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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公司或被认定为金融机构 在税收方面影响不小

作者:徐晓梅 冉学东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1-01-20 11:35:33

摘要:小贷公司或将被正名,隶属于金融机构。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徐晓梅 冉学东 北京报道

小贷公司或将被正名,隶属于金融机构。

在经历了严监管、强监管之后,小贷行业终于迎来了利好。近日,最高法批复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粤高法〔2020〕108号),指出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贷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这意味着“野生”的小贷公司将转正成为金融机构。

宜宾学院金融科技与国际结算创新团队负责人、沛益咨询首席专家陈小辉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小贷公司被认定为金融机构肯定是大好的事情,过去小贷公司就缺少金融机构的身份。

同时,他认为这个批复影响不小,特别是在税收方面。一直以来,税务和法院都不认可小贷公司金融机构的身份,导致小贷公司没办法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确定为金融机构后就可以享受税收的优惠政策。

金融机构身份由来已久

最高法的具体批复如下:一、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二、其他问题已在修订后的司法解释中予以明确。批复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实际上,不仅仅是这次批复,过去有不少文件指出小贷公司属于金融机构。

2020年12月30日,央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指出,该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

办法还特别指出,从事网络小贷业务的小贷公司也适用该办法。这说明,小贷公司同金融机构一样要履行相关的义务。

此前银川市金融局发布的报告也认为,小贷公司应该属于金融机构范畴,受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

另外,2015年,相关监管部门发布的《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指出,小贷公司是“非货币银行服务类金融业企业”;2018年,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从金融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来看,其认可了小贷公司是金融机构,而并非“普通的民间借贷”。

这在一定程度上都承认了小贷公司金融机构的身份。

“在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线大幅下降、网络小贷门槛大幅提升的情况下,金融机构的身份可以缓解小贷公司的一些压力,留下一丝喘息的空间。”一位从业人员对本报记者表示。

可享受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

陈小辉认为,小贷公司金融机构身份的认定将会在利率保护上限上有所改变。

自从最高法要求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4倍LPR后,小贷公司被认为不属于金融机构,适用于最高法的规定。加上不少小贷公司被认为是P2P后,投诉量大幅上升。

如果小贷公司是金融机构,当然就不适用于最高法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另外,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同样是服务“三农”的小贷公司,却因为不是“金融机构”而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2016年4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规定,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直至2017年6月,小贷公司的税收政策才有所优惠。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贷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而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另外小贷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小贷公司开始和金融机构享受部分一样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0年8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相关政策,小贷公司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都有税收优惠可以享受,将部分已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到2023年底。

2023年12月31日前,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第一,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第二,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90%计入收入总额;第三,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6号)的口径要求,可以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上述从业人员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小贷公司只能享受部分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认定为金融机构后,将有望和金融机构看齐。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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