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家收藏家对簿公堂 谁是赢家?

作者:陈相乐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4-29 21:34:07

摘要:画家收藏家对簿公堂 谁是赢家?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陈相乐 北京报道

   沸沸扬扬持续了半年之久,并且两次延期审理的“范曾状告郭庆祥”一案,这一次,终于开庭了。不过,范曾此次状告的并非仅仅郭庆祥一人,与他一起成为此案被告的还有美术评论家谢春彦以及上海《文汇报》。
    4月22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了此案。早上8点半,离本案开庭还有15分钟,法院的大厅里已是人头攒动。显然,这场名人之间的“旷日持久战”颇受关注。
    庭审现场,原告范曾、被告郭庆祥、谢春彦和《文汇报》均未到庭,4方均由委托代理人出庭。在这场4个小时的庭审中,原告范曾的2名委托代理人,三方被告的5名委托代理人之间上演了一场火药味十足的“争论”。
焦点一
是否超越艺术评论的范畴?
原告: 文章超越文艺批评
    庭审开始,原告范曾的委托代理人认为,2010年5月26日和6月24日,郭庆祥、谢春彦先后在《文汇报》发表《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钱,可通神,亦可通笔墨耶?》的署名文章。其中,郭庆祥在《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中提到:“……他的人物画虽然是写实的,但其中不少连人体比例,结构都有毛病。他的书法是‘有书无法,不足为式’,装腔作势,颇为俗气……”;谢春彦在《钱,可通神,亦可通笔墨耶?》中说:“……以卖得火,吹得火,势得牛的范三官人为例,那种仗势霸气,硬而实软,华而不实,稀缺内养……”
    “文章中的这些形容词,诸如‘装腔作势,颇为俗气’、‘华而不实,稀缺内养’,虽为评画,但实为评人。因为这些词语都是用来形容人的,而非形容画家的作品。”范曾的代理人声称。
    范曾一方认为,文艺批评是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下,对文艺家、文艺作品、文艺思潮等所做的社会学、心理学、美学诸多方面的评价,应当具有良心和良知。要基于一定的事实,不具有恶意。这两篇文章主观武断,捕风捉影,随意攀比,不负责任,使用侮辱、诋毁、刻薄的语言,直接攻击原告,超越了文艺批评的范畴。
被告:学术探讨,针对作品而非本人
    对于原告范曾的指责,三方被告的各代理人指出,引起官司的文章没有超出艺术批评的范畴,只是学术性的探讨,而且所有的评论都是针对作品而非作者本人。
    郭庆祥在答辩状中表示:“在艺术品收藏工作中坚持艺术评论,是我近几年的主要工作之一。如在2007年,我就针对中国当代艺术中的某些丑态图像、低俗作品遭到‘疯狂追捧’的市场乱象,连续公开发表3篇署名文章提出了批判并斥之为‘文化垃圾’。而后也对美术界存在的创作麻木现象、管理机制阻碍美术发展现象等,公开提出过批评意见。这些都是正常的文艺评论行为,体现的是当下一名艺术品收藏者的社会责任和文化担当。”
    谢春彦也给出了自己的解释:他的这篇文章,是针对美术界一些浮躁现象而撰写的文艺评论。文章确实对范曾的作品进行了不点名批评,然而批评是针对其作品质量以及其背后所反映出的中国美术界的一些现象,并没有对范曾的人格和道德品质等人身问题进行攻击,也没有超出正常的文艺评论范畴。而且文章刊登在“争鸣”栏目下,当然可以各抒己见。一家之言,有不同意的可以站出来反驳,甚至写反驳文章进行商榷和争鸣。
焦点二
两篇文章,520万的赔偿是否合适?
原告:赔偿精神损失费520万
    范曾认为,上海《文汇报》在全国有重大的影响,其刊登的郭庆祥和谢春彦的文章先后被谷歌、百度等主流媒体转载,这些文章导致范曾的社会评价降低,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已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严重侵害。
    范曾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这些文章发表后,范曾并未第一时间看到,之后有人在网上看到后,告诉了范曾,这给范曾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不久,范曾身体便出现“食欲不振、烦躁不安、精神萎靡”等状况。所以要求各被告在《文汇报》登报向范曾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除此之外,谢春彦赔偿范曾精神损失费20万元,而被告郭庆祥则要赔偿范曾500万元的天价精神损失费。
    那么,为何对郭庆祥的索赔如此之高呢?原告代理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的一句话或许可以说明其中原委——的“因为谢春彦是看到郭庆祥的文章后有感而发才写的。”
被告:不健康状态与文章无关
    对于范曾提出的巨额精神损失费,三方被告一致认为范曾出现难以入睡、食欲不振、精神萎靡等不适的病因系与其年龄、平时饮食及生活习惯等有关,与涉案文章没有任何关系。
    郭庆祥的代理人表示:原告范曾方面所举的精神索赔的证据只是普通医院的一般内科诊断,而不是精神科专家的专业诊断,即使是一般的内科诊断,也和被告的文章毫无关系。一是时间不对,范曾就诊时间是2010年7月15日,而郭庆祥文章的发表日期是2010年5月26日(相差的时间太远);二是医生的治疗建议是“低脂饮食,注意改善睡眠”,由此证明,原告的病情是不良的高脂饮食习惯和不良的作息习惯造成的,也和郭庆祥的文章没有任何关系;第三,从2010年7月20日的随诊记录中可以看到,经过5天的药物治疗,原告范曾“睡眠改善,能持续睡觉4小时;食欲好转,情绪稍稳定,急躁易怒改善,记忆力好转”,由此可见,原告的普通病情经过5天的普通治疗已经基本痊愈,更加证明原告的病情和被告没有任何关系。
焦点三
范曾是否“流水式作画”?
被告:“流水式作画”有人证物证
    范曾“流水作画”一直是外界高度关注的一个焦点。这一次,被告郭庆祥不仅拿出照片作为“流水作画”的物证,还带来了人证。
    法庭上,郭庆祥的代理人出示了几张内容为“流水式作画”场面的照片。这成为被告方掌握的范曾“流水式作画”较有力的证据。对于照片来源,郭庆祥的代理人介绍,“流水作画”的照片是范曾的学生崔自默所拍摄的,是作为研究资料发表在博客(编者注:有报道称是“自默文化网”)上的,意在赞扬范曾绘画技巧精湛,但是后来这些照片便被删掉了。
    此外,辽宁大连一画廊经理赵刚也到庭,成为亲眼目睹范曾“流水式作画”的见证人。
    赵刚表示:1995年初,当时我与郭庆祥经常到北京进行画作的业务活动。有次吃饭的时候,荣宝斋的业务经理米景阳说他有一个叫范曾的画家朋友急需卖画,希望能帮这个忙,并且,他说范曾的画将来会成为“摇钱树”。后来我们达成协议,花200万买范曾的200幅画和100张字。一个月后,米景阳来电话,说画已经装裱好了。我去了以后,看到这100幅画已经裱好,墙上挂着些宣纸,可能要进行第二批的作画。我给郭庆祥看过之后,郭庆祥说怎么内容都很雷同,不是很满意。然后,我和郭庆祥到作画现场去看,还是看到数幅画纸挂在墙上,这些画纸都是一起先画人物的头,然后再一起画手……。对于这种创作方式,我本人和郭庆祥都不太赞同。
原告:证明力太弱,不予认可
    对于被告方对范曾“流水式作画”所举的物证和人证,原告范曾的代理人认为,这“只能证明原告正在作画,不能证明原告是在流水作画”。
    除此之外,范曾的代理人之一李景芳律师表示,每个人有各自的创作方法,即使是流水作画,每幅画作都是不同的,画中人物的姿态、意境都不同,并无不妥。范曾本人从未就流水作画表过态。
    不仅是对“流水式作画”不予认同,原告范曾还认为这些照片的“来源不合法,不具有真实性”。同时,对于出庭作证的证人赵刚,他们质疑赵刚是郭庆祥的朋友,其证言的证明力太弱,所以原告不能认可,他们会对这些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继续追查下去。

庭审后记:谁是赢家?

    4月22日,一个普通的日子,但是在这一天,全国却有三个案件备受关注。一个是西安的药家鑫案,另外一个是重庆的李庄案,最后一个便是北京的“范曾状告郭庆祥”案。
    与其他两个受到全国关注的案件不同,“范曾状告郭庆祥”案当庭没有作出宣判,在此案庭审即将结束前,对于是否愿意当庭和解,范曾方面表示愿意依法和解,但是三被告均拒绝了和解,要求依法判决,谁赢谁输并未取得最终答案。
    庭审结束后,范曾的代理人对记者补充表示:他们的和解是针对《文汇报》和谢春彦的,范曾本人并未授权他们与郭庆祥和解的权利。
    “范曾没有准备输!”范曾的代理人李景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很是自信地回答。而此次三被告中最受关注的著名收藏家、艺术评论家郭庆祥同样有着自己的看法:“对一些误导艺术发展的现象,我有一个公民的发言权,即有文艺评论的权利,我会一如既往地用自己的观点和方式继续揭露和批判。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公平的,更是正义的,并会对美术界这种歪曲艺术创作、乱搞学术欺骗和误导大众审美的现象做出实事求是的公正判决。”
    同样作为此案另外一名被告的谢春彦,在其答辩状中也依稀能看出其对此案的观点:“勇于接受批评,是一种风度,也是一种自信。如果都是一味地追捧,并不有利于文艺的繁荣和发展,艺术确实需要一些专家和研究者表达他们的真知灼见,对一些不良现象针砭时弊,这才有利于艺术的前进。批评并非洪水猛兽,相反,它能促进艺术的发展,艺术家们也能引以为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百家争鸣才能百花齐放!”
    到底这场“著名画家状告著名收藏家”的官司何时能够有一个结果,谁又将赢得最终的胜利,或许我们只能等到下次的开庭了。

“范曾VS郭庆祥”案大事记

    ●2010年5月,著名收藏家郭庆祥在《文汇报》争鸣栏目发表署名文章《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
    ●6月24日,《文汇报》刊发了美术评论家、画家谢春彦的署名文章《钱,可通神,亦可通笔墨耶?》。
    ●2010年9月,范及其代理人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郭庆祥、谢春彦及刊登《艺术家要凭作品说话》、《钱,可通神,亦可通笔墨耶?》的《文汇报》。要求郭庆祥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500万元,要求谢春彦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万元。
    ●案件尚未正式审理期间,郭庆祥一方通过媒体获得一组“范增流水式作画”的照片,并称将要在庭审时呈上这些照片作为证据。不久范曾的学生崔自默公开表示,郭庆祥通过媒体发表的这些照片是他拍摄的,是作为研究资料发表在“自默文化网”上的,意在赞扬范曾绘画技巧的精湛。
    ●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原定于2010年11月9日开庭,但由于同为被告的《文汇报》提出管辖权异议而不得不延期,最终敲定在2011年1月12日开庭。
    ●2011年1月12日,此案又因被告方提出管辖权异议而不得不延期。
    ●2011年4月22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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