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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风险形势依然严峻 强化保险公司的主体责任

作者:吴敏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8-29 16:51:32

摘要:8月29日,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工作会议。会议指出,二季度末,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35%,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20%,显著高于100%和50%的偿付能力达标线。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53%、229%。

保监会:风险形势依然严峻 强化保险公司的主体责任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

8月29日,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工作会议。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二季度末,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35%,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20%,显著高于100%和50%的偿付能力达标线。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53%、229%。

同时,保险业资本实力持续提升,全行业实际资本3.4万亿元,较上季度末增加320亿元,综合偿付能力溢额达到2万亿元,较上季度末增加4.1亿元。

而被纳入本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的评估范围的保险公司中,A类公司和B类公司占绝大多数,C类公司有2家,D类公司有3家。

事实上,保监会“1+4”系列文件引导行业转型的效果逐步显现,一些结构较好、转型早、转型快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有所上升。二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环比上升的保险公司达到66家,较上季度增加27家。从寿险业看,人身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自2016年以来首次上升,达到216%,比上季度提升2.4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是“1+4”系列文件推动保险业逐渐回归本源,价值较高的长期保障型业务占比不断上升,对资本消耗较大的中短存续期业务占比持续下降。

会议强调,当前保险业风险总体可控,但风险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局部流动性风险、少数问题公司风险、行业面临的信用风险和数据真实性风险等值得关注。保监会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抓好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确保行业稳定发展。

一是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工作,紧盯行业风险变化,处置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严守风险底线,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

二是着力强化保险公司的主体责任,加大监管政策传导力度,督促保险公司强化风险防范责任意识,提高行业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下大力气重塑监管,坚持“监管姓监”,从重塑监管理念、重塑从严监管氛围、重塑监管能力等方面入手,统一思想,形成正确的监管导向。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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