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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造假应成为企业上市底线

作者:古月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8-27 15:47:00

摘要:不造假应成为企业上市底线

古月

   一样传媒,两般待遇。
    近日上市的人民网与拟上市的《知音》杂志的不同际遇,完美地演绎了这句话的含义。
    4月27日上市以来,不到一周时间,人民网股价最高达到41.98元,较每股20元的发行价,涨幅高达109.9%,远远超出之前人们的预期。事实上,这家官方网站当初发行时,业内看好的声音并不高,但游资却利用证监会连续推出政策利好之机,将其股价炒上了天。
    相反,《知音》杂志发出拟上市公告以来,却接连遭到不少质疑,让这本红了27年、定价4.5元的杂志成为中国期刊第一股的梦想,罩上不少阴影。综合媒体报道,对《知音》上市的质疑,主要集中在杂志内容上面。比如,著名作家毕淑敏说其缺乏道德底线,一而再、再而三地损害作家的尊严,缺乏对作家的起码尊重。北京大学教授、社会学家夏学銮认为,《知音》不能仅靠虚假信息赢得眼球,不能只靠煽情内容吸引读者。
    姑且不去评论上述质疑的对错,但《知音》上市引发如此激烈的争议本身,就足以说明,对文化传媒类拟上市公司来说,内容制造已经是关乎上市命运的重大问题。其实,传媒内容就好比传统公司的产品,产品制造不能造假,传媒内容当然也是如此。而且,相比一般的工业制品或农产品,作为社会公器的,传媒如果造假,其对社会的危害更大,影响更久远。因此,不造假应该是传媒类上市公司最起码的道德要求。
    说起来令人惭愧,不造假本应是常识,但在当今资本市场似乎却成为一个高标准。以笔者看来,对于拟上市或已上市公司而言,不造假最起码应该包含三方面要求,一是产品不造假;二是财务不造假;三是信息披露不造假。
    产品不造假应是企业上市的首要要求,一个整天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公司,当然不能让其上市,即使蒙混上市了也要将其清理出市场。如果任由这类害群之马横行,那股市就失去其设立与存在的最基本的意义;相反,如果造假公司因为上市而越发得势,那么,正儿八经经营的企业就要遭殃,股市岂不成了助纣为虐的帮凶。
    产品不能造假,财务也不能例外。
    2011年,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就曾因为涉嫌财务造假,而遭到以浑水公司为代表的做空机构的猎杀,有的公司被迫惨淡退市。而最近这几天,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再起风波。据外媒报道,截至5月1日上午(4月30日是在美上市外国企业提交其截至2011年12月的年度业绩的最后期限),已有12家中国企业称,它们不能按时发布报告。
    上市公司不能按时交年报,就像学期结束学生回家不敢拿出成绩单一样,基本上都意味着没什么好事,成绩多数不是不好看,而是根本就见不得人。对投资者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强烈的信号,它暗示相关公司管理混乱,或者在财务报表准确性的问题上与审计师争执不下。最严重的后果是,有些公司可能会因为不能按时递交年报而被迫退市。
    目前,A股上市公司交不出年报的不多,但财务造假的现象却不少,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已利令智昏,沦为造假帮凶。这不由不令人佩服原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先见之明,生平很少题词的他,当年在给立信会计学校题词时,只有“不做假账”四个字。当时觉得巨简单,现在回过头来看,真能做到这一条还真不容易。
    产品、财务不造假,信息披露更不能造假。
    因为产品好歹有质检机关监督,财务多少还有会计师事务所背书,而日常的信息披露,对于目前的A股上市公司而言,基本上是个良心账,几乎完全仰仗高管特别是董秘的觉悟。这些年,选择性地遗忘重大事项发布,已经成为少数上市公司的惯用伎俩。至于以重大信息为筹码搞内幕交易的也不在少数,仅郭树清上任以来,受到公开处理的类似案子就已经有数起。
    不造假,应该成为判断企业能否上市的底线,实行一票否决制。活熊取胆尚且备受争议,何况造假上市乎?
(作者为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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