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家机构“一个不少”,内蒙古农商行改革模式创全国首例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卢梦雪 见习记者 张萌 北京报道
农信系统改革再落关键一子。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内蒙古农商行”)已于日前成立,注册资本高达580.17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该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刘丰。
内蒙古农信系统改革路径独具特色,采取的是一次性将辖内农信机构及村镇银行新设合并为统一法人的整体性改革模式,共涉及120家法人机构、6.7万户股东以及近9000亿元的资产规模。
“从全国改革视角来看,这种改革模式能有效提升整个内蒙古农商行的风险抵御能力,打好高风险机构歼灭战和边缘高风险机构阻击战,有效防范和化解中小银行金融风险,在持续增强市场适应性和竞争力方面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共海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自贸港金融研究处(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挂职)张珩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一个不少” 120家机构新设合并为统一法人
5月17日,内蒙古农商行正式设立。此时,距3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批复同意筹建,仅过去两个多月时间。
据悉,内蒙古农信系统改革涉及120家法人机构、6.7万户股东以及近9000亿元的资产,一次性把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93家内蒙古农信法人机构及其发起设立的26家区内村镇银行,共120家法人机构新设合并为统一法人。
按内蒙古农商行此前表述,这样的改革模式和规模,在全国尚属先例,120家机构“一个不少”。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内蒙古农商行注册资本高达580.17万元,股东数量147个,前五大股东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农村金融学会,持股比例19.01%;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93%;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持股比例12.41%;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持股比例12.07%;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7.76%。
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除直接持股12.07%外,还间接持股8.05%。
“从此次内蒙古农信系统改革来看,其不仅参照海南农商行的改革模式,将农信机构纳入统一改制为省级统一法人农商行,还创新性地将辖内的村镇银行整体也纳入改革体系之中。事实上,在这种改革模式下,农信系统不仅将原本分散零乱的机构层级架构、错综复杂的股权关系以及权责交织的管理体系集中收归于省级法人,也能一次性破解当前地方法人机构‘小而弱’的发展困局,颇具特色。” 张珩向记者表示。
他同时提到,这种改革模式也面临着双重挑战。
一是改制为省级统一法人模式的农商行后,其不仅要直面原农信系统内部长期积累和遗留的不良资产处置难题,还要应对吸收合并后辖内村镇银行所累积下来的不良资产消化压力,这对内蒙古农商行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构成严峻考验。
二是从公司治理角度来看,在改制为省级统一法人模式的农商行之前,未纳入统一法人的村镇银行既受到‘三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规范运作的约束,也易受主发起行战略决策和布局的影响。而改制为内蒙古农商行后,原有的村镇银行实现公司治理机制的高效融合,需要在信贷政策、风险偏好、考核机制、业务流程和治理文化等多个层面与农信系统进行深度融合和磨合,这对内蒙古农商行而言无疑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
不良资产清收处置进一步提速
在内蒙古农商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刘丰的多次公开发言中,确保新机构如期获批挂牌和持续攻坚抓清收成为两项工作重点。
内蒙古农信系统在风险防控方面的问题可谓积弊已久。
据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显示,该区农信系统在风险防控方面存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完善、处置不良资产化险成效不佳、资产质量较低等问题。具体来看,有法人机构2年内转让不良贷款4.06亿元,仅收回现金374.64万元;8家法人机构少计不良贷款和不良非信贷资产41.12亿元;7家法人机构未足额计提准备金,总缺口高达31.95亿元。
今年3月,刘丰在内蒙古农商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座谈会上就清收处置工作提出五个兼顾:兼顾总行直接清收的强度和机构主责清收的效率;兼顾企业纾困政策的坚决执行和贷款风险的及时止损;兼顾不良贷款的真降实收和正常贷款下迁的有效管控;兼顾清收过程中保护激励实干贡献者和发现纠正滥竽充数行为;兼顾重大案件线索以查促收和鼓励对过往经营粗放形成风险的主动缓释及补救。
在4月份的另一场不良资产清收处置会议上,刘丰则提到了一些具体措施,比如,“从具有撬动性、牵引性、典型性的不良入手,对有能力偿还贷款但拒不偿还的公职人员、系统内员工,不能光拉弓不射箭”“债务人趁改革之机逃废债务,通过拖延时间压低折扣的念头彻底打消”“加强跨机构、跨地区和提级清收,鼓励谁能谁上”等等。
“改革的价值在于解决问题……坚决不能把旧问题带入新机构,开业筹备工作要拿出背水一战的决心。”5月13日,刘丰在内蒙古农商行筹备组第五次会议上表示。
资本补充问题成农信系统改革化险关键
今年年初,《政府工作报告》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工作做具体指示,提出要一体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转型发展,综合采取补充资本金、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方式分类化解风险。
张珩向记者分析称,资本补充能力匮乏是当前农信系统改革化险中面临的最大难题。
一方面,在当前大行经营下沉和市场利率不断下行的趋势下,农信系统的盈利能力受到严重挤压并下滑,甚至出现亏损,这使得在改革化险中通过利润转增来扩充资本的空间并不大。
另一方面,尽管多数农信系统按照统一法人模式或联合银行模式进行了改革,但其并未上市,因此只能通过原股东以及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或由地方政府发行中小银行专项债来扩充外源资本,其效果甚微。此外,资本到位后需优先用于满足监管要求,剩余资金才能用于开展不良资产处置等化险工作,难以有效满足其吸收合并辖内所有农信机构和村镇银行时所产生的资本补充需求。
记者注意到,在内蒙古农信系统的改革过程中,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提供了持续的资金支持。政府分两批发行了总计262亿元的专项债券,为34家农合机构补充资本,并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预算为新成立的内蒙古农商行注入资本金。此外,政府还安排了政策性资金用于处理股东股权问题。
张珩强调,省联社统一法人模式虽然有助于提升农村金融机构整体的资产质量,但由于农信系统本身历史遗留的不良资产较多,其需要消耗一定的人力物力以及通过资产重组、债务核销、司法清收等去逐步解决,因此在短期内不可能立竿见影。
截至2024年末,内蒙古农信系统资产总额8833亿元,各项存款余额达到7435亿元,较年初增长6.2%,各项贷款余额4379亿元,实际增长4.6%。
针对未来发展,内蒙古农商行提到,将通过3至5年的不懈努力,使主要经营指标进入全国30家省级农信机构中游序列。
责任编辑:冯樱子 主编:张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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