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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变身宣传员 南京蓝莓非法集资过十亿 自称“背黑锅”的负责人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作者:王俊仙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12-21 17:39:06

摘要:12月21日上午,蓝莓公司集资诈骗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宣判,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孙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投资者变身宣传员 南京蓝莓非法集资过十亿 自称“背黑锅”的负责人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华夏时报 记者 王俊仙 南京报道

12月21日上午,蓝莓公司集资诈骗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宣判,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孙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等17人9年6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并责令各被告人在各自造成的损失数额内,连带退赔各集资参与人损失,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依法处置后按比例发还各集资参与人,以实际执行时的价值计入已退赔数额。

2016年4月,《华夏时报》记者曾报道《投资者变身宣传员 “蓝莓”非法集资新花样》一文,南京玄祥时韵商贸有限公司,因经营产品中有蓝莓产品且早期每投资1万元就赠送十盒蓝莓口服液而外号“蓝莓公司”,是南京市具有代表性的高收益投资公司之一。2016年4月,玄祥时韵总部人去楼空,上千投资者每日只能在楼下等待进展。

蓝莓公司跑路

蓝莓公司营业执照显示,其主营食品、日化用品等的销售,但其实际从事的却是投资理财业务,而他们伪装的方式就是与投资人签订广告宣传员聘用合同,投资人以广告推广费的名义从蓝莓公司处获得本息。

记者获得的多份投资人与蓝莓公司签订的合同书显示:甲方(即玄祥时韵或嘉爱睿)为尽快打开市场,建立客户群体,宣传企业品牌特聘乙方(即投资人)为甲方系列化产品及企业文化理念传播的广告宣传员,合同期限10个月,甲方按签署日期支付乙方每月广告宣传费,乙方不属于甲方员工,不受甲方规章制度约束,无需签到及请假,乙方自由安排时间,且该合同不影响乙方与原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

一位蓝莓公司业务员也表示,当时进公司培训时说是把不在电视台做广告的广告费拿出来给这些投资人的。而这种说法也得到了多位投资者的证实:“蓝莓说他们本来是要花几百万到广告公司做广告的,但是现在不做广告直接回馈给消费者。”

法院今日判决

据法院查明,2015年4月,陈某(另案处理)成立蓝莓公司后,组织、雇佣被告人王某等人向社会不特定公众以发放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以支付广告费名义变相支付高额利息,向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该公司的集资模式主要为以下两种:

第一种是集资期限为6或10个月,每份投资份额不限,期限届满后,集资参与人以广告费名义共获得集资本金以及60%-80%的利息,分成6或10个月支付,相当于月息6%-8%;

第二种是集资期限20个月,每份份额为20万元,前10个月集资参与人不领取本息,第十一个月至第二十个月以广告费名义共领取本金及利息共计103.7414万元,相当于月息20.93%。公司与集资参与人签订书面合同,部分合同首页载明业务员姓名。公司还向集资参与人发放具有电子数据内容的VIP卡片,记录各集资参与人集资金额、定期返还金额等数据信息,并使用客户投资信息系统管理集资本息的偿付。

2016年3月10日,孙某某和李某以南京嘉爱睿百货贸易有限公司名义签订了收购玄祥时韵公司的协议。嘉爱睿公司收购玄祥时韵公司后,两人继续向社会公众进行虚假宣传,并于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4月8日间,沿用蓝莓公司的集资模式继续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嘉爱睿公司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2.28亿余元,已造成2093名集资参与人共计人民币2.20亿余元无法偿还。集资款除用于兑付前期蓝莓公司集资款本息外,部分集资款转移后用于李某和孙某某个人消费、偿还债务等用途,如用于购买宾利牌轿车一辆、路虎牌轿车一辆以及伯爵手表二只等。

而在去年4月,孙某某还向本报记者表示:“我背了黑锅,已经叫律师去了公安。”

除此之外,法院查明,王某自2015年5月起先后担任玄祥时韵公司业务一部经理、嘉爱睿公司主管,期间单独或组织他人分别向11160名集资参与人吸收存款15.26亿元,已造成11059名集资参与人损失10.15亿元。其他被判决的还有16人,包括张某等蓝莓公司业务部经理、营销经理、业务员等。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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