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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举报信引发的重庆金融地震

作者:夏华旺 高咏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1-21 22:08:12

摘要:一份举报信引发的重庆金融地震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夏华旺 高咏梅 重庆报道

   腊月的重庆细雨绵绵,街道的行人甚至不屑于打伞避雨,而此时此刻重庆的金融和企业界却因为重庆市人大代表、原同创集团董事长张明渝实名举报重庆金融界实权人物翁振杰卷入了一场暴风骤雨中。
    1月19日,在重庆两会,高调的实名举报人张明渝告诉本报记者:“我已经离开重庆前往北京上访,继续举报翁振杰。”截至目前,另一位当事人翁振杰的工作未受举报事件影响。1月20日,记者前往重庆解放碑附近的合景大厦西南证券办公楼,办公室一位姓刘的先生告诉本报记者:“公司运转一切正常,董事长和往常一样来上下班。翁董事长现在没在办公室,应该是到区县出差了。”据他反映,当日上午翁振杰还到过西南证券办公室,但是现在已经离开。
    张明渝告诉本报记者,去年5月前就向重庆市检察和公安机关实名举报过,按照法律程序实名举报必须立案受理,但张明渝说至今无人通知他立案。
    外界传说张明渝对翁振杰的举报是受人指使,目的是为了阻止翁晋升副市长。对此,张明渝对《华夏时报》作出独家回应:“我是独立思考的,当然也会听听关心我的朋友们的建议,但毕竟他们没有整体了解情况,翁是狼,国有、私人资产一起吞,副市长是中央交流的,怎么会有他的份。”
    举报问题事关重大,涉及重庆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被黑恶势力渗透、参与当地高利贷经营,影响到长江上游金融中心的重庆金融生态。记者在重庆针对这封举报信的各方小心进行求证。
8000万公款被挪用追踪
    在举报信中,数据最为翔实的一份指控,就是翁振杰通过重庆信托挪用重庆路桥公款8000万元。张明渝在举报信中指出:“重庆信托是重庆路桥的控股股东,自2004年以来,经翁振杰安排,重庆路桥通过重庆信托借给同创集团1.2亿元用来支付土地款,房屋销售后同创集团还清了本息,重庆信托只将少部分归还了重庆路桥,大部分挪用给重庆鹏利公司、重庆唯谋公司两家高利贷公司,金额达8000万。”
    记者首先前往上市公司重庆路桥,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漫对于有关举报予以否认,“我们当时直接和重庆天人公司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由同创置业提供担保,举报信所说的虚假的信托收益权受让并不属实。”
    实际上,重庆路桥被挪用公款引起了上交所和证监会的关注,并向重庆路桥追查此事。张漫说,通过监管方进一步核查,不存在公款被挪用一事,所以,也没有必要发公告解释。
    重庆路桥董秘张漫向本报记者解释:“2004年和重庆天人公司签订的8000万项目合作资金,早已经连本金带利息收回来了,这在2006年年报上有详细披露。”
    记者查阅2006年年报,重庆路桥与重庆天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人公司)签订《建设工程管理代理委托合同》,公司代理天人公司对同创国际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建设管理,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将向天人公司支付工程总投资20%的履约保证金,共计8000万元人民币,项目管理期限两年,天人公司将按季度支付共计1360万元的项目管理合同。
    天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同创置业集团无条件同意天人公司将其在重庆国际信托取得的9000万元受益权抵押给重庆路桥,作为天人公司按期归还重庆路桥的履约保证金担保。
    截至2006年12月31日,重庆路桥已收回上述履约保证金8000万元,并按季累计收取天人公司项目管理费1190万元。
    按照上述说法,张明渝旗下天人公司向重庆路桥如数还钱了。当时,张明渝和翁振杰还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一位是同创置业的实际控制人,一位是重庆信托董事、重庆路桥董事,两人的生意往来主要从2004年开始,当时同创置业的多个房地产项目委托给了重庆路桥施工建设。
资金链断裂引发
同创集团崩盘
    2011年1月20日,同创置业集团办公地依然坐落在重庆市学林雅园,但已物是人非,接待人员告诉本报记者:“张明渝早已经不是他们的老板了,现在负责公司业务的是高源高总、还有贾根群贾总。”
    员工对张明渝的离去只是轻描淡写,而张明渝本人在举报信上披露了他的出局完全出乎人的意料。张明渝称:“2008年初以来,同创集团出现严重困难,翁振杰安排重庆信托高管人员吴浩风直接以高利贷公司重庆鹏利公司的名义向同创集团下属公司放高利贷。2008年6月,翁振杰派人接管同创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全部公章和财务章,实际控制了同创集团的全部经营和资金使用;高利贷以收利息的名义吞噬了同创集团1.4亿以上的现金,同创集团出现流动性困难。”
    1月20日,记者在重庆市工商行政局查询到同创置业集团在2008年6月以来发生了6次股权变更,揭开了张明渝被清洗资产的一些细节。
    公司档案信息显示,股权变更前,同创集团注册资本1亿元,法定代表人张明渝。2008年6月19日,张明渝向重庆信托转让99%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9900万元。这次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张明渝承担,协议签订之日十日内甲乙双方办理转让款的支付手续。
    这次股权变更后,吴浩风成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并被聘为公司经理。2008年12月9日,张明渝向李志民转让1%的股权,李志民被指是翁派来的人。同时张明渝退出股东会,李志民进入股东会,并接替张明渝的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职务。
    随后,同创置业的股权托管至重庆信托名下,重庆信托为其引进了北京东方太阳城公司,对同创置业进行重组,东方太阳城是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高源就是当时由北京东方太阳城派驻同创置业的总经理。
同创集团1元倒手
重庆信托做了亏本买卖
    2010年3月15日,李志民将其持有的同创置业1%的股权转让给高源,转让价格为1元。股东会议选举高源为公司执行董事,选举贾根群为本届公司监事,聘任高源为本届公司经理。
    在上述变更后,张明渝失去了在同创集团的所有权益,但同创集团的股权转让仍在继续。作为托管方,重庆信托为同创集团引入了另一个战略投资者。2010年3月17日,重庆信托将持有99%的股份转让给了上海希格玛置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而重庆信托进入时付出的价格为9900万元。
    2008年,同创置业高原项目还有400亩地,假设每亩240万元,应该价值10亿元,其中4.2亿作为贷款抵押物,重庆信托当时估计高原项目还有6亿元的价值。重庆信托一方面认为同创置业可以盘活,一方面却以1元的价格卖出了股权。
    接盘者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与重庆信托是有股权关系的利益相关方,中国希格玛持有重庆信托母公司重庆国信12%的股权。
    张明渝曾经提到过,同创集团当时投资30亿元在海南开发了总面积55万平方米的度假别墅花园洋房,并且首期已开发10万平方米,当年销售额可达5亿元左右。按照开发进度,现在正是其余45万平方米度假别墅花园洋房收获的季节。
    希格玛进入后,据张明渝称:“北京东方太阳城公司是重庆信托的股东之一中国希格玛公司的下属公司,并非同创集团的股东,却公开以新股东名义大肆处置同创集团的有效资产,包括办理大量并不具有真实借款关系的抵押手续等,把同创集团的有效资产尽量抵押给重庆信托并抽走同创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财务账目上对重庆信托不利、对翁及其同伙不利的原始资料。”
    2010年3月18日,希格玛公司又将同创置业99%的股权转让给了浙江盾安房地产开发公司。自2008年以来,同创置业股权几经倒手。而根据工商局的年检报告显示,同创置业2009年从业人员总数为50人,全年总产值为0,几乎不存在经营活动。
    浙江盾安房地产开发公司属于浙江富豪姚新义的浙江盾安集团旗下的公司,浙江盾安集团企划总监李晖表示,浙江盾安集团属于善意的收购第三方,对于同创集团的纠纷并不了解,后来,在做尽职调查之后,发现了很多问题,2010年12月实际上已经放弃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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