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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拯救PMI?

作者:商灏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2-09-11 12:28:00

摘要:拿什么拯救PMI?全面减税是否可行?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商灏 北京报道

    拿什么拯救PMI?全面减税是否可行?
    汇丰银行新近发布的报告判定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终值47.6,创下三年来新低,预示着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制造业经济不断收缩。未来PMI连跌9个月的势头能否止住?有分析指出,面对外需滑坡、要素成本上升、盈利能力下降等一系列压力,加上实业部门与商业银行部门存在悬殊的利润差距,如果继续下去,中国制造业或出现上世纪90年代日本制造业空心化趋向。现在,还能拿什么拯救PMI?靠宽松货币?货币政策放宽几乎并未使中小企业获得任何实际的好处,如果据此可以认为货币政策已经失效,财政政策上能否一招见效?
    学界普遍认为,今年下半年的财政政策将会进一步强调结构性减税,但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所说,也许是困扰欧美诸国的财政危机所形成的巨大心理压力所致,人们对于当前中国财政收入的形势异常敏感,以至于在推进结构性减税方面缩手缩脚,止步不前。甚至,在许多地方,还出现了逆向行动——实施结构性增税。故而,也就有了恰当地评估当前财政收入形势并与推进结构性减税相联系的必要。
    甚至我们还看到有许多关于“结构性减税”应该转向“全面减税”的呼吁。那么,全面减税是否可行?
    《华夏时报》记者最近就相关问题特别专访高培勇教授,请他做深入分析和阐述。
    高培勇教授曾先后3次为党和国家领导人集体学习担任主讲人, 他并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等多种社会职务以及二十余所高等学校特聘或兼职教授。
落实结构性减税关系
本轮宏调成败
    《华夏时报》:从PMI再创新低的现状看,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调控政策如何应对?
    高培勇:当前复杂而严峻的经济形势,要求我们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从决策层到企业界在内的各个层面,也都在不断传递出要求进一步加大预调和微调力度的信息。然而,静下心来仔细地审视一下身边的宏观经济政策格局,便会不无遗憾地发现,相对于以往,目前政府可供操用的政策手段其实相当匮乏,留给我们实现稳增长的政策空间事实上已经变窄。
    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宏观经济政策,无非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两大类。当前的宏观经济政策格局,也无非是“积极加稳健”相搭配。一方面要稳增长,另一方面要调结构、控物价,在不以牺牲调结构和推高物价水平为代价的前提下实施有利于稳增长的政策操作,是今天所面临的最紧迫、最具挑战的任务。
    《华夏时报》:我们看到,一段时期以来所谓稳健的货币政策似乎并未使中小企业获得任何实际的好处,这是否意味着货币政策在提振PMI上已经失效?
    高培勇:恐不能用“失效”一词作简单判断,稳健货币政策仍旧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是,也应看到,它的作力方式可能要发生一些变化。为期几年的非常规货币刺激措施导致流动性过剩,再加上以普通劳动者工资增加为代表的各类成本上升因素的推动,已经形成了对于物价上涨的强大压力。这种压力,不仅在短期内难以缓解,而且,在各种社会矛盾处于多发期和凸显期的背景下,一旦物价上涨与各种社会矛盾相交织,极可能危及社会的稳定。这意味着,我们不宜再以推高物价为代价而硬性实施天量货币驱动。
    《华夏时报》:财政政策上是否可以一招救经济?
    高培勇:就积极财政政策而言,在经历了主要依靠增加财政支出、扩大公共投资的几番反危机操作之后,其“粗放型”扩张对于中国经济结构的负作用已经逐渐凸现。在当前的中国,较之于危机前,调结构的任务显得更为紧迫。这意味着,我们不能再以牺牲调结构为代价,主要通过增加财政支出、扩大公共投资而硬性实施财政扩张。
    受制于多种因素的制约或牵制并权衡各方面利弊得失,可以发现,暂时抛开货币政策的布局问题不谈,至少在积极财政政策的线索上,能够兼顾稳增长、调结构、控物价三重政策目标需要且较少副作用的一个可行选择,就是推进结构性减税。有别于以往以“增支”为重心的操作,以减税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载体,主要通过民间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而非政府直接投资的增加实施经济扩张,将有助于在实现稳增长目标的同时,兼收调结构、控物价的功效。也许正因为如此,在几乎所有涉及当前经济形势和宏观经济政策的讨论中,特别注意完善结构性减税,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是这一段出现频率颇高的字眼。
    这便意味着,在当前的中国, 实现稳增长的重点应当也必须放在推进结构性减税上。可以说,结构性减税能否落到实处,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这一轮宏观经济调控的成败。
迄今为止尚无
减税总体设计方案
    《华夏时报》:进入今年以来,财政收入的增速一直在下滑。在财政收入形势严峻的条件下,推进结构性减税是否有困难?
    高培勇:这当然要拿实实在在的数字说话。根据财政部最近发布的信息显示,今年1—7月份,全国财政收入63795亿元,同比增长11.6%。这个数字,尽管较去年同期回落18.9个百分点,但是,若换一个参照系,按照今年9%的预算收入增幅指标计算,则是“超出”预算2.6个百分点。它意味着,迄今为止,我国财政收入的走向,不过是以往增速的放缓,而非负增长,更非低于预算指标的增长。它所能影响的,至多是超收收入规模的多与少,不会动摇财政收支平衡的基础。
    即便下半年的财政收入延续上半年的态势,仅以超出预算收入增幅指标2.6个百分点计算,今年可能形成的财政超收收入规模,起码在2000亿元上下。以此为基础,鉴于超收收入的机动财力性质,再考虑到已经打入预算的10700亿元的财政赤字空间,至少6000亿元的减税规模,不仅是有必要的,而且是有能力实施的,甚至是可以超越的。
    《华夏时报》:目前的减税规模与结构性减税的政策目标差距有多远?
    高培勇:半年多来,围绕结构性减税所推出的措施尽管种类不少,但总体上看尚有相当大的空间。
    第一,这些结构性减税措施所针对的大都是小微企业,但中国税收80%甚至90%以上的份额都来自于大中型企业,即便把来自小微企业的税收全部免掉,它对于中国税收所形成的减税冲击也是一个很小的数字。
    第二,正在上海进行的营改增改革试点,是迄今规模最大的一个结构性减税措施。但在上海地域内所能涉及的减税规模约在100亿元上下,即便下半年试点范围能如所预期的那样扩大,所能涉及的减税规模至多几百亿元。
    第三,严格地讲,始自去年10月的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率结构的措施,发生在去年年末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前,不应算作今年的结构性减税项目,即便考虑到它的所谓“翘尾效应”并往宽里估算,今年所能涉及的减税规模,不会超越1000亿元。
    将上述这些项目所涉及的减税规模加总计算,显然同结构性减税的政策目标,特别是同其在今年积极财政政策中所应担负的角色,并不相称。
    《华夏时报》:推进结构性减税为什么进展迟缓?
    高培勇:推进结构性减税之所以进展迟缓,是因为结构性减税是一个较笼统的提法,迄今为止尚无总体设计方案。在既无量化目标又无对象设定的条件下,操作上便留有很大回旋余地。特别是注意到减税本身直接牵涉政府部门切身利益,其推进过程肯定会遇到来自政府部门的重重阻力。有鉴于此,结构性减税的顺利推进,关键是要锁定将结构性减税落到实处的目标,做好方案的总体设计。这个总体方案至少要解决两个问题:
    第一,究竟要减多少税?亦即要清晰界定好结构性减税的规模,否则,只有定性而无定量,只有方向而无规模,结构性减税便会停留于抽象层面,满足于零敲碎打,跟着感觉走。这既难以保证结构性减税的实施效果,更可能导致一些似是而非的说法或实践。
    第二,究竟要减什么税?亦即要清晰界定好结构性减税的对象,否则,不问青红皂白,统统砍上一刀,或眉毛胡子一把抓,见什么减什么,结构性减税便会陷于盲目。这既与税收的一般常识相违背,更可能偏离既有税制改革的轨道和目标。
减税总量和结构都须有明确界定
    《华夏时报》:减税的总量规模如何加以明确界定?
    高培勇:结构性减税的总量上应以至少6000亿元作为量限。
    这是从如下三个层面来界定的:
    第一,财政赤字的规模。结构性减税当然要在财政赤字的约束下加以实施。一笔特定的财政赤字,既可用于支撑增加支出的安排,也可用于支撑减少税收的安排。换言之,今年财政预算赤字的规模是界定结构性减税量限目标的基本出发点。根据正式公布的政府财政预算,将通过举借国债弥补的赤字(8000亿元)和动用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的赤字(2700亿元)合并计算,2012年的预算赤字为10700亿元。照此推算,即便将今年财政赤字的一半用于支撑结构性减税,结构性减税的最低规模也应为5350亿元。
    第二,增支减税的对比。有别于以往以“增支”为重心的操作,在2012年,“减税”已成为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载体。既然主要载体是结构性减税而非增加政府支出、扩大公共投资,那么,在10700亿元财政预算赤字的约束下,即便是向结构性减税稍作倾斜,而不是让“减税”和“增支”平分秋色,2012年实施结构性减税的规模,当以超过5350亿元计算,以至少6000亿元为量限目标。
    第三,财政收入的形势。前面已经讲到,今年1-6月份,全国财政收入63795亿元,同比增长12.2%。尽管较去年同期回落19个百分点,但按今年9%的预算收入增幅指标计算,则是“超出”3.2个百分点。它意味着,我国财政收入的走向只是增速的放缓,而非负增长,更非低于预算指标的增长,它所能影响的至多是超收收入规模的多与少。以超出预算收入增幅指标3.2个百分点计算,今年可能形成的财政超收收入起码达3000亿元。鉴于超收收入的机动财力性质,至少6000亿元的减税规模,不仅是有必要的,而且是有能力实施的,甚至是可以超越的。
    《华夏时报》:如何界定结构性减税的对象?
    高培勇:结构上应以增值税作为主要减税对象。
    结构性减税的对象界定,可以从对我国现实税收收入结构的判断和“十二五”时期的税制改革规划入手。
    以2011年为例,在当年全部税收收入中,来自流转税的收入占比为70%以上,来自所得税等其他非流转税税种的收入合计占比不足30%,来自各类企业缴纳的税收收入占比为92.06%,来自居民缴纳的税收收入占比只有7.94%。走商品价格通道、由企业法人缴纳,集中揭示了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以及由此形成的现实税收收入结构的失衡状况。这种严重失衡的税制结构和现实的税收收入结构,不仅在国内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遭遇了一系列的麻烦,而且在全球经济走入持续震荡的背景下,其弊端也愈益显露。
    正因如此,“十二五”规划纲要专门写进了如下一段话:“按照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分配关系、完善税权配置的原则,健全税制体系。”所以,从优化税制结构和税收收入结构的目标出发,应当进入减税视野的主要是那些走价格通道转嫁、由企业缴纳的间接税或流转税。
    进一步看,在现行税制结构下,可归入间接税或称流转税的税种主要有四个: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除了关税有其自身特点、同进出口贸易的状况直接相关外,在其余三个税种中,增值税块头儿最大,其收入占比在2011年是全部税收收入的41.1%,消费税和营业税的收入占比分别为8.79%和15.25%。
    这一格局提醒我们注意三个基本事实:一是增值税在所有流转税中的块头儿最大,牵涉它的减税效应可能是最大化的;二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不仅已纳入“十二五”规划并公布了改革试点方案,而且试点范围正在由上海向全国推展,营业税终归要被增值税“吃掉”;三是消费税的特殊性质——主要针对奢侈品等征收,主要牵涉高收入群体,围绕它的增减变化历来争论很大。所以,兼顾税制改革的方向和尽可能放大结构性减税效应两重目标,结构性减税的主要对象无疑应当锁定于增值税。
增值税“扩围”同时还须 “降率”
    《华夏时报》:增值税“扩围”具体有哪些操作路径选择?
    高培勇:锁定至少6000亿元的减税规模目标并以增值税作为主要减税对象,其操作的基本路径可做如下选择:
    一、进一步加快推进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进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或称增值税扩围,既是一项涉及减税规模最大的改革项目,又是以增值税为主要减税对象的改革,故而,“营改增”试点的范围越大,结构性减税的总量和结构效应也就越大。瞄准“营改增”试点范围的扩大目标并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加以推进,显然有助于实现落实结构性减税之效。
    二、在扩围的同时,相应调低增值税税率。始自1994年的现行增值税税制是专门为制造业量身打造的,将原本基于制造业运行特点而设计的增值税税制“扩围”至服务业,一方面不能不考虑服务业的运行特点并作适应性调整,另一方面也不能不将包括制造业和服务业在内的两个产业相对接,在两者融为一体的条件下重启制度安排。目前在上海等地实施的以追加6%和11%两档新税率为代表的调整措施,至多能够应付试点的短时之需,并非长远安排,特别是难以保证结构性减税的效果。
    所以,着眼于长远,在“扩围”的同时还须立即着手“降率”——从整体上降低增值税的现有税率,使其平均税负水平有实质性下降。根据初步测算,增值税标准税率每下调1个百分点,将减税2000亿元左右。并且,以增值税收入为税基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三项税费,也会随之减少240亿元上下。两者相加,综合减税规模约为2240亿元。照此计算,如将标准税率从目前的17%减少至15%,则其涉及的减税规模有可能达到5000亿元左右。
    《华夏时报》:有人认为营改增实际扩大了税负,你怎么看?
    高培勇:这要从整体和局部两个层面看。就整体而言,营改增是一项减税而非增税的改革:通过增值税逐步“扩围”至营业税的征税领域,原适用营业税的纳税人所承受的重复征税现象将得以减少,从而减轻税负;通过增值税逐步“扩围”至营业税的征税领域,因增值税转型改革所带来的营业税税负相对上升现象将趋于减少,从而减轻原适用营业税的纳税人的税负;通过增值税逐步“扩围”至营业税的征税领域并适用两档新的较低税率,增值税的整体税负水平将趋于下降。
    就局部来看,由于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形有所不同,也不能排除一部分企业的税负可能会因此增加一些。这可以通过财政贴补或先征后返等方面的措施加以解决。
结构性减税应以普遍减轻企业负担为目标
    《华夏时报》:结构性减税如果不能真正落到实处,能否干脆改成全面减税?
    高培勇:简单的改变称谓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实际上,在当前的中国,我们需要的是结构性减税,也就是通过有减有增的结构性调整,一方面实施减税,另一方面,达到优化税制结构的目标。
    顺便说一句,倘若换作全面减税的表述,则很可能给人以“不论什么税,统统砍上一刀”的误解。那肯定不是我们的目标。  
    《华夏时报》:能否采用普遍减轻企业负担代替选择性财政补贴?
    高培勇:微观机制的总设计其实可以更灵活。减轻企业负担一直是挂在各类政策文件显要位置的提法,但提得越多,说得越久,成效却越微弱。
    改革开放三十年,发端于微观经济体的活力激发,也发展于体制经济转型过程中的规模扩张。如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成,产业结构和经济门类日趋完善之时,微观机制的微调与再激励,成为整个改革迈向新境界的至关重要一步。
    其实,结构性减税政策隐含着调整直接税与间接税比重,减轻物价上涨过程中的税收影响、扩大居民边际消费倾向等愿景。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是市场作用而非政府计划,结构性减税有助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规避政策选择的偏误。
    因此,结构性减税完全可以将普遍减轻企业负担作为主要目标,特别是在我们过度使用政策性补贴、选择性税收优惠这些手段之后,通过税制的调整,全面降低企业和居民的生产、生活压力,这将有助于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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