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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瘦身保费总额

作者:李军慧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09-01-17 22:12:00

摘要:新会计准则瘦身保费总额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李军慧 北京报道

    1月14日,三大保险股难得一见地齐齐走高。A股市场,中国人寿(601628)报收19.61元,涨5.03%,中国平安(601318)报收29.85元,大涨8.15%,中国太保(601601)则以涨停收于13.74元。
    当日中国保监会以2009年1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保险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意味着保险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保费分拆将使得保险行业更专注主业经营,但保单成本不递延的原则也使得一些保险公司经营困难。


保费分拆挤掉“虚胖”泡沫
    1月15日,中国人寿和中国太保发布公告称,2008年两家公司保费收入相比2007年均大幅增长。中国人寿2008年累计保费收入约为2956亿元,中国太保则达到保费收入939亿元。
    而如果按照新的会计准则,两大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将大打折扣。按保监会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在编制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时,须在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上引入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分拆处理。
    这意味着,近年来为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作出较大贡献的投连、万能等投资型保险产品,其中的投资部分收入将不被计入保费收入中。以中国平安为例,其2007年的万能寿险与投连险保费收入分别为214.53亿元和48.73亿元,但在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H股年报中,这两项业务为公司带来的保费收入却分别只有63.62亿元和6.93亿元。
    “2009年执行新规的话,保费会明显缩水,对中国人寿、中国平安沪港两地的年报分析来推算,执行新规将使保费收入缩水30%-50%。”一家中小保险公司财务人员表示,“看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在A、H股的表现就会知道,同样是2007年的年报,中国人寿香港年报的保费收入只有内地年报的52%,而平安人寿的这一比例为72%。”
    “会计准则的调整主要在于将原先的保费收入划分为保费收入和保费存款两部分。” 东方证券保险行业分析师王小罡认为,“这一变化将有利于引导保险公司多做保障类业务。” 银河证券也认为,保费收入核算方法的改变将真正反映出保险公司的保单质量,也是促进保险公司回归保险主业的有力措施。
    一直以来,保费收入都被认为是衡量保险公司业务能力的核心指标,如今会计制度变革将会使得保险公司业务转型,回归保障。以投资型业务发家的保险公司面临艰难转身,而传统保险业务做得扎实的大型公司则对此有所期待,2009年全行业的结构性调整不可避免,良好的业务发展结构将成为重点。
    “目前新规则的实施还是有一定难度,保监会暂时还没有公布新会计准则实施的细则。”上述财务人士介绍,“如何划定风险范围,特别是对于同时不同风险的保险合同如何分拆保费,应该确定多大的分拆比例,是实施此条新规的关键点,也是难点。”
    而根据保监会《通知》规定,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标准、保费分拆标准、新准备金评估标准另行发布。
    虽然按照新的会计准则保费总额可能会下滑,但对于之前人们对2009年保费负增长的担忧也许就此化解。
    “保费总额会下降,这样反而有利于2009年的保费增长,从而减轻对2009年保费增速下降的担忧。” 国泰君安保险分析师彭玉龙说。


新公司亏损难题待解
    在对保费分拆计入表示欢迎的同时,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保险公司财务人员对于保单成本不递延表示出些许失望。
    《通知》规定,保单获取成本不递延,计入当期损益,这意味着香港会计准则实行的保单获得成本摊销,将难以在内地推行。
    兴业证券金融行业研究员田辉介绍,中国会计准则不允许对首年佣金等保单成本进行递延和摊销,而国际会计准则根据收入费用配比原则,允许对保单成本进行递延和摊销。
    在国内会计准则下,期缴业务产品的保费收入根据保费收取时间分期确认,而代理人佣金的80%左右均在首年发生,却不得进行递延。递延保单成本是造成在国际会计准则下利润较高的主要因素。
    “坚持保单成本不递延其实有悖收益与费用相匹配的会计准则,尤其是对资本不厚实的新保险公司、中小保险公司造成压力。”上述财务人士介绍,“保单成本不递延,意味着保险公司新单做得越多,亏损越多。新公司多年都无法实现利润,经营和发展将更加困难。”
    而原本很多保险公司希望通过保单成本递延这一会计变更的出台,加大长期寿险业务的推动,长期寿险业务恰恰是利润最为丰厚的业务板块,但如今维持原状,由于长期寿险业务较高的首年费用压低公司利润和净资产,不利于鼓励公司多做期缴业务。 
    银河证券研究报告认为,保监会的“坚持”是基于对小型和初设保险公司风险防范的要求,特别是在我国目前居民保险消费理念尚不成熟的时期,保监会的“坚持”显得十分必要。
    而在准备金制度上,《通知》允许“采用新的基于最佳估计原则下的准备金评估标准”。
    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最佳估计原则”意味着以投资回报率的预期作为未来寿险责任准备金提取的评估利率标准。而在近两年上市保险公司年报内含价值报告中,投资回报率假设均被预估在4.5%-6%附近。由此,提取准备金评估利率标尺也将随之大幅上扬。
    “目前A股报表中的准备金用的是法定标准,比较严格,采用最佳估计原则后,可能会有所放松,对A股利润有一定的提升作用。”彭玉龙认为。
    保监会《通知》公布当日,A股市场中的中国平安与中国人寿分别上扬8.15%和5.03%,中国太保则涨停,H股市场上,中国平安与中国人寿的涨幅分别达4.25%和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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