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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信托深陷泥淖 9.5亿违约恐难刚性兑付

作者:吴敏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7-07 19:09:22

摘要:投资者与国民信托之间胶着的重点,仍然是国民信托是否存在过错,是否需要对投资者刚性兑付?

国民信托深陷泥淖 9.5亿违约恐难刚性兑付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

时隔一年多,国民信托“渤钢系”产品违约事件再次被曝光于聚光灯之下。6月16日上市公司华发股份发布公告称,国民信托15亿增资全资子公司华发长盛。这令苦苦追讨一年多投资款无果的国民信托投资者群情激愤,指责其无钱还款还对外大笔增资,但事实上,这笔增资只是国民信托的一款单一资金股权投资类项目,是国民信托为其他第三方金融机构代为管理和运用的资金。

据了解,2014年12月31日起,国民信托针对原渤海钢铁旗下两家二级子公司天津钢铁和天津冶金先后发行了4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包括“天津钢铁集团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称“天钢”)、“国民信托-天钢国贸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天冶线缆经营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天冶轧三经营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称“天冶轧三”)。这4款信托计划的期限均为一年,共募集资金10.5亿元。

2016年3月,原渤海钢铁被曝出1920亿元巨额债务危机,这几乎成为钢铁业年度最轰动事件,同时也迅速引爆为其发行4款信托计划的国民信托。4款信托计划中,除了“天津钢铁集团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完成部分兑付,剩下约9.5亿一直违约至今未完成兑付。

而投资者与国民信托之间胶着的重点,仍然是国民信托是否存在过错,是否需要对投资者刚性兑付?

究竟谁之过?

事实上,国内信托初期刚性兑付的时代已经过去。2014年12月12日银监会发布的《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明确表示,信托业风险处置应按照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也就是说在信托公司履职尽责的前提下,信托产品的损失,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16年9月7日,国民信托在官网发布公告表示,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受托人不得违反《信托法》所规定的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如因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不尽责,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

一位业内人士向本报记者说道:“投资者能不能要回投资款,影响因素很多。首先要确认信托公司是否确实有过错,其次要看过错性质和责任分配,最后还要看其清偿能力。根据《信托法》,信托不是债权,所以除非信托公司存在过错,否则投资款难以收回,而即使有过错,也还要看过错程度,未必会承担全部责任,另外如果信托公司没有清偿能力,即使胜诉也难以实现赔付。”

对此,投资者认为国民信托存在尽调失察、信息披露不足和销售违规等诸多问题,并向北京银监局反映,要求国民信托“兜底”,退还本息。

具体来说,投资者主要反映的问题包括,国民信托在当“天钢”已经到期无法兑付,且“天冶轧三”前两期产品也已出现延期兑付风险时,其不仅没有及时收回借款,反而仍在官网发行“天冶轧三”后三期产品,影响投资者购买产品时的判断和决策。

此外,国民信托的产品主要通过上海的360财富进行推介销售。公开信息显示,360财富是上海北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财富管理品牌,属于非金融机构。这明显违反了2009年银监会颁发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明确信托公司不得委托非金融机构进行异地推介的规定。

尽管这些质疑得到了北京银监会的核查认定,但北京银监局表示:“我们无法要求国民信托进行兑付,但如果查出公司存在违规行为,我们可以对它进行相应处罚。”

但处罚归处罚,投资者的本息依旧无法追回。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韩笑天律师向本报记者表示:“投资者应尽快启动法律程序,否则要回本息更是遥遥无期。”

国民信托董事长杨小阳2016年10月19日曾向投资者表示:“只有司法机关找出国民信托确实有违法违规或不尽责的情况,并由投资者上诉,国民信托才会在流动性充裕的情况下进行兑付。”

但同时,杨小阳也表示:“国民信托本身流动性很差,净资产有20个亿,其中15个亿都在汇丰人寿身上,剩下的5亿都基本被固有业务占用了。”

韩笑天称:“对于信托公司责任和过错的认定,如未尽职调查或者明知融资方出现亏损等不可控的风险,仍发行信托产品,明显存在过错,但信托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最终应由法院依法依规来判断。目前来看,国民信托已经说明自己本身就没有钱去退还给投资者,所以,投资者能否收回投资款,存在巨大风险。”

近日,杨小阳也告诉投资者,建议他们起诉公司以推动资产变现。一位业内人士指出:“这显然是推卸责任之举。企业破产,工资和银行贷款会比信托更具有优先债权。即使净资产可以变现,也要首先清偿拖欠的员工工资和银行贷款,如果在清偿拖欠的员工工资和银行贷款后还有结余,才会在其他债权人之间做出分配,最后能分配到多少,也是未知,估计不会乐观,要看其总债务额度。”

事实上,国民信托已于2016年10月委托律师事务所将该案诉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而由于其中两个项目的融资主体均为制造型企业,涉及大量职工问题,律师称,经过数轮与法院艰难的沟通,才推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而轧三钢铁位于天津静海74万平方米的工业工地也已被其他法院查封,国民信托处于第五轮轮候查封状态。

对此,记者于7月5日联系到国民信托媒体对接负责人,并根据其要求发去采访提纲,对方称,若经领导研究方便回答再对问题进行回复,但截至发稿,记者并未收到国民信托的回复。

股权转让频踩雷热门事件

据了解,杨小阳在与投资者沟通时曾提出三项流动性补充办法,包括转卖所持汇丰人寿股权、申请信托保障基金支持、大股东增资。但在股权转让方面,国民信托也是屡屡踩雷市场热门事件,曝光率远高于其他信托公司。

2014年中,郭英成以约30亿元收购了国民信托。但不久,郭英成便被传卷入深圳贪腐官员蒋尊玉一案,佳兆业深圳多个项目也被政府禁售,现金流枯竭。随即,国民信托便被转让给佳兆业的第二大股东富德生命人寿。2015年8月21日,保监会原则同意了富德生命人寿通过受让方式收购国民信托93.44%股权,但还须银监会批准,不幸的是,在银监会审查的节骨眼上,生命人寿实际控制人张峻也被带走调查。

对此,杨小阳还曾表示:“虽然保监会已经批了,但当时张峻还没出事,之后张峻被抓,银监会就谨慎了,他们对股东资质的审查很严。”而银监会至今仍未发布批复富德生命人寿受让国民信托股权的消息。

原本指望通过富德生命人寿入股来为公司增资至30亿元的计划,也被银监会否决。这也是为什么在大股东增资已经成为信托业发展大趋势的情况下,国民信托的最后一次增资依旧停留在2008年,注册资本金由5.5亿元增加至10亿元。

2017年1月7日,国民信托在其官网称,“正在与监管部门沟通确认具体情况,继续完善和推动增资工作。”

国民信托副董事长肖鹰也表示,“国民为什么要增资、引资,是因为目前无论在法律上、意愿上,国民信托都没有选择。”

此外,国民信托还打算转卖其所持汇丰人寿50%的股权。此前杨小阳向媒体说:“想收购汇丰人寿的人很多,但转卖汇丰人寿需要大股东签字,而股东方面始终没有明确意见。”

虽然杨小阳称,正在跟信托保障基金沟通,希望可以获得支持。但据记者了解,保障基金对信托公司的救助,不是无成本的救助,更不是对信托公司及其股东的逆向激励。在保障基金介入后,将对信托公司原股东和高管依法依规追责,必要时实施市场退出。

上述业内人士也向本报记者强调:“信托保障基金并不是直接承担信托公司的债务清偿责任,而一般是通过流动性救助和其他手段帮助信托公司恢复清偿能力,所以具体在这个事件中,我看信托保障基金所可能起到的作用或许十分有限。”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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