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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商关联方潜入洛阳北玻 IPO暴利背后上演利益合谋

作者:殷泽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3-26 20:37:22

摘要:保荐商关联方潜入洛阳北玻 IPO暴利背后上演利益合谋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殷 泽 河南报道

   3月19日,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洛阳北玻)首发申请获得证监会发审委通过。《华夏时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洛阳北玻本次的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该公司在2007年引进的战略投资者“关系密切”。
    据记者了解,正是这样密切的关系催生了公司IPO的一个新形式的利益联盟——发行人利益和券商利益的联盟,而这种联盟的纽带并不是承销的费用,而是上市公司的股权。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现金不够,股权来凑”是近来中小券商吸引拟上市企业的一种“业务创新”,标志性的动作就是上市前夕的费用券商不需要企业掏,但要在发行人调整股权结构的时候引进跟券商关系密切的战略投资者,届时,券商可以股权收益代替佣金。
保荐商与战投关系可疑
    洛阳北玻招股说明书显示,2007年11月21日,洛阳北玻引进深圳首创成长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深圳首创)、廊坊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荣盛投资),以及数位自然人股东。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洛阳北玻本次的保荐券商第一创业证券的第二和第四大股东分别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而北京首创集团旗下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航民集团旗下杭州萧山航民控股有限公司以及荣盛投资的母公司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又正是深圳首创的前三大股东。
    “企业在准备上市阶段引进战略投资者,意在满足自身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股本结构,甚至是利用‘背景深厚’的投资者运作上市,这些都无可厚非。”国内某大型综合类券商郑州营业部经理表示,但这种引进战投与保荐机构联系甚密的案例一定是有内情的。
    据了解,2009年以来,七成的IPO业务都掌握在排名前十的大券商手里。中小券商为获得IPO业务,不少都开始想通过“业务创新”吸引拟上市企业。“比较典型的就是,券商在前期辅导时不需要企业掏任何费用,但是必须让渡一部分股权,引进一家或数家由券商推荐的战略投资者,令券商通过股权获益。”该经理称。
    他还介绍,这种现象已经被业内默认,而且越来越多。“我们曾与郑州、许昌等地企业洽谈IPO业务,用的就是这种模式。目前的迹象显示,洛阳北玻也有采取类似模式的嫌疑。”
    记者就此联系采访洛阳北玻和第一创业证券。截至发稿,双方都未作出回应。
一拍即合的“新模式”
    “这种模式下,发行人减少了成本支出,降低了失败风险,而券商通过股票增值获得更高的收益,因此双方很容易一拍即合,对资金实力不太雄厚的中小企业尤其具有吸引力。”上述经理表示。
    传统模式中,券商会依据融资规模、上市难易程度收取企业发行费用。一般情况下,承销费用大约在募集资金额度的5%—8%,高的能达到10%左右。如果首次募集资金达到3亿元,企业就会付出2000万左右的承销费用。
    如果采取上述“新模式”,企业只是让渡一部分股权,并不需要承担过多的发行费用。而且,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企业股东还可以先期获得一部分现金收入。
    而对于券商来说,在上市前以较低的价格获得上市公司股权,上市后股价肯定会暴涨,券商将会获得数倍的回报,相比之下,就没人看中那点承销费用了。
    2007年,深圳首创以7.1元每股的价格受让洛阳北玻实际控制人高学明400万股;荣盛投资则以7.6元每股的价格受让200万股。
    洛阳北玻2007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51元。以此基数为参考,两家公司受让时的市盈率分别是13.92倍和14.9倍。
    相较于2007年,2009年洛阳北玻业绩有所下滑,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546.33万,基本每股收益为0.33元。以2009年业绩为基数,以60倍的发行市盈率匡算,洛阳北玻上市后发行价约为19.8元,深圳首创和荣盛投资所持股票市值分别约为7920万元、3960万元;投资回报率分别约高达2.79倍和2.6倍。
做高发行价成为必然
    该经理对记者分析,在新模式下,券商的利益高度体现在股权收益上,券商和发行人利益捆绑得更加紧密,券商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做高发行价格成为必然选择。
    “假如本来定价应该是50元,现在可能会定到80元甚至100元。”他表示。
    那么这种行为本身是合法的吗?郑州一投行人士在采访时表示,如果认为公司足够好,证券公司持股或关联公司持股是没有问题的,只要不超过一定的比例就行。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计超过7%的,应联合一家无关联保荐机构共同履行保荐职责,且该无关联保荐机构为第一保荐机构。
    但与第一创业证券“关系密切”的深圳首创、荣盛投资合计持有洛阳北玻发行前3%的股权,显然符合上述规定。
    “新IPO业务模式就是这样钻了法律的空子。”上述券商郑州营业部经理表示,部分机构通过一级市场投资获利,稳赚不赔,而高发行价却让二级市场的普通投资者承担了过多的风险。
    新股发行的市盈率见证了券商信心的高涨。2009年下半年IPO重启以来,新股平均发行市盈率从2009年6月的32.9倍一路上升到12月的65.45倍,今年1月发行的28只新股平均市盈率达到了67.7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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