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转制破冰
摘要:方政府及民间资本希望小贷的股东做主发起人和大股东,从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银行。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杨中华 北京报道
9月28日,“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及民企可以作为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的消息一经温州市政府发布,苍南联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信小贷”)和乐清正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正泰小贷”)的总经理朱良建、刘阳便忙起了转村镇银行的具体实施方案,联信小贷是温州首家成立的小贷公司,而正泰小贷则由著名的民营企业正泰集团发起设立,两者在浙江小贷实力榜中排名靠前。
温州金融办明确表示,各发起企业按照金融综合改革“12条”实施方案的要求,在10月20日之前完成筹建报批工作,最终由国家和省相关部门正式批复确认其发起资格。
一位监管机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在国家下发民资进入金融机构的意见之后,银监会明确表示认真落实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有关的政策,扎实抓好《实施意见》的落实工作,争取在年内推动几家条件成熟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转制为村镇银行。
谁做大股东
一位长期跟踪地方金融的人士认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小贷公司等都希望能够推动小贷公司转制村镇银行,但是目前两方的诉求点仍有分歧。地方政府及民间资本希望小贷公司的股东做主发起人和大股东,从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银行。但是目前,银监会显然希望银行业金融机构做主发起人及大股东。
那么,在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内,双方分歧会否弥合?
四年前,监管机构开始试点小额贷款公司。短时间内,小贷公司的数量得到充分发展。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贷公司5267家,贷款余额4893亿元。
在小贷公司试点一年之后,银监会《小额贷款公司转制设立村镇银行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小贷公司转制村镇银行的准入条件、程序要求和监督管理。根据银监会的要求,早期试点的一批小贷公司如果能够满足准入条件,就可以顺理成章地转制村镇银行。同时,国务院在3月份也下发了温州金融综合改革“12条”,小贷公司转制村镇银行位列第二条。
在温州金融综合改革6个月后,温州发布了首次9家民营企业发起或创办新型金融机构名录,包括联信小贷、正泰小贷作为主发起企业转制村镇银行,安徽方兴置业有限公司、新明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东电器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企业设立村镇银行。不过,温州金融办也表示,递交材料之后,主发起人及大股东依然由国家以及相关的监管部门批复确认。
监管博弈
在近五年的时间内,虽然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发展迅速,但是在实际经营中也遇到一些困难。作为贷款公司,资金最为重要。除了注册资本以外,按照银监会的要求,小额贷款公司能够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不超过资本净值的50%。
一早期成立小贷公司的总经理向记者表示,如果小额贷款公司能够转制成为村镇银行,那么资金压力就会减轻很多。转制村镇银行之后,就能够吸收存款,进行放贷,而不是仅仅依靠注册资金。同时,转制以后,就成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够享受到一些政策优惠,而小额贷款公司则是工商企业,没有类似优惠政策。
虽然转制村镇银行有着诸多好处,但是在转制过程的规定中,监管机构和政府、民营企业则有着不同的考虑。
小贷公司的股东显然不希望辛辛苦苦扶植几年的“儿子”在开花结果之时将大股东的位子让给银行业金融机构,而监管机构也有自己的考虑,“虽然银监会有意促使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进而落实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有关政策。但是,银监会担心民间资本入股之后,会导致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缺陷、关联关系复杂以及关联交易频繁等一些问题出现,进而影响到银行业的稳健运行。”上述监管机构人士告诉记者,“基于对风险的防控,监管机构对于转制村镇银行一再要求必须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要发起人,并要求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5%。也是希望能够在转制村镇银行之后,稳健经营,防止道德风险。”上述人士解释道。
虽然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有着许多好处,但是并不是唯一选择。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曾指出,村镇银行并非小贷公司出路所在,而应该发展为金融公司。
9月28日,“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及民企可以作为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的消息一经温州市政府发布,苍南联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信小贷”)和乐清正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正泰小贷”)的总经理朱良建、刘阳便忙起了转村镇银行的具体实施方案,联信小贷是温州首家成立的小贷公司,而正泰小贷则由著名的民营企业正泰集团发起设立,两者在浙江小贷实力榜中排名靠前。
温州金融办明确表示,各发起企业按照金融综合改革“12条”实施方案的要求,在10月20日之前完成筹建报批工作,最终由国家和省相关部门正式批复确认其发起资格。
一位监管机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在国家下发民资进入金融机构的意见之后,银监会明确表示认真落实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有关的政策,扎实抓好《实施意见》的落实工作,争取在年内推动几家条件成熟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转制为村镇银行。
谁做大股东
一位长期跟踪地方金融的人士认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小贷公司等都希望能够推动小贷公司转制村镇银行,但是目前两方的诉求点仍有分歧。地方政府及民间资本希望小贷公司的股东做主发起人和大股东,从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银行。但是目前,银监会显然希望银行业金融机构做主发起人及大股东。
那么,在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内,双方分歧会否弥合?
四年前,监管机构开始试点小额贷款公司。短时间内,小贷公司的数量得到充分发展。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贷公司5267家,贷款余额4893亿元。
在小贷公司试点一年之后,银监会《小额贷款公司转制设立村镇银行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小贷公司转制村镇银行的准入条件、程序要求和监督管理。根据银监会的要求,早期试点的一批小贷公司如果能够满足准入条件,就可以顺理成章地转制村镇银行。同时,国务院在3月份也下发了温州金融综合改革“12条”,小贷公司转制村镇银行位列第二条。
在温州金融综合改革6个月后,温州发布了首次9家民营企业发起或创办新型金融机构名录,包括联信小贷、正泰小贷作为主发起企业转制村镇银行,安徽方兴置业有限公司、新明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东电器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企业设立村镇银行。不过,温州金融办也表示,递交材料之后,主发起人及大股东依然由国家以及相关的监管部门批复确认。
监管博弈
在近五年的时间内,虽然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发展迅速,但是在实际经营中也遇到一些困难。作为贷款公司,资金最为重要。除了注册资本以外,按照银监会的要求,小额贷款公司能够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不超过资本净值的50%。
一早期成立小贷公司的总经理向记者表示,如果小额贷款公司能够转制成为村镇银行,那么资金压力就会减轻很多。转制村镇银行之后,就能够吸收存款,进行放贷,而不是仅仅依靠注册资金。同时,转制以后,就成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够享受到一些政策优惠,而小额贷款公司则是工商企业,没有类似优惠政策。
虽然转制村镇银行有着诸多好处,但是在转制过程的规定中,监管机构和政府、民营企业则有着不同的考虑。
小贷公司的股东显然不希望辛辛苦苦扶植几年的“儿子”在开花结果之时将大股东的位子让给银行业金融机构,而监管机构也有自己的考虑,“虽然银监会有意促使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进而落实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有关政策。但是,银监会担心民间资本入股之后,会导致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缺陷、关联关系复杂以及关联交易频繁等一些问题出现,进而影响到银行业的稳健运行。”上述监管机构人士告诉记者,“基于对风险的防控,监管机构对于转制村镇银行一再要求必须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要发起人,并要求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5%。也是希望能够在转制村镇银行之后,稳健经营,防止道德风险。”上述人士解释道。
虽然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有着许多好处,但是并不是唯一选择。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曾指出,村镇银行并非小贷公司出路所在,而应该发展为金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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