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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企纾困!为应对疫情新情况江苏再出“22条”|快讯

作者:夏高琴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2-04-18 19:54:33

摘要:4月18日下午,江苏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昨日正式印发的《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下称《政策措施》)做出深入解读。据了解这是继今年“苏政40条”后,江苏又一助企政策。

助企纾困!为应对疫情新情况江苏再出“22条”|快讯

文/夏高琴

4月18日下午,江苏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昨日正式印发的《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下称《政策措施》)做出深入解读。据了解这是继今年“苏政40条”后,江苏又一助企政策。

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微观基础。稳定经济必须稳住市场主体。采取更多针对性措施助企纾困,是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推动经济持续恢复、奋力夺取“双胜利”的重要举措。今年2月26日,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简称“苏政40条”。

今年3月份以来,全省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截至4月17日,江苏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的确诊病例90例(本土87例,境外输入3例),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849例(本土840例,境外输入9例)。

江苏省发改委副主任林康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受疫情影响经济运行短期波动加大,供给和需求两端承压,有些突发因素超出预期,给当前经济平稳运行带来了新冲击新挑战。4月以来,外防输入压力更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此次出台的“江苏助企纾困22条”,在全面落实“苏政40条”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和行业企业诉求,提出了更具针对性、更大力度的帮扶政策。

政策措施共22条:第一条主要是落实减征“六税两费”政策;第二条主要是对参与疫情防控,为生产、生活物资提供保障的物流企业等给予定额补助;第三条主要是给予企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支出补贴;第四条主要是扩大国有房屋租金减免范围;第五条、第六条主要是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七条主要是对餐饮、零售等5个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第八条主要是失业稳岗政策;第九条、第十条主要是对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水电气欠费不停及电力容量提升;第十一条至十四条主要是鼓励金融机构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降低融资费用、下调再贷款利率等;第十五条主要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开展信用修复等;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一条主要是分别针对交通物流、餐饮、零售、文化旅游、电影、会展等行业纾困政策;第二十二条主要是强化长三角区域协作,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交通物流,全力支持上海打赢疫情防控战等。

“苏政40条”对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定经济增长产生了积极成效。时隔一个多月,省政府再次发布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有效对冲疫情影响、加快经济恢复的坚强决心。

编辑:徐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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