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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监管风暴潮起!过会率一年来首度跌破90%

作者:王兆寰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1-04-09 23:50:02

摘要:值得注意的是,4月6日,证监会网站公布了29条投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涉及中信建投、海通证券、中金公司、国金证券、东方证券、中山证券、五矿证券等多家证券公司,主要内容是投行业务人员违规事项。

A股监管风暴潮起!过会率一年来首度跌破90%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兆寰 北京报道

日前,随着国务院金融委召开会议,再次强调要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继续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资本市场的监管风暴似有越刮越猛之势。

值得注意的是,4月6日,证监会网站公布了29条投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涉及中信建投、海通证券、中金公司、国金证券、东方证券、中山证券、五矿证券等多家证券公司,主要内容是投行业务人员违规事项,包括IPO业务中对发行人核查不充分、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等。相应负责人也接受监管谈话、警示函甚至是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3个月或6个月的强硬处罚。

一时间,投资者不禁要问:券商们是怎么了?市场又是怎么了?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这些处罚中有一些是2020年底的事情,在相应的券商年报中已经有所披露。2021年的处罚多集中在2月,这与此前大批IPO申报材料撤回的时间吻合,而这些受到处罚的券商和保荐人以中信证券、中信建投、海通证券、中金公司等头部券商居多。其中,海通证券以数量和处罚程度位居第一。

监管趋严常态化

2021年3月份以来,IPO撤回以及终止、注册制审查趋严的新闻备受市场关注。同时,在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作出“注册制不是放松”的权威回应后,监管部门开始了高效执行。

据同花顺iFinD统计显示,2021年以来已有32家企业终止了科创板IPO审核。一季度,A股IPO公司的月过会率,从去年的稳居高位,已有明显变化。今年前3个月的过会率分别为90.32%、90.63%和82.05%,且今年3月的过会率,是近一年来首度跌破90%。

今年一季度,共有133家A股IPO公司上会,其中,117家公司过会,8家被否,8家取消审核或暂缓表决。从板块分布来看,注册制下的科创板和创业板仍是热门,分别有41家和62家公司上会,合计占比77.44%。

中国市场学会金融委员、允泰资本创始合伙人付立春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撤材料的企业可能有自身问题,或是保荐机构的执业规范性不高,监管层出于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的目的而为之。监管趋严是一个制度性的变化,过会率的下降也会持续下去。

付立春指出,3月1日新的刑法修正案条款实施,对于欺诈发行以及中介机构人员在证券发行、重大资产交易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明显提高。再叠加今年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一方面不合格企业退市,另一方面IPO的门槛也大幅提高,所以要求更严格了。

同时,3月20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也在公开场合表态强调,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审核要求,现在科创板、创业板发行上市,交易所都要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这算是给IPO市场阶段性地定调了。

付立春直言,更重要的是,跟以往不同,此轮监管的趋严将是一个长期的变化,从今年开始,至少将持续一年时间。

4月8日,国务院金融委召开第五十次会议,研究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微观治理和金融监管等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继续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海通证券多次受罚

海通证券今年备受关注,尤其是在监管层名单的曝光率也创了新高。此次证监会发布的对于29家机构的监管处罚中,海通证券被通报了3次,位列第一。其中,2月份,连续两次受到监管措施。

特别是,旗下三名保荐代表人被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相继受到了3个月和6个月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相关职务的处罚。

4月6日,在证监会网站披露的落款为2月7日的监管函指出,经查海通证券在履行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上市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程序,未按规定对所利用的会计师工作进行审慎核查,走访客户的方式不合理且流于形式等。

同时,在担任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收购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和49%股权财务顾问过程中,未对上市公司存贷双高、标的资产相关方在上市公司实控人关联企业缴纳社保等异常情况保持必要的职业审慎并充分核查,未通过函证、访谈等方式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海通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合规负责人、投行业务负责人接受监管谈话。

此外,2021年2月,海通证券作为山东新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主办券商,未勤勉尽责,对挂牌公司内控情况、股权情况等核查不充分。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加上2021年1月海通证券收到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决定书》和3月24日,证监会对海通证券采取责令暂停为机构投资者提供债券投资顾问业务12个月、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监管措施,对海通资管采取责令暂停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产品提供投资顾问服务12个月等监管措施。

2021年1至3月,海通证券累计以平均每月至少一次的处罚频度成为监管机构的重点关注对象。值得一提的是,2月份的这两项处罚,海通证券并没有公告。

海通证券3月底发布的年报显示,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存在因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取监管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出现财产损失或商业信誉损失的合规风险;因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进行负面评价的声誉风险。以上风险将给集团的经营和收益带来直接影响,同时由于风险之间存在一定关联性,这种影响还可能产生叠加效应。

《华夏时报》记者向海通证券发布电子采访函,询问未公告的原因和整改的情况,截至发稿未有具体回复。

编辑:严晖 主编:夏申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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