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金融正文

银行股权托管办法落地:商业银行最迟后年完成全部股权确权

作者:冯樱子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07-24 10:35:42

摘要:对于股权托管,银保监会设置了过渡期,未托管的商业银行应在2020年6月底前按《办法》要求完成托管,已托管、但不符合《办法》要求的,应在同一时间期限内完成整改;对于股权确权,应当与股权托管工作同时进行,商业银行应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不低于80%的股权确权,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股权的确权。

银行股权托管办法落地:商业银行最迟后年完成全部股权确权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冯樱子 北京报道

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快速发展,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参股或收购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但一些乱象也随之发生,如违规使用非自有资金入股、代持股份、滥用股东权利损害银行利益等。

因此,监管部门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股权管理制度,探索实施股权集中托管,提高股权管理规范性。

7月23日消息,为落实《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加强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提升商业银行股权信息透明度,做好商业银行股权穿透式监管工作,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有地方银行股东对记者分析,地方银行的股权混乱问题一直是市场热点。也有一些银行确实因为股权问题阻碍了其A股上市的步伐,如广发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等。

上述3家也是目前12家股份制银行中仅存的未上市银行。2017年底,困扰渤海银行多年的信托持股问题终于得到解决,非公开发行股票也已获原银监会批准。但渤海银行几次增资扩股亦一波三折。“因此一个统一的规范非常有必要,也更有利于银行公司治理朝着规范性的方向发展。”上述地方银行股东透露。

实际上,2018年初,银保监会印发的《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就明确提出商业银行应建立股权托管制度。而地方早已开始推动地方银行股权集中托管,以防范股权代持和关联交易等风险。

举例而言,早在2015年底,安徽就完成全省农商行股权集中托管。2017年,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就开展了山东省未上市商业银行(城商行、民营银行)的股权集中登记托管。截至目前,山东省13家未上市城商行、民营银行已全部完成托管,共托管股本352.43亿股,股东24629户,确权比例达93.56%。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实践中看,部分商业银行进行了股权托管,总体上提高了股权管理水平,降低了股权管理成本。但也存在一些不规范之处,如托管机构硬件条件、服务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存在股权“形式托管”现象,未能发挥股权托管的作用。为充分发挥股权托管作用,规范银行股权托管行为,提高银行股权信息透明度与股权管理水平,银保监会组织起草了《办法》。

根据《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按照《办法》选择符合要求的托管机构。对于上市、在新三板挂牌的商业银行,《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股权托管提出了明确要求的,其股权托管按照现有法律法规进行。

而对于未上市的商业银行,现行法律法规未对其股权托管提出明确要求,其股权管理高度依赖公司自治。近年来,部分银行因公司治理水平较弱出现了一些股权乱象。因此,银保监会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从审慎监管角度,要求未上市的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将股权托管至依法设立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符合《办法》规定且不在黑名单中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或其他股权托管机构。

另外,商业银行与托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应完整列入《办法》规定的监管要求,对于已经托管的商业银行,未在协议中列入要求的,应签订补充协议。

上述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具体介绍:“商业银行选择的托管机构主要应满足这些条件四点条件。能够勤勉尽责为商业银行管理好股东名册;能够为商业银行提供便捷、安全、高效的服务;托管收费能够做到公开、透明、公允;能够对商业银行股权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并向监管部门报送商业银行股权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在《办法》发布的同时,银保监会配套印发了《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和股权确权工作明确了过渡期安排。

对于股权托管,银保监会设置了过渡期,未托管的商业银行应在2020年6月底前按《办法》要求完成托管,已托管、但不符合《办法》要求的,应在同一时间期限内完成整改;对于股权确权,应当与股权托管工作同时进行,商业银行应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不低于80%的股权确权,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股权的确权(因特殊原因无法确权的除外)。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