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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催收行为,培育消费金融良性成长

作者:冉学东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3-05-26 18:46:23

摘要:在整个消费金融领域,金融机构要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监管机构要健全催收行业监管体系,催收行业要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规范职业行为,提升行业形象和专业度,全社会要提高对于催收行业的认知度,这样才可能形成消费金融领域的良性发展。

规范催收行为,培育消费金融良性成长

冉学东

近日,催收龙头公司永雄集团突然宣布停业,其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告全体员工书”表示,其四家分公司的179名员工近日被警方带走调查。后来该公告被删除,但也引发舆论关注。

近几年,随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消费金融领域的不良贷款也逐年增长,催收业务成为刚性需求,催收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生长,永雄集团是近几年的佼佼者,曾试图两次境外IPO未成行。

不良资产处置在整个金融信贷业务中,处于至关重要的一环,当一家企业申请贷款,银行业受理,进行背调然后根据企业信用资质和项目盈利前景,按照风险和收益进行定价,进行贷款,最后收回贷款。如果成为坏账,必须处理不良资产,这对未来银行的金融服务能力具有较大影响。如果不良回收高,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就高,这部分资金还可以催生下一轮的贷款;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仅影响银行的资本金,影响其贷款能力,而且对银行的风险定价和授信也产生不利影响,还会进一步影响整个行业的利率水平。

如果不良资产处置不好,推高贷款成本,那么这些成本将会定价在该行整体的信贷利率上,进一步推升贷款成本,不利于整个消费金融行业的发展,导致整个消费金融行业进入恶性循环。

由于催收行业在我国是标准的新兴行业,催收行业和消费金融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健康运行的催收行业是消费金融发展的重要基础。

消费金融对于当下的中国经济复苏具有前所未有的意义,三年疫情对于中小企业产生较大负面冲击,而这些企业绝大多数从事服务业和消费行业,其客户主要是面向千千万万的普通消费者,一方面,这些消费者由于疫情冲击,可支配收入减少,需要消费金融支持,而另一方面,广大中小企业则需要消费者提高消费,购买产品和服务以改善经营,因此消费金融尤为重要。

今年以来,政府把振兴消费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消费被放在推动宏观经济发展的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并出台诸多鼓励和优惠措施,刺激居民消费。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也把消费金融作为其业务的重要部分,人员和资源投向消费金融,消费金融的利率一降再降。从今年4月份开始,居民消费出现复苏景象。

但同时,金融机构的不良率攀升,不良资产的催收成为刚性需求,许多银行把催收业务外包给催收公司。但是催收公司往往经营管理粗放,催收能力弱,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催收行为简单粗暴,催收行为不规范。

一方面,关于个人征信体系尚不健全,信用数据不全,信用体系分割的情况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为金融业的授信和催收带来困难。

另一方面,由于关于催收的配套政策尚不健全,个人破产制度等等法律机制尚不完整,逃废债倾向仍然存在,消费金融行业的环境尚需进一步完善。

催收行业也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行业,催收行业面对的是最脆弱的群体,最需要社会关爱的领域,可能由于天灾,可能由于病魔,可能由于孩子上学等等,债务人无法还债,这时候,相关金融机构和催收公司应该如何应对,这是需要切实解决的问题。

同时,对于那些恶意逃废债的老赖,那些拆东墙补西墙,多头举债的债务人则要采取果断措施,维护社会诚信体系。

催收业务极为复杂,催收公司管理粗放,催收人员从业素质参差不齐,出现许多非法催收、暴力催收的事件。近几年,央行等金融监管部门曾多次发文严厉打击非法催收、暴力催收,指出银行、保险、消费金融、小额贷款等机构,都必须规范催收方式。

相关法律法规也在完善。2021年3月,“催收非法债务罪”正式纳入《刑法》,使用暴力、胁迫、恐吓、跟踪等手段催收非法债务的行为被纳入到刑法规制中。2022年12月末,原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其中提到银行保险机构应当规范催收行为,并加强催收外包业务管理,在自行或委外催收过程中不得存在冒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名义,采取暴力、恐吓、欺诈等不正当手段,采用其他违法违规和违背公序良俗的手段实施催收的情形。

但是针对催收行业,催收职业行为的规范性文件还是付之阙如。今年5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京召开“催收国家标准研制与催收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工作会,会上介绍了《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的研制工作,但目前仍待出台。

总之,在整个消费金融领域,金融机构要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监管机构要健全催收行业监管体系,催收行业要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规范职业行为,提升行业形象和专业度,全社会要提高对于催收行业的认知度,这样才可能形成消费金融领域的良性发展。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张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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