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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担再“涮”债权人 “内讧”升级 破产在即

作者:刘飞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5-25 21:26:10

摘要:中担再“涮”债权人 “内讧”升级 破产在即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刘飞 北京报道

   过去的一周,中担内部矛盾加速激化。
    5月14日上午11点半电话会议结束后,下午3点中担内部短信平台发送通知称,由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彭丹阳、邓力、王莹三人在应急工作小组期间,不配合风险资产核查工作,并多次赴港擅自处置中担和泰润国际的投资策略,所以给予免职。
    让彭丹阳、邓力、王莹三人打破沉默的是应急工作小组组长林鹏在媒体上的喊话,林鹏称,邓力、王莹、彭丹阳三人直接拿走了(中担)最优良的资产,导致直接重组失败。
    5月22日,彭丹阳首次出面,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称,林鹏的说法是不负责的,这种无端指责没有任何真凭实据,甚至是诬陷,对其个人造成影响,会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这是转移话题,推卸责任。”彭丹阳表示应急小组都没有正式出过任何书面重组方案,怎么说重组失败呢?且林鹏网上谈到的所谓的3331方案,彭丹阳称其和众多债权人都没听说过。
    记者多次拨通林鹏电话,截至5月24日晚始终无人接听。记者发送要求采访的短信,亦没得到回复。
    面对中担的“内斗”,一位中担债委会成员表示很无奈。但让其更难受的是,企业想尽办法归还银行贷款后,中担依然不给办理抵押物解押手续,导致无法续贷。
致隐性负债显形
    双方针锋相对的焦点集中于两点,一是中担相关资产的处置;二是中担是否应立即进入破产程序。
    据媒体报道,林鹏称邓力、王莹、彭丹阳三人直接拿走了(中担)最优良的资产泰润国际。公开资料显示,泰润国际,正是香港上市公司中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香港代码0204)之前的名称,其于今年初更名。
    据邓力介绍,其与中担共签署两份合同。一个是2011年2月28日签订了泰润国际的增发合同,之后邓力将6000万资金陆续到账,但直至2011年8月份泰润国际增发未成。原中担实际控制人陈奕标随后与邓力达成转让泰润国际股份协议,后于2011年11月以平均价格0.30元/股高于市场价100%,高于成本价200%完成转让股份,至今邓力也未动用原中担实际控制人陈奕标的股份。
 另一份合同是2011年12月20日,身在印尼的邓力接到中担公司张磊和刘辉的多次电话,中担公司以年底资金紧张为由,向邓力借款2000万元作为公司应急资金,邓力即以个人名义与中担签约了一份定期一个月的借款协议。“之所以说我成为债权人,就是指中担公司向我个人借款2000万元应急资金至今未偿还。”邓力解释说。
 此外,邓力强调按联交所规定要求,必须在15日之内撤掉陈奕标在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主席职务并推选一新的董事会主席,经年度股民大会一致推举邓力为董事会主席。
    “林总的这种说法很可笑,搞不明白有什么原因这么说,有没有转让要拿出证据来。”另一当事人王莹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称,没有任何资产是在她名下的。
    彭丹阳认为,不论走破产也好、重组也好,都应该去和债权人沟通,林鹏2月27日离开后并没有和债权人接触过。“时间拖得越长,风险越大,或有负债会变成真实负债。”
    中担的负债到底有多少?现在所看到的中担债务是12.7亿元,这12.7亿是欠给债权人的,也就是说是理财产品的债务。中担的在保余额是30多亿,一旦破产会有隐性的负债转变成真实负债。
    彭丹阳表示,现在要做的工作应该是妥善积极处理企业和银行之间的关系,不要把债务扩大。
企业还款却无法解押
    银行方面正是意识到了或有负债的压力,对借款企业的催款越来越紧。
    据中担债权人文杰(化名)反映,在保余额最多的银行追得最凶。主要以两种方式为主,其一,以客户保证金为诱饵,还贷款总额(包括被中担截留的贷款)的30%,即可退还保证金,冲抵相应的贷款资金。一般保证金以总贷款20%收取,这样即可达到还款50%;其二,要求与债权人签订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把公司行为转变成个人责任,即使公司破产,企业主个人仍然背负连带责任。
    众多债权人对银行上述做法产生了绝望情绪,而还款企业的压力更大。据经营装饰科贸公司的债权人称,为了维护企业在银行方面的信用记录,着眼长远发展,想尽各种办法归还银行贷款。但还了之后非常困难,面临的问题是中担依然不给抵押物做解押手续,无法进行续贷工作。
    银行钱还了,抵押物为什么还扣留?彭丹阳告诉记者,目前的确是这样的。不论是业务、财务还是行政工作都要经过林鹏签字才能生效。解押手续要林鹏签字、盖公章,公章是在办公室。    
    在采访中,彭丹阳接到了银行告知两家企业还清贷款的电话,并提出配合做好解押的工作。据彭此前陆续接到的通知粗略统计,还清贷款的债权人已有几十户。
    在彭看来,现在要做的工作应该是减少债权人的损失、减少银行的损失。应该积极协调企业、银行平等过渡,尽可能给企业安抚。
    据记者了解,中担方面已于5月14日开始遣散员工,可办理离职手续。近日陆陆续续离职的员工有80人之多。问题是,员工遣散后,很多客户去找谁,客户经理找不到了,怎么去做解押手续?
    中担这种做法让相关中担债权人陷入焦虑。上述经营装饰科贸的债权人称,目前某国有背景的担保公司了解详细情况后,加之企业本身经营良好,在抵押了部分股权后,续贷了部分资金周转。“目前企业能抗一些风险,但长期怎么办呢?”
    除希望中担赶紧办理解押手续外,他还反映,卷入中担事件的22家银行中大部分银行在企业全部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将原来的担保保证金退还给了企业。但也有一家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拒绝退还保证金,理由是当初保证金是中担方面交给银行的,保证金在中担账户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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