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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改委再提“多规合一” 集体建设用地改革有望再度加速

作者:刘诗萌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01-24 12:43:26

摘要: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政策提到“多规合一”的概念,其实是把城市规划、土地规划、住房规划等进行了统一,说明未来各类审批的环节是有望减少的。

深改委再提“多规合一” 集体建设用地改革有望再度加速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刘诗萌 北京报道

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会议提出,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要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加强协调性,强化规划权威,改进规划审批,健全用途管制,监督规划实施,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政策提到“多规合一”的概念,其实是把城市规划、土地规划、住房规划等进行了统一,说明未来各类审批的环节是有望减少的。从政策的可能性来看,未来针对城乡结合部的用地政策会有较大的调整,尤其是涉及到相关住房建设和租赁住房建设的领域。同时从“空间”的概念角度出发,包括地下空间开发、新兴产业用地和生活用地的共同规划等都会有新的扶持政策出台。

中泰证券研究所高级经济学家杨畅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深改委文件里明确提到要对标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为全面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打下决定性基础。因此,不仅仅是科创板,未来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12个方面都存在政策动作的可能。

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方面,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华夏时报》记者梳理发现,在2018年3月改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之前,原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也曾大力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2014年12月,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2016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决定将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扩大到全部33个试点县(市、区)。

2018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土地管理法草案中,删去了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草案中,对关于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必须先征收为国有后才能出让的规定,新增“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两处重大变化,有望彻底扫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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