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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数十项目疑遭串标 纪检部门表态将依法查处

作者:吕方锐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12-01 23:00:08

摘要:,近年来,江门市水电有限公司股东王洪流疑似用这种手法,成功“转包”江门市辖区共17个国家级农业和水利工程。而根据有关材料,江门水电的5名股东或全部采用类似模式开展业务,这意味着包括上述17个项目在内,江门地区数十个项目或遭串标、围标。

广东江门数十项目疑遭串标 纪检部门表态将依法查处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吕方锐 北京报道

个人挂靠公司,并组织至少十余家建筑工程公司一同参与政府项目招投标,项目中标后向中标公司支付“管理费”,再将项目转包给挂靠公司施工,近年来,江门市水电有限公司(下称“江门水电”)股东王洪流疑似用这种手法,成功“转包”江门市辖区共17个国家级农业和水利工程。而根据有关材料,江门水电的5名股东或全部采用类似模式开展业务,这意味着包括上述17个项目在内,江门地区数十个项目或遭串标、围标。

上述项目包括市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等,均由中央或省财政专项资金划款。

另有材料显示,王洪流控制的某公司财务,与江门下辖某市农业局吴姓副局长的女儿同名。该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他们之前收到过串标、围标的举报材料,包括对该副局长的举报,并已经对举报进行了回复,且该吴姓副局长如今已经退休。江门市农业局纪检组一谭姓组长则表示,希望记者将有关材料提交市纪检部门,他们将依法进行处理。

“不打自招”的借款合同

事情发于一系列借款。

2011至2012年间,王洪流与商人黄伟强签订多份借款合同。在2010年11月的借款合同中载明,王洪流需投标鹤山市(江门市下辖)县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程,工程造价700多万元。因江门水电投标资金周转问题,向黄伟强借款100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值得注意的是,这笔保证金并非转给江门水电,而是转给王洪流指定的10家公司,每家各获10万元。借款期限为两个月,开标后王洪流要督促上述“委托协助投标的公司”将投标保证金准时退回给黄伟强。

根据合同,项目中标后,黄伟强还需借给王洪流“工程履约金”。

2011年3月,王洪流又与黄伟强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一份合同中载明的借款原因是,罗定市某建筑工程公司项目中标,需缴履约金42万元;另一份写明的借款原因是,清远市某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公司中标后,需缴履约金40万元。

除上述合同外,2010年12月,王洪流借款96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开平市(属江门市下辖)长沙镇和塘口镇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工程,打入8家公司账户;2011年1月,王洪流因投标开平市月山镇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程,向黄伟强借款80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打入8家公司账户;2012年8月,王洪流投标开平市2011-2012年度市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项目,中标后需要资金经营项目,借款500万元,按照每家公司36万元打入12家公司账户,以“协助投标”。

对于上述500万元借款,王洪流还写了一份《关于2011-2012年度开平市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项目的说明》。说明中称:“项目上网招标时,本人组织深圳广汇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广汇源’)等12家公司参加招标工作。该项目由深圳广汇源中标后,交由本人实际操作施工。施工及经营活动费用由我代表深圳广汇源本项目向黄伟强借得500万元,划入蓬江区万泉建材贸易部(下称‘万泉建材’)开展项目工作。工程款由开平市农业局按工程进度支付款项,直接划至深圳广汇源账户,深圳广汇源扣除4.5%作为管理费及企业所得税,余款划至本人指定的万泉建材等账户。”

江门水电的业务模式

后来,王洪流拖欠上述借款,便将他与深圳广汇源的债权转让给黄伟强抵债。因广汇源不承认该债权关系且不认可债权转让,黄伟强将深圳广汇源告上法庭,王洪流作为案件第三人,出具了另外几份说明。

《关于江门水电内部借款审批单的说明》中,揭示了江门水电的“神奇”业务模式。按照王洪流的说法,他持有江门水电约20%股权,是5位股东之一。5位股东均以江门水电名义对外承接工程。

江门水电前任法定代表人周某斌曾要求各股东,2013年前各人承接的工程,应以工程结算价的5%向公司缴纳管理费。2013年后则要求各股东中标金额须达到地区政府当年投资总额的16%,并从中收取5%作为管理费上缴公司。例如,政府当年上网投标总额为1亿,经营者必须中标1600万以上,并按照1600万的5%缴纳管理费。另一份说明显示,王洪流近年负责开平市、台山市(属江门市下辖)等地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

项目运作由江门水电组织相关公司参加投标,投标经费由各股东自行筹集,划付给各投标公司,中标后返还。中标公司按照工程价款收取2%的管理费和2%左右的企业所得税,在收到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剩余工程款支付给各股东指定的账户,由各股东安排施工。

说明中还称,由于王洪流自行垫资施工,江门水电收回工程款后,以借款名义将钱划入他指定的账户,并要求他以前述借款名义缴纳管理费。他强调,与江门水电实际上不存在任何借款关系。

《关于水利工程承包经营情况说明》中,王洪流将这种业务模式称为“各股东自负盈亏经营”。

根据黄伟强诉深圳广汇源的判决书,王洪流称他与深圳广汇源是挂靠关系,王洪流以挂靠深圳广汇源的资质进行项目施工。

说明材料中还附有一份王洪流在建工程清单,共包含17个项目,时间横跨2009年至2014年,项目地区包括开平市、鹤山市和台山市,施工单位则有8家。

法院最终认定王洪流与深圳广汇源的债权及债权转让有效。

有关部门将展开调查

为求证工程串标、围标情况是否属实,《华夏时报》记者多次拨打王洪流和江门水电现任法人代表朱某电话,几天来均无人接听,短信则始终发送失败。

王洪流在2015年将名下股权转让给周某强,周某强听明记者来意后表示,对串标、围标的情况不知情,也不认识王洪流。当记者指出其公司股权是来自王洪流,还因股权转让纠纷与王洪流打过官司时,他挂断了电话。

江门水电另一股东周某文告诉记者,王洪流确是公司原股东,但他并未参与实际经营,对于围标、串标一事并不清楚。

记者还联系了江门市农业局和水务局,开平市农业局和水务局,以及鹤山市水务局。开平市农业局工作人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他们之前曾收到过关于江门水电围标、串标的举报材料,也曾对此进行过回复。

记者拿到的这份复函中称,“经过该局对2009年至2015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进行的自检自查,发现举报项目均在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招标交易,严格遵照有关法规进行,未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出让或出租资质等行为。招投标过程均要求检查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未发现串标、围标和转包等情况。同时严格落实了招投标专家评审制度。”

复函中还提道,经查,吴某慧与该局吴姓副局长为父女关系,但吴某慧未曾在江门水电任职。记者翻阅万泉建材的账户流水发现,万泉建材在中国农业银行开平富华支行的流水中,清晰标明了与名为“吴某慧”的账户有频繁往来款项。而在万泉建材的账册中则写明,与吴某慧的多笔款项名义为“办公室备用金”。王洪流和其他债权人的债务纠纷判决显示,万泉建材的实际控制人即是王洪流,上述多个工程项目款项,最终流入了万泉建材账户。

江门市农业局纪检组一谭姓组长听明记者来意后表示,希望记者将有关材料提交市纪检部门,他们将依照流程进行核实、处理。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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