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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启臻:“别用城市改造思路来建设农村”

作者:佚名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3-01-16 23:05:00

摘要:未来的经济拉动力需要靠城镇化,这个提法是正确的,但被很多人念歪了,理解成了拆农民的房子,把农村合并为小城镇,或者把农民赶到城市里去。
本报记者 马广志 北京报道

    “最近中央强调,未来的经济拉动力需要靠城镇化,这个提法是正确的,但被很多人念歪了,理解成了拆农民的房子,把农村合并为小城镇,或者把农民赶到城市里去。这种理解是完全错误的。”近日,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专访表示。
    不只是对城镇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针对当前农村普遍存在的撂荒现象以及不久前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朱启臻同样给出了自己的观点。
被误读的“城镇化”
    《华夏时报》:近年来,有人认为城乡一体化就是按照城市思路改造农村甚至消灭农村。对此,你怎样看?
    朱启臻:城乡一体化是构建和谐社会非常重要的方面,如果我们仍然是二元制社会结构,农村和城市分治,那么农民的平等地位就难以体现。因此,在城乡一体化背景下解决三农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所谓城乡一体化,就是要明确城市和乡村各自的功能定位,“一体化”应该是在不同功能定位基础上的一种功能互补,我历来强调城乡一体化就是要把城市建得更像城市,把乡村建设得更像乡村,在城乡功能互补的前提下实现城乡一体化。比如说,农村有新鲜的空气、有绿地、特色的民居、乡土文化,这些是城市不具备的,才对城市人构成了吸引。城市有高层住宅、繁忙的工厂和马路,有繁华的街道、商场,有图书馆、博物馆、音乐堂,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所以才吸引了乡村人。正是有差异才有了互补,才有了互动和交流,才有了一体化的要求。提到新农村建设人们总是首先想到华西村,其实衡量乡村的指标主要看其成员是否大部分从事农业,其成员的收入是否大部分来自农业,看这个村庄对农业的贡献有多大。而不是看其地名上是不是有个“村”字。
    按照城市改造思路来建设农村,是非常错误的一个倾向。诸如让农民上楼、消灭养殖业、合村并镇等做法是违反乡村发展规律的,也是违反城镇发展规律的。这种做法现在已经出了很多问题,但势头仍然不减。最近中央强调,未来的经济拉动力需要靠城镇化,这个提法是正确的,但被很多人念歪了,理解成了拆农民的房子,把农村合并为小城镇,或者把农民赶到城市里去。这种理解是完全错误的。
    也有另一种错误倾向,就是搞所谓田园城市,要求城市里有大面积的绿地、水塘、森林、田野、低密度、小别墅,像欧洲的小镇那样,这样的城镇化思路同样是错误的。城镇化要讲集约化、要讲聚集效应、要讲规模效益,要节约每一寸土地。因为城市就是城市,农村就是农村,各自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和存在的价值。按照城市建设的思路改造乡村与按照乡村特点建设城市都同样是错误的。
    《华夏时报》:提到农村和农民,不久前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你觉得其中最大的亮点是什么?
    朱启臻:这次会议最大的亮点就是强调“要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回顾三十年来我国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的发展,保障了我国农业安全和农产品供给,是中国高速发展的重要基础。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这种传统分散农户经营也确实遇到了种种弊端,其存在的制度缺陷与问题日益显露。
    最突出的问题就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离开土地威胁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致使“未来谁种地?”成为人们关心的焦点。由于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农业生产副业化、土地抛荒现象严重、农民种地多是为了口粮,“够吃就行”的生产态度在一些地方比较普遍。因此,必须通过某种机制的创新来保证农业的安全。
“未来谁种地?”
    《华夏时报》:但现在的问题是,农村越来越不像农村,越来越多的人离开了农村,离开了土地。
    朱启臻:农民离开土地向非农领域转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导致这一流动的直接动因是城乡存在的巨大不平等。首先,农民经济收入低,没有必要的社会保障。在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面前,他们担心没有收成或收成少;而有好收成时又为卖不出去而发愁,于是农民就背井离乡大规模流向城镇中那些收入更稳定的职业领域。
    其次,农民没有地位。近些年我们的教育环境营造了“跳出农门才光荣”的社会心理氛围,人们认为离农业、农村越远,就越有出息,而留在农村从事农业是“丢人”的。“不会有姑娘愿意嫁给留在农村种地的年轻人”,这种社会心理成为年轻人逃离乡村的重要动因之一。
    另外,农村基础设施差,享受不到现代文明,也是农民离开农村的原因之一。城市有人们羡慕的繁荣、便捷的生活条件、完善的公共服务,成为农村年轻人梦想的天堂,他们或为城市生活方式所吸引,或为让后代享受良好的教育,或为自己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坚定了他们彻底离开乡村的决心。
    《华夏时报》:如何改变这种状况呢?
    朱启臻:提高农民的收入,因为收入是基础。但这需要我们明确一个理念:农业是公共产品,这也是农业最突出的特点。在我看来,农业与工商业的最大不同在于前者是干“公活儿”,后者是干“私活儿”。工业是可以赚钱的行当,农业不是。农业是“公活儿”,即“农业是公共产品”,也有人说是准公共产品,也可以。
    这些年我四处呼吁的,就是要让公众知道,农业并不是一个生产者可以靠此发财的产业,它本质上不遵守“物以稀为贵”的经济学原理,道理很简单,当一个国家的粮食发生短缺时,政府会动员国家的力量平抑物价,可以采取限制消费、制定最高限制价格等强制手段以保持社会的稳定,因此想靠农业发财是困难的。
现代农业需发展
“家庭农场”
    《华夏时报》:那是否要放弃以农户以基础的种植模式?
    朱启臻:不是。千万不要因为农户经营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就认为农户经营方式过时了,甚至否定这种基本经营制度。我以为以农户为基础的农业经营模式绝对不能动摇,动摇了它就动摇了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组织基础。
    现在一些地方追求大规模、大机械、高标准、成方连片、整齐划一的农业,在农业生产领域大搞招商引资。而事实证明,工商资本在农业领域发挥作用的空间是有限的,一般局限在加工和流通过程,工商资本承包土地代替农户经营面临诸多风险,并不存在所谓“规模效应”或“提高抗风险的能力”。
    农户经营并不排斥现代化,相反农户可以更好地容纳现代农业要素。所以,决不能错误地把现代农业等同于规模农业,更不能等同于工商资本经营的规模农业。农业组织的最基本形式应该是家庭,这种组织形式可以随着一些农户放弃农业而逐渐成长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再作为合作社的成员形成更大范围的合作组织。中国农民合作需要在正确引导下逐渐规范。
    《华夏时报》:家庭农场这种模式能保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朱启臻:是这样。因为现代农业的特征之一就是要有现代农业组织,而家庭农场就是最现代农业组织的重要基础,家庭农场的优势在于既保留了农户经营农业的优势,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要求,同时也可以克服小农户的弊端。建立在家庭农场基础上的农民合作组织符合现代农业的发展规律。因此,建立现代农业组织,首先要探讨家庭农场的形成机制和现代农民合作的规律。
    所谓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劳动力的农业经营单位,其经营规模的底限是获得家庭成员基本消费的收入的规模,其高限是现有技术条件下,家庭成员所能经营的最大规模。因此,家庭农场的形成首先要通过机制创新把土地流转给种田大户或种粮能手,引导他们形成家庭农场,以家庭农场为基础实行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的经营形式。这种形式有助于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为提高农业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组织化程度奠定基础。我相信,随着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明确,各类家庭农场的形成速度会加快。
    “家庭农场”这种模式既保留了传统农户经营农业的所有优势,又可以避免传统的分散经营的劣势,它必将成为未来中国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一种新的创新模式,给农村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也只有通过家庭农场才能成为现实。
让农民成为
一个自豪的职业
    《华夏时报》:看来,农民要增加收入,不能靠农业,不能靠市场,也不能靠粮食农产品的提价。那靠什么?
    朱启臻:了解了“农业是公共产品”这个特点,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实现农民利益的两个途径。第一是政府的支持和保护,加大对农民的补贴支持力度。目前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补贴、粮食的最低保护价、发展农业政策保险等均属于此,是为国家粮食安全采取的必要措施。第二就是发展特色农业,即对传统农业要素进行重新整合,以满足人们更高需求的农业生产方式。
    但是无论哪个途径要最终实现农民受益的目的,都需要一个最基本的条件,即农民自己的组织。而这就又回到我前面所讲到的,即农业组织的最基本形式应该是家庭,这种组织形式可以随着一些农户家庭放弃农业而逐渐成长为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再作为合作社的成员形成更大的合作组织。我认为这是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主线。
    《华夏时报》:你前面提到的“家庭农场”就是让农民成为职业农民的方式。
    朱启臻:现在,我国农村的农业劳动力老龄化趋势加剧。据我们2010年对全国10个省市20个村庄的典型调查,农业劳动力的平均年龄为57岁。即便一些合作社的理事长也大多是50后人员。这种年龄构成与有知识、懂科技、会经营的现代农民期望值相差太远,也成为未来农业发展的潜在威胁。因此要改变这种情况,就必须培养职业农民,尤其是年轻的职业农民。
    职业农民不仅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而且是以农业为职业、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农民。职业农民的来源可以是承包大户、养殖专业户,可以是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可以是家庭农场的继承人,也可以是大中专毕业生,一切有志于农业生产经营的人都可以成为职业农民。但是要强调的是,职业农民不是农场工人,不是靠资本赚钱的农业投资者,而是靠自己进行农业劳动的农业经营者,因此,家庭农场是新型职业农民的载体。
    《华夏时报》:让农民不再是一种简单的身份称谓,而是成为一个自豪的职业。
    朱启臻:对。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后,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和热议。职业农民的好处在于:职业农民把农业作为自己的终身职业,农业经营收入是其主要收入来源,他会更加关心土地可持续利用价值;有利于农业科技的应用和农业职业经验的积累;有利于培养职业农民对土地的感情,这一点非常重要,对土地的感情不仅决定对农业的态度,也影响土地可持续利用的质量,更关系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这跟工商资本经营农业有本质的区别。
    农业的重要性赋予了新型职业农民更多的社会责任,不仅有生产责任,还有生态责任;不仅有农产品安全的责任,还有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责任;这就要求社会赋予农民相应的社会地位。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不可能在歧视农民的社会环境下完成。因此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农民、重视农业和关爱农村的社会氛围十分重要,对全体社会成员进行农业知识的教育十分重要,我们的教育、宣传、社会舆论只有消除了对农民的歧视,农民才能成为一种令人羡慕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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