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十年“中国足迹”
摘要:党中央坚持民生优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推进分配领域的各项改革。
四、完善落实区域发展政策,区域发展呈现良性互动态势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陆续部署了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和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政策,系统制定了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密集出台了一批经济区、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促进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在各项政策支持和各地区努力下,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支线机场、干线公路相继建设完工;中部地区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凸显,生态经济区、城市群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快速发展;东北地区资源型城市转型以及国有企业、国有林区垦区等多项改革扎实推进。各地区发展潜力不断释放,区域比较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呈现出协调发展的趋势。2011年,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20.1%、19.2%,分别比2002年提高1.3、2.0个百分点。2011年,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23.2%、23.5%和10.7%,分别比2002年提高5.5、3.2和2.4个百分点。
五、城市化水平和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提高,统筹城乡发展进展明显
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也是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一批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城市体系和功能不断完善,人口和经济的集聚能力不断增强。2011年,城镇总人口比2002年增长了37.6%,乡村总人口减少了16.1%。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达到51.3%,比2002年提高12.2个百分点,我国城乡结构发生历史性变化。城镇吸纳就业的能力不断增强。2011年,城镇就业人员35914万人,比2002年增加10755万人,年均增加1195万人。城镇就业人员占全国就业总量的比重为47.0%,比2002年提高12.7个百分点。城镇就业岗位的快速增加,带动了乡村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
农村面貌加快改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逐步形成。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十年,是我国农业农村发生历史性巨变、农民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是“三农”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期”。自党中央作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部署以来,党和政府始终坚持把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作为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农村水、电、燃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大大改善。2011年全国县乡公路里程达160万公里,比2002年增加26万公里,东部和中部“村村通”公路目标已经实现,西部98%的行政村通了公路,全面完成国务院确定的“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通过实施饮水工程,解决了3.2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六、注重改善民生,社会发展呈现和谐稳定的新气象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民生优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推进分配领域的各项改革,通过大力支持扩大就业,提高劳动工资最低标准,提高退休工资,不断提高对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水平和覆盖面,三次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等政策措施,千方百计拓宽增收渠道,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特别是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促进增产增收、优质增收、提价增收、务工增收、补贴增收,农民收入实现了连续多年较快增长。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比2002年增长1.8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比2002年增长1.8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8.1%。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速超过1979-2011年7.4%的年均增速,是历史上增长最快的时期之一。收入持续增长,吃穿住用等均有了很大改善,日子越过越好,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大幅增长。2011年底,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电冰箱61.5台,增长3.1倍;空调机22.6台,增长8.9倍;拥有移动电话179.7部,增长12.1倍。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出台了多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框架日益健全。城镇居民养老、医疗等各项保障都有所加强,农村居民的各项保障也逐步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中。2011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8391人,比2002年末增加了13654万人;参加城镇失业保险人数为14317万人,比2002年末增加了4135万人。特别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继免除农业税实行农业补贴和新农村合作医疗之后又一重大政策,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又一重大实践。2011年末,全国27个省、自治区的1914个县(市、区、旗)和4个直辖市纳入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全国27个省、自治区的1902个县(市、区、旗)和4个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纳入国家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面约为60%。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参保人员3.3亿人。
回首过往,结构调整已迈出了令人欣喜的步伐,展望未来,转变发展方式之路依然任重道远。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我们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坚持以改革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持把加强自主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淘汰落后与发展先进协同推进,推动兼并重组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并举,促进产业集聚和区域协调发展,注重统筹协调好政府和市场、外需与内需、工业和服务业、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保护环境生态等方面的关系,我们就一定能够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成功转变,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稿件来源:国家统计局)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陆续部署了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和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政策,系统制定了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密集出台了一批经济区、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促进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在各项政策支持和各地区努力下,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支线机场、干线公路相继建设完工;中部地区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凸显,生态经济区、城市群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快速发展;东北地区资源型城市转型以及国有企业、国有林区垦区等多项改革扎实推进。各地区发展潜力不断释放,区域比较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呈现出协调发展的趋势。2011年,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20.1%、19.2%,分别比2002年提高1.3、2.0个百分点。2011年,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23.2%、23.5%和10.7%,分别比2002年提高5.5、3.2和2.4个百分点。
五、城市化水平和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提高,统筹城乡发展进展明显
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也是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一批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城市体系和功能不断完善,人口和经济的集聚能力不断增强。2011年,城镇总人口比2002年增长了37.6%,乡村总人口减少了16.1%。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达到51.3%,比2002年提高12.2个百分点,我国城乡结构发生历史性变化。城镇吸纳就业的能力不断增强。2011年,城镇就业人员35914万人,比2002年增加10755万人,年均增加1195万人。城镇就业人员占全国就业总量的比重为47.0%,比2002年提高12.7个百分点。城镇就业岗位的快速增加,带动了乡村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
农村面貌加快改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逐步形成。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十年,是我国农业农村发生历史性巨变、农民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是“三农”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期”。自党中央作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部署以来,党和政府始终坚持把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作为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农村水、电、燃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大大改善。2011年全国县乡公路里程达160万公里,比2002年增加26万公里,东部和中部“村村通”公路目标已经实现,西部98%的行政村通了公路,全面完成国务院确定的“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通过实施饮水工程,解决了3.2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六、注重改善民生,社会发展呈现和谐稳定的新气象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民生优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推进分配领域的各项改革,通过大力支持扩大就业,提高劳动工资最低标准,提高退休工资,不断提高对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水平和覆盖面,三次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等政策措施,千方百计拓宽增收渠道,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特别是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促进增产增收、优质增收、提价增收、务工增收、补贴增收,农民收入实现了连续多年较快增长。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比2002年增长1.8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比2002年增长1.8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8.1%。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速超过1979-2011年7.4%的年均增速,是历史上增长最快的时期之一。收入持续增长,吃穿住用等均有了很大改善,日子越过越好,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大幅增长。2011年底,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电冰箱61.5台,增长3.1倍;空调机22.6台,增长8.9倍;拥有移动电话179.7部,增长12.1倍。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出台了多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框架日益健全。城镇居民养老、医疗等各项保障都有所加强,农村居民的各项保障也逐步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中。2011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8391人,比2002年末增加了13654万人;参加城镇失业保险人数为14317万人,比2002年末增加了4135万人。特别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继免除农业税实行农业补贴和新农村合作医疗之后又一重大政策,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又一重大实践。2011年末,全国27个省、自治区的1914个县(市、区、旗)和4个直辖市纳入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全国27个省、自治区的1902个县(市、区、旗)和4个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纳入国家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面约为60%。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参保人员3.3亿人。
回首过往,结构调整已迈出了令人欣喜的步伐,展望未来,转变发展方式之路依然任重道远。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我们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坚持以改革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持把加强自主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淘汰落后与发展先进协同推进,推动兼并重组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并举,促进产业集聚和区域协调发展,注重统筹协调好政府和市场、外需与内需、工业和服务业、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保护环境生态等方面的关系,我们就一定能够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成功转变,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稿件来源:国家统计局)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