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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遭拷贝 损失无人赔付

作者:朱湘莲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08-09-22 13:39:00

摘要:银行卡遭拷贝 损失无人赔付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朱湘莲 北京报道

    “我中国银行卡里的钱是8月31日被人取走的,我9月4日到银行打印账户清单才发现犯罪分子是在外地跨行取款将我卡里的1600元取走了,因为有12元的手续费。银行卡没有遗失也没有给别人用过,密码别人也不知道,怎么钱就被盗走了呢?”珠海的刘星云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和他一样遭遇的有20多个储户,银行已经确认是客户的银行卡被复制。
   案件频发 银行懒得管
    刘先生告诉记者,近期在中山市更是有一起银行卡盗窃案总共损失金额达700万元之多。而北京、广州、上海等各大城市此类银行卡复制案更是层出不穷。
    在网上,不法分子更是明目张胆地叫卖各种银行卡复制机。有一些损失比较大的客户将银行告上法庭,最终部分解决了因为银行卡复制盗窃带来的损失。但是像刘星云先生这样的储户却因为“觉得钱也不是很多,没有积极跟进”。据记者了解,此类案件都是以储户将银行告上法院最终才部分解决的,从未有哪一家银行积极处理这类事件。
    刘星云认为银行应该负责任,“不是我们储户的过失导致资料外泄或者丢失银行卡。银行向客户发放银行卡并收取年费,就理应对客户的资金安全提供保障”。记者从一些负责此类案件的律师中了解到,银行系统无法识别复制的假卡,是技术以及监控上的失职,肯定要为此负全责。
    而北京清华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却指出,此类案件储户的胜算很小,特别是个案客户。如果报案以后,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并且有客户集体就此事找银行协商或者将起诉银行,这些储户的损失找回来的可能性才会大一点,效率才会高一点。否则,依照目前相关的法律条款,储户会非常被动。
   银行卡复制谁之过?
    北京一家商贸公司的客户经理邓小姐向记者反映,近日她在燕莎奥特莱斯的交通银行用建设银行的理财卡取款时,在取出第一笔2000元之后,出现了卡片被吞的情况。其致电柜员机上的联系电话要求银行给出解决方案,银行在1个小时以后才给出答复:“是电脑程序问题,并没有异常情况,挂失以后就可以离开。”
    “我要求营业厅的工作人员过来看一下情况,结果人家理都没理我,说是不归他们负责,”邓小姐气愤地说,“这样的银行管理是不是有点问题?如果真有异常情况,银行的速度肯定赶不上罪犯分子的速度。”
    “卡片被吞5天后,我去银行取卡,银行说无法提供原来的卡片,让我挂失以后再补卡。后来在我据理力争之下,银行竟然又把原来的卡交给我了。”邓小姐对银行的工作方式感到质疑:“银行这些不负责任的态度明显给客户的资金安全带来了隐患,也给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中国银行业相关法律对储户的保障不够,法律可以考虑规定银行的先行赔付责任,来保护储户利益。据了解,美国的《电子资金转移法》就规定,一旦储户存款在银行发生了问题,银行应先行赔付,而后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此举大大保护了储户的利益。
    在国外更是有银行为储户存入银行的存款购买保险,当储户的钱在银行出现问题时,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这样银行和储户都可以把风险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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