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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5名“一把手”被查,处分375人次,央企反腐持续高压态势

作者:刘昱汝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4-03-16 08:12:10

摘要:数据显示,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共对党组(党委)管理干部立案审查调查41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5人次,移送司法机关109人;全年共查办留置案件347起,其中党组(党委)管理干部留置案件120起,提级查办留置案件227起。

去年15名“一把手”被查,处分375人次,央企反腐持续高压态势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刘昱汝 徐芸茜 北京报道

3月14日,国资委公布了去年央企反腐败工作“成绩单”。

数据显示,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共对党组(党委)管理干部立案审查调查41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5人次,移送司法机关109人;全年共查办留置案件347起,其中党组(党委)管理干部留置案件120起,提级查办留置案件227起,上述相关数据较往年同期均有大幅提升,表明国资央企领域反腐力度明显加大,持续高压态势不变。

中国海洋大学中国混合所有制与资本管理研究院特邀研究员严学锋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持续高压反腐是对企业管理者、员工的严管,这是必要约束,也是对企业以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负责。

国资委指出,国资央企领域反腐力度明显加大,高压态势持续巩固,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能源电力领域反腐持续推进

自2020年以来,中央纪委全会连续五年把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作为工作重点进行部署。二十届中央第一轮集中巡视30家中管企业,有力释放严监管信号。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聚焦重点、纵深推进,办案力度明显加大,推动国资央企领域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通过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得到了严肃查处,形成了有力震慑。这些案件涉及不同领域和层级,充分展示了反腐败工作的全面性和深入性。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能源电力领域反腐力度持续加大。数显显示,在能源电力领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电网纪检监察组落实“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驻组本级立案20件、处分27人,公司系统立案2373件、处分2808人,严肃查处沈建新、全生明、陈连凯等职务犯罪案件39件,其中驻组本级查办10件。

今年1月,中国电建原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范集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与范集湘在中国电建同一领导班子共事的孙洪水在2023年9月已被查。

2023年3月,6名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被查,其中5名来自能源央企,并集中在电力与电网系统,包括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夏忠等;6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国资央企9名管理人员被调查,其中6人为能源企业领导,涉及农业、电力、石化和钢铁领域;10月,中国中化原副总经理杜国盛被查,主因为泉州石化系列贪腐案。

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律师刘学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对贪腐绝对是“零容忍”。很多领导干部认为退休或卸任就算平稳着落,但事实上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只要违法就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在任的或是离任的都不应该抱有侥幸心理去违法违规,“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此外,在钢铁矿产领域,鞍钢纪委(监察专员办)严查鞍钢党委直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立案审查4人、处分4人、留置2人;中铝集团纪检监察组严肃查办选人用人、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5起,留置17人,30人主动投案并上缴违纪款619万元。

在企业金融板块,查处了航空工业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魏颖晖,航空工业原总经济师姚江涛;中国五矿纪检监察组查处外贸租赁公司系列腐败案件,原副总经理张劲、业务三部原副总经理赵庆晨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有期徒刑15年。

腐败重灾区加强治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文章介绍,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坚持从国资委机关查起,果断查处国资委成立以来第一位在职厅局级“一把手”夏庆丰,以及5名管理局系统局级干部腐败案件,严肃查处赵平、范集湘、孙洪水等15名“一把手”腐败案件。

国资央企领域反腐工作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对此,严学锋建议,国资央企的反腐治理,需要共性和个性措施的有机结合。共性是一体推行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如加大腐败成本切实追责、大数据反腐、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激励机制、建立优秀企业文化。针对腐败重灾区、反腐薄弱点,应该进一步采取针对性强的个性化举措。这就需要秉承问题导向,认真研究腐败重灾区、反腐薄弱点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严学锋向记者举例,针对“靠企吃企”问题,可以采取的特别举措:第一,将企业对外的股权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三重一大事项)全面信息化、数字化,并通过信息化系统对集团及时公开(合法的基础上)、在企业内部及时适当大范围公开,企业的半年报、年报应该比照上市公司的标准要求高质量去向全社会披露;第二,探索实施国企管理者个人财产、家庭财产向全社会公开公示;第三,加强举报机制建设,特别是大力度奖励举报人,可以将一定比例的贪腐所得奖励给举报人。

在严学锋看来,实践中反腐一个特别重大的、长期的短板是,对行贿者的处罚力度偏小,不少行贿者没有被依法追责,尤其是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导致行贿者对法治缺乏敬畏,乃至一些人将行贿作为重要的“盈利模式”,社会文化层面也缺乏对行贿的羞耻感。

“反腐,需要切实依法从严问责行贿者;国资监管机构、央企国企层面对行贿者同样要严格约束,如将当事人、当事人控制的组织纳入合作黑名单。”严学锋进一步补充道。

此外,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还结合重大专项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比如中储粮集团纪检监察组协助并督促党组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截至2023年底,全系统梳理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496件,立案审查25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41人次,78人被有关地方监委依法留置;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2.23亿元。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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