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老板潜逃始末
摘要:叶彦荣原本希望借助高利贷搭建起连锁经营而上市,通过上市融来的资金偿付高利贷债务,不过,他未能支撑到上市。
中国最大的网络电信充值商厦门捷通达网络公司老板叶彦荣被台湾移交大陆一事,被媒体冠以“携5.6亿巨款投奔台湾小三”标签后广受关注。据了解,曾为吴英案进行辩护的北京律师张雁峰日前受叶彦荣家属委托代理此案。
1月7日,张雁峰对《华夏时报》表示,他两次会见叶彦荣,叶称赴台并非潜逃,而是躲避债主逼债,并意图在台湾启动运行平台继续经营。至于媒体先前报道其携款5.6亿则为谣言,他实际携带的现金只有82万港元。
据介绍,如同吴英及其本色神话一样,叶彦荣案也是一起因借用高利贷而最终崩溃的典型样本。从2008年到2012年间,叶彦荣吸收了8个朋友共计7亿多元的高利贷,每月利息从3%到7%不等,最高一个月支付了8000万元利息。
高利贷摧垮上市梦
2012年11月1日上午,在全国拥有1400家连锁直营店的厦门捷通达公司突然通知员工放假,此前一直经营正常的公司内部一片混乱。因为找不到实际控制人叶彦荣及其妻何娣,员工们无法拿到10月份工资,随即哄抢公司电脑等物件。
厦门捷通达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册资本1.05亿元,为“一站式网络服务平台”。公司最初主营手机网上充值业务,后扩展到包括代收车辆违章罚款、代销票务等中间服务,定位于社区便民连锁直营店。案发前,捷通达在厦门一些主要社区周边开设有18家直营店,颇有知名度。
据介绍,捷通达最赚钱的部分是网上充值业务,公司与移动、电信等合作,占据了手机网上充值业务一半左右的市场份额。最火爆时,一天的充值金额超过6000万元,是国内最大的网络电信充值商。
据张雁峰律师转述,其赢利模式是,用户通过捷通达与网站合作的充值页面为手机充值100元,只需支付99元,而捷通达为手机完成充值,其成本只有98元或更低,这其中1%左右的差额就是公司利润。“因为运营商要求先行购买产品,叶彦荣必须垫资经营,于是借用高利贷,月息为3%到7%不等。”张雁峰说。
叶彦荣的一位亲属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手机充值业务起初做得非常好,但叶彦荣认为手机充值受运营商影响很大,一直想发展其他业务。后来,他开始着手建立社区服务店,并于短时间内在全国七个城市全面铺开,最高时曾有1400多家门店,仅厦门一个城市,就有60多家连锁店。
“这一商业模式具有可行性,而且项目远景很好,目前包括淘宝、京东都相继重金投入线下市场就是证明。”该亲属说,这一商业模式的最大问题是投资回报周期长。最初,一直靠手机充值的利润补贴社区服务店的开销,但因运营成本不菲,加之高利贷利息畸高,捷通达不堪重负。
据介绍,叶彦荣以个人名义向8人借用高利贷7亿多元,并非外界传言的9.92亿。“最高时一个月支付了8000多万元的利息。”该亲属说,从他现在掌握的银行数据来看,从2012年6月开始至2012年10月,叶从银行账户中支付给其中一名放贷人的利息就高达2.28亿元,平均每天150余万元。
张雁峰律师转述,叶彦荣原本希望借助高利贷搭建起连锁经营而上市,通过上市融来的资金偿付高利贷债务,不过,他未能支撑到上市。
卷款5.6亿实为82万港元
叶彦荣案件被关注,源自台湾媒体的报道。
自2012年11月捷通达“突然死亡”后,未领到工资的员工和高利贷放贷人四处寻找叶及其妻何娣未果,遂向警方报案,警方随后根据线索向台湾方面发出了协查通报。台湾警方在2012年12月中旬将避于台中的叶及其妻女抓获,同时控制一名协助叶逃亡的台籍女子金某。12月17日,叶及其妻女由台湾移交大陆,现羁押于厦门市第一看守所。
2013年1月8日,张雁峰律师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表示,叶彦荣在会见时承认与金某的关系,但所谓“卷款5.6亿人民币”是讹传,他实际只携带了82万港元赴台。关于入住高档酒店一事,叶彦荣表示,因为人民币与新台币的汇率大约是1∶4.67,折算下来,每天的吃住消费约合人民币2000多元,在台湾这样的消费谈不上豪奢。
据张雁峰转述,叶彦荣还强调,“逃台”是暂时回避追债压力,而他还准备在台湾启动工作平台继续经营。叶彦荣强调,他所借高利贷主要用于公司运营和支付利息,也包括购买部分经营性房产。资金往来皆通过银行转账,有据可查,并未用于个人挥霍,不存在非法占有问题。
至于“澳门赌博”一事,叶彦荣表示,由于无力还债,自己曾在澳门参赌,想拼一把,如能赚到钱就可以还债,结果没有成功,但也没有赔钱。另外,参赌的钱并非此前所借的高利贷,而来自于珠海一名专门为澳门赌博提供赌资的人士。
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
“这是高利贷引发的又一起悲剧。”曾代理过吴英案的张雁峰律师认为,借用高利贷搞实业,有时成了饮鸩止渴。
在叶彦荣父亲看来,儿子是极其优秀的。他写给《华夏时报》的书面材料显示,叶彦荣出生于1982年,1998年从福建宁化职专电脑专业毕业,17岁应征入伍,成为一名武警消防员。在部队服役期间,他利用空余时间刻苦钻研计算机和业务技术,并顺利取得了计算机本科文凭,他的聪明和努力得到了部队领导和战友们的好评,并在入伍第二年入党。
叶父表示,叶彦荣从部队复员后就一直想做一番大事业,2008年创办捷通达,很快在厦门、福州、泉州、北京、太原、石家庄、重庆等城市设立社区服务店,公司自设立以来从没欠过员工工资和其合作伙伴一分钱。叶父说,儿子是个很善良的人,讲义气、仗义,对亲戚朋友非常热心,谁有难处他都愿意帮助。
“他根本不是网络上报道的骗钱和携巨款潜逃的人,一切都要以证据说话,我相信警方会让大家看到事情的真相。”叶父说。
张雁峰律师表示,在会见时,叶彦荣也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他说,7亿多元的高利贷均来自于自己的8个朋友,借钱之前就熟悉,不属于特定的社会公众。另外,所借款项基本上都用于经营,包括开店、租房、员工工资等,没有肆意挥霍,家里只有一套住房和两辆汽车(奔驰、宝马各一辆),都由公司占用。
不过,叶彦荣承认,自己在借钱用途上向放贷人说过假话。比如,借款500万元,其中只有400万元用于手机充值业务,而另外的100万元转用于直营店的开销。
“我从会见情况来看可能要为其做无罪辩护。从性质上来说,叶彦荣的行为是民事欺诈,而非刑事诈骗。”张雁峰律师解释,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借款人主观上是否有不还钱的故意、是否有能力还钱,以及是否努力还钱。从目前情况而言,叶彦荣一直在努力,只是最终被高利贷压垮,明显不符合刑事诈骗的构成要件。
不过,张雁峰承认,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中,很多地方会交叉,如何认定存有争议。另外,叶彦荣案虽然只涉及8位放贷人,但是否能被法院认定为非特定公众,无法预料。吴英案也仅涉及7名放贷人,但多级法院并未采纳辩方主张的“属于特定公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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