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促消费政策是否正在显效?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4-09-05 15:03:50
连平/文
消费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第一驱动力和扩大内需的重要引擎。上半年,消费呈现出前高后低的走势。其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7%,较一季度放缓1个百分点。最终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60.5%,一季度和二季度分别为73.7%和46.5%,二季度消费的贡献率较一季度大幅下滑,且不及一季度的三分之二。服务消费的恢复情况明显好于商品消费。上半年,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7.5%,其中餐饮收入增长7.9%,拉动社零0.88个百分点,成为社零增长的第一支撑。
为推动消费加快增长,近日国家相关部委发布《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和《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一系促进消费的政策文件。《措施》将统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500亿用于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意见》则为更好满足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服务消费需求,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和扩大服务供给,激发服务消费内生动能,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在我国经济复苏和消费整体恢复并不十分理想的情况下,多项促消费政策出台的效果值得关注。
下半年,进一步挖掘消费增长潜力和促进消费增长仍然是首要任务。从近日发布的《措施》和《意见》来看,中央政府鼓励和促进消费增长政策的力度不可谓不大,发布的时间节点也较为合适;各地政府促消费的力度也明显加大,在若干重要领域增加了资源投入,但实施效果如何仍有待客观分析。从综合政策实施的力度和结构看,下半年消费增长速度可能会有所加快,消费对GDP的贡献会增大。
《意见》促进服务消费转型发展
服务消费能够成为经济发展和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生活水平的持续改善,人们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观念也随之发生转变。以生存需求为主的实物型消费已难以满足一般居民的消费需求,以享受、舒适和健康为代表的服务型消费在居民日常消费中所占的比重持续走高。在新发展格局下,服务消费的提质扩容对于增进民生福祉、促进消费升级、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和实物消费增长空间逐步收窄的大背景下,应将拓展服务消费作为扩大内需和推动消费持续快速增长的重要抓手。从经济发展规律、消费结构变化、人口规模和结构、数字化发展和服务贸易发展等方面看,推动服务消费进一步发展的条件正在日趋成熟。《意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
《意见》从挖掘基础型消费潜力、激发改善型消费活力、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增强服务消费动能、优化服务消费环境和强化政策保障等六个方面着手,旨在扩大服务消费范围和优化改善服务消费环境,增强服务消费发展内生动能。《意见》明确了我国服务消费的11个大类,包括餐饮住宿消费、家政服务消费、养老托育消费、文化娱乐消费、旅游消费、体育消费、教育培训消费、居住服务消费、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和健康消费。在改善服务消费环境和提升服务消费质量方面,有关部门将创新服务消费场景、加强服务消费品牌培育、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强服务消费监管、引导诚信合规经营、完善服务消费标准、加强财税金融支持、夯实人才队伍支撑和提升统计监测水平。《意见》中虽然没有明确具体的财政支持力度,但考虑到服务消费类别较多,且又是一项中长期的任务,因此估计财政支持会分批次进行,形式以财政民生性补贴为主,规模不会低于5000亿。
《意见》突出了服务消费的转型升级发展。主要体现在每一类服务消费并不是“各自为战”,而是通过数字化、信息化、电子化、金融化、绿色化来进行各类服务消费的有效融合发展。例如《意见》中提到要支持住宿业与旅游、康养、研学等业态融合;支持“音乐+旅游”、“演出+旅游”、“赛事+旅游”等综合业态模式;发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加强物业服务与养老、托育、餐饮、家政等开展合作;积极提供适合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项目资金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沉浸体验、剧本娱乐、数字艺术、线上演播等新业态发展。
从11个服务消费大类来看,餐饮住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教育培训和养老健康消费有望成为发展重点。餐饮消费占社零比重高达十分之一,占GDP比重约5%,提供近1%的就业岗位,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行业之一。近十年来,文旅产业取得较快发展,年均增速约12%,占GDP已达4.5%。体育产业方兴未艾,总规模和增加值年均增速分别超过13%和15%,占GDP比重已达1.1%。在大规模整顿前,教培行业占GDP比重已达2%左右。当前,健康养老产业占GDP的比例为7%。预计到2035年,康养产业规模有望达到30万亿元左右,占GDP的比重约为10%。2023年,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和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分别占人均消费总支出比重的10.8%和9.2%。
近年来,服务业发展带动服务消费取得了长足进步,服务消费占整个消费的比重不断上升(已达45%),但与主要发达国家服务消费平均占整个消费比重六成相比,仍有约15个百分点的差距。甚至这一比重还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服务消费发展空间仍然较大。若按每年占比提升一个百分点来估算,则至少还要15年才能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同时服务消费也存在不少短板和问题,主要包括服务消费质量参差不齐,居民对于优质服务的需求未能得到充分满足以及服务产业作为产业管理较为滞后等。尤其是在服务产业管理方面,一方面,作为产业缺乏顶层设计和系统性规划,制度安排、规则设定、流程标准制定等明显不足;另一方面,统计覆盖不够充分,不少领域服务消费发生了,却没有纳入统计。针对这些问题,《意见》给出了相应对策和措施,有助于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服务消费加快发展。
《措施》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
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是政府着眼于我国高质量发展大局做出的重要决策。这一政策既有助于释放居民的潜在改善型消费需求,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和增长潜力;还能推动消费升级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带动相关产业的投资增长,对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据统计,汽车、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一般占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总额比重在35%左右,对消费起到重要支撑作用。然而过去两年,耐用消费品对整体消费的支持较为有限,局部甚至还形成了拖累。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政策意味着汽车和家电等传统耐用消费品的以旧换新,将会成为今年促消费稳增长的一项重点工作。
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自实施以来,效应逐步显现。上半年,汽车报废回收量同比增长27.6%,其中,5月和6月分别增长55.0%和72.0%;限额以上单位家电零售额同比增长上年同期加快了2.1个百分点;在房地产业整体下行背景下,限额以上单位家具零售额仍能保持正增长。
近日出台《措施》的最大亮点是明确了1500亿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以旧换新。相比较而言,此次政策呈现四个特点。一是支持幅度和种类扩大。在汽车消费方面,汽车报废补贴标准由此前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至2万元和1.5万元,均增长一倍及以上。在家电消费方面,明确了8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购买相关家电产品,最高补贴比例可以达到销售价格的20%。二是公平对待消费者。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还要溯及过往。过去享受1万元补贴的,已经享受到的也要按照2万元的标准补齐,不能让早消费的消费者吃亏。三是指导更为细致和全面。相关部门及时发布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通知,出台家装厨卫“焕新”的工作指引以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在支持地方自主提升以旧换新能力的同时,指导地方及时完善配套措施,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优化补贴的审核、资金拨付,审核上提速,打通申领补贴的“最后一公里”,尽量缩短消费者从提出申请到拿到补贴资金的时间。落实好促进二手车便利销售、在线办理汽车注销登记、再生物资回收企业“反向开票”等。四是细化监督。强化跟踪问效,组织消费品以旧换新的综合督查,对各地方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指导,让财政资金真正发挥作用,并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措施》既明确了具体支持金额和补贴标准,又做了具体指导和部署并简化了流程,还增加了监督反馈机制,将对以旧换新工作的持续推进产生推动作用,实施效果对消费的带动和促进作用有望增强。
据估算,在15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假设全部用于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比例为2/3(去除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农机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更新资金支持约1/3),则资金规模将达到1000亿元左右。《措施》规定家电补贴比例为15%至20%,单件金额不超过2000元;汽车补贴标准为1.5万元/辆(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车)或2万元/辆(新能源车)。参考乘联会近五年的车辆平均售价数据,考虑到以旧换新政策受益车型以中低端为主,均价在15万元左右,则汽车补贴比例约为10%(1.5/15)-13%(2/15)。综合家电和汽车补贴比例(13%-15%),以中间值14%比例来估算,则1000亿元能拉动的消费金额约为7143亿元(1000/14%)。2023年社零和居民消费支出的均值约为48.2万亿元,按2024年消费同比增长5.5%来估算,则2024年消费均值为50.9万亿元,则以旧换新政策对消费的拉动可能达到1.4个百分点(0.7143/50.9)。
各地促消费政策力度加大
今年以来,各地政府加大了促消费政策实施的力度,具体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激发大宗消费活力。汽车、家电、家居、餐饮是传统大宗消费的“四大金刚”,也是近期各地促消费政策发力的关键点。广东“政府+企业+金融”组合发力。省财政首轮安排3.7亿元资金,24家金融机构出台了60个消费信贷产品,汽车和家电企业及各大型经销商联动推出促销组合活动;江苏发放了3亿元家电消费补贴;湖北提出包括采取发放购车补贴、汽车消费券、加油券以及加大家电促消费力度等措施,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新疆出台政策,鼓励汽车消费和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促销等;北京购新补贴力度较大。按叠加所有折扣优惠后新品销售价格的10%标准给予补贴,单件商品最高补贴1000元。在换旧补贴方面,参与企业对消费者交售电视机、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等旧机进行折价,并对于消费者以旧换新额外给予叠加所有折扣优惠后新品销售价格最低2%的补贴。上述政策效果正在逐步显现。数据显示,截止7月,全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突破45万份,呈现出快速增长趋势;上半年新能源乘用车零售量增长33.1%;限额以上单位家电零售额同比增长3.1%;限额以上单位家具零售额同比增长2.6%。家电和家具消费都呈现出加快增长态势。近年来,家电和汽车成为改善型需求增长的主要动力,因此相较于以往政策,当前以旧换新政策具有更好的市场基础和更大的推动消费作用。
第二、释放服务消费潜力。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围绕餐饮消费、文旅体育消费等6个方面制定一系列政策举措,加速推动消费场景应用升级和数字赋能,进一步培育和壮大消费新增长点。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加强对北京中轴线旅游服务管理的统筹谋划,制定《北京中轴线旅游服务管理规划》,设计主题深度游、City Walk游线等标识标牌,打造北京中轴线特色IP。江苏举办各类活动以带动居民“舌尖上”的消费,如发布“二十四节气”美食线路、中国早茶文化周、中国淮安食品博览会等,推动餐饮规模扩大。上半年,江苏限额以上餐饮收入实现687.6亿元,同比增长9.9%,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根据文旅部统计,各地在暑期举办超4000项约3.7万场次文旅消费活动,推出发放消费券、票价优惠、消费满减、折扣套餐等惠民措施。广东在7月至9月开展文旅消费季惠民补贴活动,分多轮向公众发放总计800万元的文旅消费惠民补贴券;广西投入财政资金1.8亿元,围绕暑期惠购、夏日焕新、欢乐假日等三大版块7个“潮”主题,推出超300场次暑期促销主题活动;四川成都发放3000万元“暑来成都乐游天府”文旅消费券等。云南发放2亿元“文旅消费券”和1亿元“文旅加油券”。在多地支持政策的有力推动下,2024暑期国内旅游市场保持较快增长。截止到8月20日,国内游、出境游、亲子游、研学游、避暑游、毕业旅行等需求大增,纯玩团、私家团、精致小团、一地深度游等产品预订量同比增长显著;境内酒店、机票搜索热度均同比上涨20%以上;暑期产品较2023年同期增长45%左右,出游人数有望增加100%。考虑到当前餐饮和文旅消费合计规模已约占到GDP的10%,餐饮销售占到整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一成以上,因此上述政策将对消费有较明显的推动作用,且对GDP也有一定贡献。根据测算,若最终消费对GDP的贡献为55%至60%,则餐饮业对GDP的贡献约为3.9%至4.2%。
第三、增强新型消费动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正在催生新的消费场景。其中以直播带货为代表的新型消费越来越普及,不少地方对直播带货的监督和支持政策也在跟进。北京出台了31条措施,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保障各参与方权益,护航新业态生长。浙江省始终走在创新消费的前列。浙江省近日提出,力争到2026年,培育一批区域新消费地标城市,营造新消费品牌蓬勃发展的营商环境;打造若干个具有行业知名度、创新要素融合发展的新消费品牌孵化基地;参照“初创型、成长型、引领型”的模式梯度开展新消费品牌培育工作。绿色消费以及智能消费也是政策发力支持的新型消费领域。前七个月,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表现抢眼,新能源汽车、智能家居、国货“潮品”销售快速增长;线上消费增势较好。7月,新能源汽车零售量增长36.9%,渗透率达51.1%;体育娱乐用品类、通讯器材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0.7%和12.7%;1至7月,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8.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25.6%。通过政策创新消费场景,培育更多消费新增长点会给整个消费增长带来有效增量。
以针对性措施推动政策有效落地
当前,以旧换新和各地促消费政策仍存在商家变相涨价、宣传力度不够、消费券发放“僧多粥少”以及消费券和折扣优惠券使用门口较高和限制较多等现象。针对上述问题,一是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和完善消费者监督和反馈机制。对于车商和家电商要定期抽查,对商品价格做全程把控。若发现借以旧换新活动之名,在原有价格基础上提价后再进行补贴,侵害到消费者权益的,应当予以严惩。消费者若发现这一情况,应当有通畅便捷的反馈渠道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若情况属实,消费者不但可以在原价基础上享受补贴,还应获得额外奖励。
二是拓宽宣传渠道,加大“以旧换新”宣传力度。一方面,各种媒体应以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宣传更加深入人心,例如通过可以进社区、进企业、进平台、进机构和进展会等方式,还可以植入电视、视频和电商平台广告。家电商和车企自身也要熟悉这一政策,并将其告知客户。另一方面,要依托各地特色品牌活动和行业重点展会,组织开展供需对接。
三是增加消费券投放规模和比例。事实上,考虑到国情,相较于现金,消费券对于消费的提振作用可能更为立竿见影。当前,消费券投放规模和比例仍然偏小。不少地方居民需要通过抽签的方式获得,对于许多有实际消费需求的居民来说,体验感不佳。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升消费券规模,使更多居民受益。从发放方式来看,即使无法做到人手一券,也应该扩大“奖池”范围,并根据大数据来优化抽签过程和结果。此前出现过抽中的号连续抽中的情况。系统应进行有效设置,使得已抽中的手机号和账号无法继续抽签,把更多中签机会分配到没有抽中的账号上。
四是尽可能减少消费券和折扣优惠券的使用限制。从实际反馈情况来看,消费券和折扣优惠券在使用过程中往往会有诸多限制。受广大消费者青睐的商品和项目多数情况下无法使用券来直接购买,或者即使能够使用券,也无法享受与非券购买时的平等权益或同等功能。应提高各类券种的使用范围,降低使用限制。政府和监管机构应对商家和平台进行不定期检查,消费者也监督权和反馈渠道,并有权要求商家提供平等服务。若碰到退货情况,商家即可返还现金也可补偿等额消费券。
(作者为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长)
责任编辑:刘锦平 主编: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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