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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合理收入分配格局正在路上(上) 收入财产均衡增长压力加大

作者:苏海南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5-06-24 22:18:15

摘要: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回顾总结近五年来收入分配格局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探讨“十三五”时期收入分配格局发展趋势,具有重要意义。

构建合理收入分配格局正在路上(上) 收入财产均衡增长压力加大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回顾总结近五年来收入分配格局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探讨“十三五”时期收入分配格局发展趋势,具有重要意义。

收入分配格局

正向合理方向发展

    收入分配格局是指国民收入在政府、企业、居民及其内部的分布状况。一般可用政府、企业和居民各自收入所占比重、基尼系数以及城乡居民之间、地区居民之间、行业劳动者之间、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分配比例关系等来显示。其合理与否,可采取纵向、横向量化比较和听取多数专家学者判断,特别是人民群众的总体感受来衡量。

    “十二五”以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基本按照中央有关大政方针和“十二五”规划部署的任务和要求推进,多数改革措施得到贯彻并取得了成效,但也有少数改革措施贯彻执行不够有力;改革推进中也出现了某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同期,我国劳动者薪酬和居民收入水平随国民经济发展较快提高,能够完成“十二五”规划年均增长7%的目标。

    2010年至2014年,扣除物价因素,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35.7%,年均实际增长7.9%;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47%,年均实际增长 10.1%;同期,我国GDP增长了36.4%,年均增长8%,转换成人均GDP增速比较,城乡居民收入增速稍快于人均GDP增速。在此基础上,我国两个比重、基尼系数和城乡居民之间、地区工薪劳动者之间、行业工薪劳动者之间以及居民群体之间四方面分配关系也发生了一些新变化。

    根据相关数据(具体见下链接图表)可以看出,居民收入比重处于缓慢上升之中,四年来上涨了1.5%;这一上涨大体上应该是由政府增加居民社会保险福利、少收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带来的。劳动报酬比重起伏波动,2012年比上年有较快上升,但四年来只上升了0.4%;对比居民收入(其中包含劳动报酬)比重变化,可以看出,四年中居民主要是依靠非劳动报酬和转移支付等增加收入的。这说明近期社会上少数人关于近年来劳动报酬尤其是其中的薪酬上涨太快的说法并不客观准确,因为近年来工薪劳动者薪酬的较快上涨并未使劳动报酬比重相应较快上升,这说明薪酬上涨明显带有偿还旧账因素。

    基尼系数逐年下降,六年来下降了0.023,表明国家统计局统计范围内的居民收入不均衡性稍有好转;不过同期我国有关研究机构以及某些外国专家计算的我国基尼系数则明显高于国家统计局数据,也有人认为基尼系数仍在上升;但多数学者判断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近年来呈现下降趋势;这可以得到前面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两个比重的逐渐上涨和四方面收入分配差距有所缩小的支撑呼应;不过,这里需指出,此基尼系数只是反映了居民收入的不均衡性,尚未涉及居民财产的不均衡性。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缩小趋势,基本上每年缩小近0.1个百分点,到2014年缩小速度加快;这与我国加大对农村、农业、农民的转移支付力度,在全国推行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医疗保险——“新农合”等,增加对农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以及继续扶持农业发展等政策措施紧密相关;这一判断大体上在全国大多数农村农民生活改善中能够得到相关印证。地区平均工资差距四年来稍有起伏,总的走势是缩小的,共缩小了0.08倍;这与近年来国家加大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经济发展扶持力度,在这些地区兴建工业园区、新技术开发区等紧密相关,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平衡性较以往有所提升,因而有利于地区平均工资差距的缩小。

    行业平均工资差距也呈逐步缩小趋势,此行业是指按大类划分的19个行业,五年来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差距缩小了0.85倍,年均缩小0.17倍;其中2013年比上年缩小幅度较大,达0.44倍;这既与近年来高收入行业薪酬增速稍有放慢、低收入行业薪酬增速稍有加快相关,也与行业划分和统计口径变动等相关;这里需特别指出,行业平均工资差距只能简单反映行业薪酬分配关系的一般性变化,因为没有发布行业工资中位数以及高位数、低位数等指标,所以不能全面反映行业薪酬分配关系,与人们特别是低工薪劳动者的实际感受存在差别。国家统计局于2013年在全国抽样调查了16万户城乡居民家庭,其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呈现逐渐缩小趋势。其中,在国家统计局调查的城镇居民家庭收入五等分分组中,最高收入家庭组与最低收入家庭组的平均收入差距数据,五年来由5.57倍缩小到4.93倍,缩小了0.64倍,年均缩小0.128倍;这与近些年来政府对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就业帮扶、社会保障待遇提高、营改增居民经营净收入以及房屋出租等资产收益增加等紧密相关。这里也需特别指出,由于一些暴富、特富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难以调查到,或被调查家庭习惯性瞒报真实人均可支配收入,因此,这一差距倍数还难以全面反映全国城镇居民家庭最高与最低人均可支配收入组的最大差距,但这一组数据基本能够反映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近些年来稍有缩小的一般走势。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在近五年中则起伏波动,且扩大了0.29倍;这与农村住户调查范围扩大和农村中某些经营大户经营收益明显增加、某些农户土地出让收益大幅度增加等有关。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与中央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差距也在缩小,四年来由原12.3倍缩小为10.5倍,缩小了1.8倍;这组数据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居民群体中的部分劳动者群体之间收入差距呈现逐渐缩小趋势。

这些宏观数据可能有不够准确之处,老百姓对有的数据还存有疑问,但通过近些年来贯彻中央关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构建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的大政方针,大多数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均认为,是可以得出两个比重逐渐有所提高、基尼系数一定范围和程度上有所下降、四大方面收入差距逐渐有所缩小的基本判断的。但是,由于缺少关于城乡居民和劳动者财产水平调查和统计数据,对居民和劳动者内部财产差距情况并不能掌握。综合以上,如果不计算居民财产情况,可以得出整体收入分配格局正逐渐朝合理方向发展的基本结论,这是近些年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的初步成绩,对此应该予以肯定。

改革任务仍然繁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需要分析目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

    一是居民收入比重和劳动报酬比重仍然偏小,分别低于历史上两个比重最高时67.2%和54.6%5.2个百分点和6个百分点,还有较多提高空间;这也进一步说明近些年居民收入增速较快具有偿还旧账性质。二是居民收入和财产合计的基尼系数仍然明显偏大。据有关研究机构分析和人们大体判断,我国居民财产差距远高于收入差距,如将深入和财产合并计算,基尼系数应仍处于差距较大与差距悬殊之间,这与亿万人民群众期盼都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和共同富裕的要求相差较大。三是城乡居民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群体之间四大方面的收入差距仍然明显偏大。如现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远高于1985年时的1.86倍,更高于国际上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只相差20%到30%的差距;我国现在地区平均工资差距2.33倍,也明显高于地区20世纪90年代前的1倍多至2倍,更高于国际上经济发达大国内地区之间的差距;我国现在行业平均工资3.86倍的差距,也高于行业20世纪90年代的不到3倍左右,并高于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2倍多的行业平均工资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分组差距历史上也明显小于目前。

因此,无论是与我国历史纵向比还是国际横向比,现行四方面收入差距都明显偏大。可见,下一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调整不合理收入分配格局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同时,如何在经济新常态条件下尽可能促进各方面收入财产增长的均衡及其与经济发展、劳动生产率增长相协调的压力也进一步增大,这都是我们面临的挑战。  

(作者为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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