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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业绩预告从增涨300%变下降800% 海正药业“逗你玩”遭警示处罚

作者:徐超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4-25 16:58:34

摘要:2016年业绩预告,净利从增涨260%-300%变为下降800%,还有未及时披露重大合同,海正药业遭证监局警示。

年报业绩预告从增涨300%变下降800% 海正药业“逗你玩”遭警示处罚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徐超 杭州报道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正药业”,600267)4月24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于4月24日当天收到证监会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2号)(《关于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简称“《决定书》”),因为海正药业2016年业绩预报的净利前后出现巨大差异,被处以警示处罚。

2017年1月25日,海正药业披露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号),预计2016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60%-300%。

但2017年3月29日,海正药业披露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5号),预计2016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00万元,同比下降近800%,与此前的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浙江证监局认为,海正药业相关高管未勤勉尽职,导致上述年报业绩预告出现重大更正。

此外,2016年12月19至22日期间,海正药业与HPH Prosperous Holdins Limited、HHISN Holdins Inc.、PH Precious Holdins Limited等三家公司签署了相关产品的独家销售协议,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11737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840%。但海正药业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合同的签署情况,直至2017年3月31日才披露相关协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

当时担任海正药业董秘和财务总监的分别是邓久发和管旭华,浙江证监局认为,此二人要对上述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海正药业及相关人员予以警示。

公开信息显示,海正药业创建于1956年,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现有员工9000多人,2000年7月“海正药业”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责任编辑:靳广瑞 主编:蒋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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