,因之而产生的托管服务、投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又会产生收入,如仅托管费用就包括账户开立费、安全保管费、交易结算费等。
    “在参与PE的过程中,对产品的超额收益分成也是银行收入的主要部分,一般能够取得超额收益的10%-20%。”上述银行人士指出。
    目前,银行已经在PE行业里扮演了重要的渠道角色,既为PE市场提供了优质的客户资源和服务支持,也是银行本身吸引客户、增加自身中间业务收入的一大途径。
    私人银行或不禁代销
    一股份制银行的私人银行经理认为,对于监管层提出的禁止代销私募股权基金,应该不会包括私人银行部门,禁止的则是商业银行零售部门。在监管机构之前发布的理财资金管理通知中也没有禁止私人银行投资这类产品。
    民生银行发布的2012年私人银行报告认为,有超过一半的高净值人士打算在未来的五年中增减创新产品(PE产品和信托类产品)在个人投资组合中的比重。
    本报记者注意到,不少上市银行在2012年半年报中都表示,其私人银行业务将积极发展PE等产品,如果监管层一刀切地禁止银行代销PE产品,则对部分银行的私人银行发展不利。
    “这种监管值得商榷,对于不同的情况应该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郭田勇一再阐述他的观点,“对于零售客户可以考虑禁售PE基金产品,但对私人银行中的高净值客户及能承受高风险的投资客户,配置PE基金产品其实是不错的选择。”因此对代销PE基金产品不能够一刀切全面禁止。
    “银行理财经理在介绍产品时,除了要主动提示风险、合规销售外,银行也应该考虑改善考核机制,而投资者也应该提高自身的投资观念,区分高风险产品,不能简单地认为银行出售的高风险产品就应该有高收益。”一位理财经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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