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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侧改革与科技创新

作者:贾康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6-01-30 00:01:26

摘要: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具有全局和战略性意义的系统工程。科技成果如何完美转化?转化后如何与市场成功对接?

供给侧改革与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具有全局和战略性意义的系统工程。科技成果如何完美转化?转化后如何与市场成功对接?我们探讨多年的“政、产、学、研”怎样密切协同?科技成果如何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我想谈谈自己在三个方面的探讨和认识。

科技创新的战略意义

第一层面,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全局和战略性意义。这种意义我们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已经从邓小平关于“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样一个非常明确的判断上,感受到了它对支撑整个现代化进程,是非同小可必须要抓住的重要创新因素。对此,学术上也有讨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应怎么理解?我们过去说“生产力”有三要素,即有劳动力、劳动工具、劳动对象,“科技”是否给它又加了一个要素呢?还是另外一种什么关系?应该认为,不是“加法”的关系,而是“乘法”的关系。生产力三要素如果能够伴随科技创新这个乘数,那么生产力的发展就有可能支撑我们由“追赶”到“赶超”的超常规现代化进程。现在,这个精神最高决策层已有明确表述:要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这个“供给侧”,做一个简要分析,它在结构方面天然具有和需求侧的不同特征。人们的需求总是存在的,随着生活水平、收入提高而形成的购买力,即所谓有效需求,这个“需求”,是可通约的单一指标的量值,政府的“需求管理”主要是总量调控。而现在供给侧的改革和管理,更多强调的是结构上怎么优化,而且要处理好结构优化机制怎样对应我们在资源配置中总体上起决定作用的市场机制。供给侧的指标会有千差万别,不可通约,供给管理要比需求管理复杂得多。

如果接着分析一下,这个结构特征在供给侧至少涉及五大要素:第一是劳动力,第二是土地和土地所代表的自然资源,第三是资本,第四是我们今天讨论的科技创新,第五是我们所必须考虑的制度创新、制度供给。这五大要素在我们经济起飞的前30多年都在发挥作用,但与其他经济体类似,前面三个要素的作用更容易发挥出来。一开始,我们低廉的劳动力支撑着比较优势,现在发展到了“世界工厂”;我们过去土地和自然资源都是低价甚至是无价的,一旦与市场对接,低价变高价、无价变有价,所引起的资源配置和利益驱动,就形成了有声有色的发展局面。

但是,在现在新阶段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已经意识到,劳动力低廉这样的相对优势正在离我们远去,人口红利正在迅速消失。我们的土地、自然资源等经历粗放开发之后现在已形成一系列的矛盾,我们现在要继续推进城镇化和工业化,征地、拆迁、补偿带来的成本已经非常高,原先的支撑力在滑坡。从第三个要素资本来看,我们在资本严重不足时引进外资同时带来了技术和管理,但是现在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已经带动了我们本土的原始资本积累和民间资本的雄厚壮大,大家却感受到了常规投资所谓边际效益的递减,这个支撑力也在下滑。

在上述三大要素支撑力不断下滑的同时,我们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而且要引领“新常态”,特别关键是要更多地依靠后面两大要素,即学术上所说的全要素生产率来发力。这后面两大要素中非常关键的是科技创新,当然也需要得到制度供给、以改革打开其空间——我们现在要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三个层次创新的互动,进一步地打造我们新阶段上的新动力,对冲下行压力,对接“升级版”的“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较高增长质量,并形成长远发展后劲,去实现全面小康和中国梦的现代化战略目标。

如何与市场有效对接

第二层面,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后,需要考虑的就是我们探讨多年的“政、产、学、研”怎样密切协同,要把普遍激励和重点攻关结合,来实施高水平、理性的供给管理。这个供给管理要和市场能够有效对接,市场机制、政策金融、财税支撑等等,都要放在这样一个体系中来形成系统工程式的、优化的组合。

说到“供给侧”改革,现在有些讨论者想得比较窄,以为就是将美国的供给学派里以减税为主要内容的措施拿来借鉴——这方面的借鉴显然是必要的,但我们所说的供给侧改革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式的体系,而这其中有关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的“政、产、学、研”互动、结合已讨论了多年。如何各方协同更好地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我们从一个观察点来看,政府有必要考虑将自己的可用资金用以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信贷式放大这样一整套动作,来发挥政策性融资的乘数效应和放大效应。

我们注意到,在一些地方已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几年前,我们在调研中接触到浙江的一些做法——浙江的地方政府注意到,每年财政都有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但是花出去的钱是“撒胡椒面”式的,绩效很难追踪,实际效果亟待提升。为此,有些地方就明确提出,能不能把资金使用的这种“消耗型”变成“循环型”?他们的做法是:把财政资金以股权方式与民间股本一起,组建支持科技企业特别是小型科技企业的产业基金。这种基金将财政资金和民间资本、社会资金合在一起,形成一个非常清晰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风险共担的产权结构,实际上就是混合所有制的结构。比如,杭州西湖区财政拿出2000万以后,进入科技小型企业的发展基金,以股权形式存在,但不要求分红,这是政策导向,实际上带有一种特定的比照“金股”的性质,它符合市场经济的已有经验,又有所发展创新。政府这种政策性资金导向降低了民间企业的投资“门槛”,风险因素得到了对冲。风险共担之后,是支持对象规范的遴选制度,不像过去那样要在“桌面底下”处理关系,而是投资各方加上科技局,再加上必要的专家,一起以阳光化的程序,在该支持的对象群里从高选择支持对象。这里面的投资决策也允许失败,但即使失败了,这个治理过程也无懈可击,公信力保证了它可以持续。政策性融资和产业基金的结合,我认为是一个很好的探索和开端。诸如此类的经验应该抓住不放,发展完善,其中的财税支持就可以更多、更丰富地施加上去。政府财政资金由消耗型变成了循环型,股本可以一年一年在其中起作用。另外一些政策支持都可以往上配套,政策性资金和商业性金融对接,大有可为。这样“政、产、学、研”方方面面的相对优势结合在一起,我认为也属于一个广义的、现在大家所推崇的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概念。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第三层面,应当尊重科研规律,深化科技管理体制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改革。这些年,我们在相关体制和管理制度方面作了一系列改革努力,成绩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专利数、论文数等上升的同时,我们的创新力和竞争力并没有得到同步提高。“钱学森之问”所说的带头人才的培养,仍然困扰着我们。可见,我们现在最宝贵的科技创新人才、人力资本,需要得到更好的呵护,让他们的聪明才智发挥的创新发展环境,这就需要紧密结合科技体制和管理制度改革。

最近一段时间,我注意到,在科研经费使用方面出现了一种不良倾向,就是越来越多地堆砌各种清规戒律。最新的一套规定,就是做科研的事业单位和高校,包括教授、研究员,使用科研经费不能坐火车一等座,等等。为什么有这样的规定?这是尊重科研规律吗?且不说五、六十岁的老教授、研究员不让坐一等座于伦理上不通,试想在紧张出差的情况下,如果买不到二等座,就只能干等着吗?时间消耗和住宿成本加在一起,是不是得不偿失?

我们听到、看到,高校和科研所研究人员把大量时间花费在怎么填各种表、怎么去通过报销上。成为耗费科研创新精力的“噩梦”。年底时,某高校甚至出现在财务处走廊中,研究生们彻夜排队替老师报销的现象。科研人员的时间、聪明才智是中国科技创新的最宝贵资源,一定要优化这些资源,“好钢用在刀刃上”。有关部门应深入调研,思考如何激发人力资本和科研人员的创新动力,从相关体制、机制上做进一步的改进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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