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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美浪潮背后的自由边界

作者:杨恒均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2-09-19 19:51:00

摘要:也许美国人更应该思考,言论自由与宗教自由是否有国界的“边界”?普世价值是否能够“普及”到这些国家?也许,要思考这个问题的不单单是美国人。

反美浪潮背后的自由边界

香港天大研究院 资深研究员  杨恒均

    美国人萨姆·巴西利(Sam Bacile)制作的一部电影,引发了从中东到澳洲多国穆斯林的反美大游行。游行在利比亚、埃及等地演变成暴力,目前已有包括美国驻利比亚大使在内的4个美国人丧生。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早在13日就对这部美国影片提出批评,强调美国政府与影片没有任何关系。然而,席卷半个地球的反美抗议游行依然没有停息的迹象。
    美国是世界上标榜“言论自由”与“宗教自由”的国家,言论与宗教自由也是美国宪法里明确规定的天赋人权,是美国推向世界各地的“普世价值”里最重要的内容。然而,这次反美大游行,揭示了自由的界限与局限性,普世价值遭遇的特殊国情。
    虽然克林顿等美国高官多次表示与这位美国籍的犹太制片人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克林顿亲口说出“我们完全拒绝接受这部电影的内容和主题思想。对我们、对我个人而言,这部影片令人作呕,应受到谴责”。可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政府既没有逮捕此人的权力,更没有事先审查这部“令人作呕”的电影的权力。即便此时此刻,电影引起了如此广泛的抗议,(间接)造成了如此巨大的破坏,美国政府不但不能把人交出去以平息众怒,甚至还不得不参与对此人的秘密保护。因为在美国,即便制造了这样一部连政府也无法接受的电影,也是合法的,属于宪法保护的神圣的公民权利之一。
    不过,“言论自由”并不是美国宪法推崇的唯一自由,宗教自由就是与言论自由同样重要的天赋人权之一。在美国,无论是宗教自由还是言论自由,即便神圣,也都是有限制的,并不存在什么绝对的自由。例如,言论自由的美国并不允许自由地去攻击、诬陷无辜的人,否则你可能要吃官司,甚至坐牢;而宗教自由的边界则是敛财、骗色、鼓励恐怖暴力活动,或者宣扬集体自杀等,若跨过了这个界限,则和邪教无异。美国联邦政府武装力量曾对邪教基地进行突袭,旨在救出妇女与儿童。
    应该看到,美国民众的公民意识与素质在经过了两百年的历练后,总体上对自由的边界还是有相当清晰的认识。美国民众在行使自由权利的时候,会把握住自由的边界,例如在美国,很少有攻击少数族裔(尤其是非洲裔美国人),少有侮辱他人宗教的。严格意义上说,这并不是犯法,但却跨越了言论自由的边界,丧失了公民社会的道德底线,侵害了他人的自由——宗教与信仰自由。偶尔有这类侵犯他人人权的事情发生,往往会遭到全国上下异口同声的谴责。
    然而,现在的问题却超出了美国的范围,自由跨越的边界——国界:一位美国人的“言论自由”激怒了中东与世界各地穆斯林的愤怒。美国人的“自由表达”严重伤害、侮辱了穆斯林宗教。当“言论自由”遭遇了“信仰自由”时,连美国人自己也显得手足无措。当4个美国人在这场愤怒中丧生后,希拉里·克林顿同美国人一样,显得手足无措,她说:“今天,不少美国人都在问,其实我也在问自己:怎么会发生这种事?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在一个我们帮助解放的国家?怎么会发生在一个我们帮助免遭毁灭的城市?这个问题反映出这个世界是多么复杂,有时又是多么使人不知所措。”
    不错,利比亚不但是美国人帮助解放的国家,还是美国人要推广普世价值,把美国人推崇的言论与宗教自由普及过去的国家。这个国家刚刚从卡扎菲的严丝合缝地控制下解放出来,刚刚拥有上街游行示威的自由还不到半年,而他们竟然使用这个自由向美国发出了最残忍的抗议,以暴力流血宣示了他们捍卫“自由”的权利。当然,抗议中出现的暴力是应该受到全世界一致的谴责的。正如希拉里所说,以暴力形式对影片做出回应“没有理由”,对外交机构采取暴力行动更是“错误之举”。
    不知所措的美国人陷入沉思,据说已经决定断绝对利比亚等国家的经济援助。也许美国人更应该思考,言论自由与宗教自由是否有国界的“边界”?普世价值是否能够“普及”到这些国家?当自由这些普世价值跨越国界被传播到世界各地的时候,是否在所有的国家都能够跨越历史传统与不同文化的鸿沟?那些在美国家喻户晓的权利,到了一些国家是否就变成了一些人实施暴力的借口?也许,要思考这个问题的不单单是美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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