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标签

首页财讯正文

中国首次制裁外企价格垄断

作者:佚名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3-01-04 11:38:00

摘要: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瀚宇彩晶6家企业在2001年至 2006年期间,利用优势地位,违法所得2.08亿元。

  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透露,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瀚宇彩晶6家企业在2001年至 2006年期间,利用优势地位,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涉案液晶面板销售数量合计514.62万片,其中,三星82.65万 片,LG192.70万片,奇美156.89万片,友达54.94万片,中华映管27.06万片,瀚宇彩晶0.38万片,违法所得2.08亿元。

  国家发改委已依法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没收3675万元,罚款1.44亿元,经济制裁总额达3.53亿元。其中,三星1.01亿元,LG1.18亿元,奇美9441万元,友达2189万元,中华映管1620万元,瀚宇彩晶24万元。

  据了解,自2006年12月开始,国家发改委多次收到举报材料,反映上述六家企业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2001年至2006年期间,六家涉案 企业在台湾地区、韩国共召开53次“晶体会议”,针对全球市场交换液晶面板市场信息。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液晶面板时,涉案企业依据“晶体会议”协商价格或 互相交换的信息,操纵价格,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涉案的六家企业已提出整改措施:一是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承诺 尽最大努力向中国彩电企业公平供货,向所有客户提供同等的高端产品、新技术产品采购机会;三是承诺对中国彩电企业内销电视提供的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 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

  此次反垄断调查和处罚,维护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助于深化这些液晶面板企业与中国彩电企业的合作,有效提升中国彩电企业竞争力,促进行业发展并惠及消费者。

  据中国电子视像协会依据2011年中国液晶电视行业数据测算,仅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就可让国内彩电企业每年节约成本3.95亿元。

  据悉,截至目前,TCL、创维、康佳、长虹等国内九家主要彩电企业已收到了1.72亿元退款。(来源:中新网)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