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评论正文

“国五条”细则

作者:佚名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3-03-07 00:12:00

摘要: “国五条”传出的信号是中央对于房地产调控从严的态度,不仅“国五条”的政策措施中有诸多亮点,还预留了诸多从严空间。
吴其伦(财经评论人):
    “国五条”传出的信号是中央对于房地产调控从严的态度,不仅“国五条”的政策措施中有诸多亮点,还预留了诸多从严空间。由此细则,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中央对于房地产调控释放了继续从严的态度。可以说,此细则在很大程度上惊醒了很多人的美梦:一、惊醒了地方政府官员的美梦;二、惊醒了房地产开发商、炒家及房地产投资客的美梦;三、惊醒了那些靠为地产利益群体摇旗呐喊谋求利益的机构、媒体及专家的美梦。
董藩(北师大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是落实细则,再往后就是各地开始执行了,而观察规则细则,其中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等规定,说明个别像北京等最近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调控力度要加强,首付提高到七成预示着二套房已经买不成了。
杨红旭(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
    细则措辞严厉,新意颇多,标志着调控实质性升级,对市场的影响将超出预期:接下来,1、市场整体的活跃度,将持续下降两个季度左右。2、住宅成交量先降温,二季度就会表现出来。3、二季度房价涨幅有所回落,下半年个别月份出现环比下跌。4、二手房降温幅度超过一手房。5、一二线(城市楼市)降温幅度超三四线。
华生(经济学家):
    博友要我评“国五条”,我看这才是正确方向的第一步。调控楼市至少可有二十步,关键看是否真想调。真调就有人急眼不奇怪,着急上火应还在后头。20%个税是税法老规定;所得税难转嫁是经济学常识;自住房免个税是既定政策:故精英们请自重,不必歪曲挑唆。当然这一步走的有点乱,逻辑上的第一步是废阴阳合同。
占豪(投资专家):
    20%所得税计征,意义有三:一、锁死炒房与投资买房!二、住宅回归居住功能,去投资化。三、短期利空房地产股,长期利好股市!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薛蛮子(天使投资人):
    一套二手房,原来200万卖,现以350万卖。按最新政策,以差额20%征个税,30万。还有其他税费。按规定标准,这套房还要缴3%契税、5.6%营业税、1‰印花税、约2.4%中介费,相当于总房款350万的11.1%,即38.85万。加上个税累计交易成本达68.85万。
潘石屹(SOHO中国董事长):
    征收房产税同时免几年二手房交易所有税费,让房子充分流通起来,而不是相反,不征收房产税,反而增加交易过程的税费,阻碍流通。这样上市的二手房就更少,供应量少了,房价自然就上涨了。
任志强(知名地产商):
    有人说新政很严厉,也有人说新政很温柔。除了重温旧政之外没有新意。关键是新政是否有助于实现小康社会?是否有助于促进消费?是否有助于改善住房?
    实现小康社会的指标中包括住房。利用原有住房居住一定期限后的升值进行改善也是重要的手段之一。世界各国莫不如此。因此都明确对只有一套的唯一居住房屋在更新改善住房时卖出免征各种税费。这种税收的减免也是支持居民自我改善住房,不断升级的一种鼓励。
杨少锋(中投联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个人售房将按转让所得征收20%个税,预计短期内二手房买卖将跌至冰点。但这一政策对购房者却毫无帮助,一套100万涨到200万的房子,要房东交20万的税,你认为房东会如何?100万卖?他只会加20万或不卖,最终受伤的依然是购房者——任何以加大购房成本为手段的调控都是对百姓财富的再掠夺。
梁永光(中国房产信息集团广州机构总经理):
    “国五条”细则应疏堵结合!针对二手房20%个税征收,个人认为不能一刀切;应区别对待,避免误伤刚需和刚改。以144平方米(或120平方米)作为税收的临界点,差别化征收(如144平方米以下房型按总价1%,以上可按20%),这样有利疏通刚需和刚改需求,同时也堵住或者抑制投资性需求。否则首改型产品会量价齐升。(上述观点摘自新浪微博)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