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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P2P退出指引出炉 广州互金协会要求网贷机构不可搬迁、不可关闭、不可失联

作者:刘陈希婷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8-07-30 18:06:14

摘要:7月30日,广州互金协会官网发布《广州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下称“指引”)。《指引》对网贷平台退出原则、退出程序、退出报送金融主管部门及协会资料、出借人权益保护、机构注销等方面做了明确详细的规范。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刘陈希婷 北京报道

赶在月末的最后一天,广州互金协会发布了目前最严的P2P退出指引。

7月30日,广州互金协会官网发布《广州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下称“指引”)。《指引》对网贷平台退出原则、退出程序、退出报送金融主管部门及协会资料、出借人权益保护、机构注销等方面做了明确详细的规范。

记者注意到,《指引》分为6章共17条,适用于网贷机构主动终止网贷业务和退出网贷行业,包括业务转型、依法解散、依法破产等。值得注意的是,《指引》提出了“三不可“原则,要求网贷机构退出期间,网贷机构经营地址不可搬迁、平台网站/APP不可关闭、平台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

此外,《指引》要求网贷机构决定清理网贷业务、退出网贷行业的,先向所在区金融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报备退出意向,成立退出工作领导小组、清理存量业务并编制清单、编制退出方案、报送退出方案、发布退出公告、组织实施退出方案、及时向主管部门及协会汇报退出工作进程及出现问题、完成清偿工作等程序进行。

据统计,2018年上半年,广州共有9家机构退出及拟退出,其中大部分机构退出都因项目大面积逾期所致。为最大程度保障出借人合法权益,《指引》也明确要求,退出机构应建立由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总经理牵头的协商与纠纷解决小组,及时与出借人沟通,防范和化解各种矛盾。同时,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不良资产进行分类处置。

针对不良资产进行分类处置,《指引》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具有国资企业、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等背景的网贷机构,可争取该国资企业、上市公司、集团公司等提供合理范围内的资金援助;二是可通过并购重组、债权转让、破产清算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三是可将不良资产整合打包出售给第三方不良资产管理处置公司,最大限度收回资金。

有分析人士表示,指引的发布,让网贷机构的退出有规可依,填补了该领域的监管空白,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稳定投资人的信心,更好的促进行业发展,渡过难关。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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