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两会上感动了无数人!全国政协委员杨洋今年满载提案再发声|两会声音

作者:王晓慧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24-02-29 11:47:28

摘要:“我们的发声能够落地,能够得到反馈,促进我们更有信心和动力,积极参与社会共建。”杨洋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称,今年的提案都是她在近年来的工作中,接到的残疾人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

去年两会上感动了无数人!全国政协委员杨洋今年满载提案再发声|两会声音

杨洋(右)在基层进行调研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被光照耀的我们,也能成为光照耀别人,被别人需要。”在2023年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首场“委员通道”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聋人协会主席杨洋的这句话,感动了无数人。

杨洋4岁失聪,是一名重度听力残疾人,那是她第一次走上全国“两会”的“委员通道”。如今,有了第一年履职带来的信心和动力,杨洋更是感觉到了肩上的责任和担当,针对今年的两会提案,即便在春节假期,她仍然在反复地修改和打磨。

2023年两会,杨洋提交了关于司法系统为听力残疾人推广庭审录音录像、智能语音识别同步转换文字记录的建议。据记者了解,该提案得到了最高法的重视并实施,大部分地方的司法系统都启用了同步字幕。

“我们的发声能够落地,能够得到反馈,促进我们更有信心和动力,积极参与社会共建。”杨洋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称,今年的提案都是她在近年来的工作中,接到的残疾人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

2024年两会,杨洋提出了关于将脊髓损伤及其并发症纳入门诊特殊病医疗保障范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建立听力师系列职称评定专业考试系统、对普通学校听力残疾学生融合教育设置精准保障体系以及在电影院、博物馆等文化场所普及同步字幕等多个提案。

建议在文化场所推行同步字幕

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不仅要提高残疾人的物质生活水平,更要提高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

根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国有2780万听力言语残疾人,占残疾人总数的三分之一。2016年原国家卫计委、中国残联发布联合调查数据显示,中国患有听力障碍的人数2.06亿人,占总人口15.84%。据统计,我国每年新增听障新生儿2万-3万人。

2021年3月世界卫生组织的世界听力报告中指出,全球15亿听力障碍者,3.6亿人患有残疾性听力损失,到2050年,估计全球将有25亿听力障碍者,占世界总人口的四分之一。也就是说,越来越多的人会受到听力损失的困扰,而听力障碍者最大的刚需就是同步字幕。

2023年6月通过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第三十条,首次明确提出“同步字幕”,这是精准了解听障群体的信息缺失困境,在进行全面的行业调研后,提出的解决对策。同时,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0号)提出“不断满足残疾人文化需求、增强残疾人精神力量”。得益于科技的发展和听力康复技术的进步,听障群体文化水平逐步增高,文化参与和需求也日益多样化。

但是,由于听障群体听力损失的特性,在一些文化场所如电影院、博物馆等仍会遇到以下具体问题:首先,电影字幕作为听障群体获取电影信息、体验电影情节的有益帮助,在去电影院选择电影时,都会有意提前咨询“有无字幕”。但有的电影院工作人员也不清楚具体电影有无字幕,这给听障群体带来不少选择困惑。再者,有的电影院没有考虑到听障人士的具体需求,播放时只播放影片,没有同步播放字幕,忽视了特定人群的要求。

其次,听障群体虽佩戴助听器或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具,但在噪杂环境下仍无法听清。众所周知,目前大部分展馆的展品都是通过手机扫二维码或者微信小程序获取语音讲解,但这些设备均未有同步的文字或字幕显示,一旦博物馆的环境相对噪杂,听障群体的体验感就会较差。

杨洋经调研和实地考察,陕西博物馆因讲解导览仪的语音讲解有同步字幕,讲解语音与文字完全一致,受到了听障群体的强烈好评。不过,全国其他博物馆尚未普及该设备或是相关语音和文字同步展现的做法。

为了能够让听障群体也能及时体验文化生活、参与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杨洋建议文化和旅游部对相关的文化场所推行同步字幕:1.电影院电影播放时,建议尽量同步播放字幕。同时,在影片销售时,能明确用“(字)”来标注是否加配同步字幕,方便听障群体及有需要的人选择。2.能够在博物馆、科学馆、纪念馆等文化场所,普及有同步字幕的导览仪,或设置能起到类似同步字幕讲解作用的设备或二维码。各文化场所的微信小程序,视频或语音都能够嵌入文字版解说词。

“在电影院和博物馆等文化场所推行同步字幕,是听障群体迫切需要的无障碍环境无障碍,特别是无障碍环境保障法的出台,让我更有底气提出这个建议。”杨洋称。

建议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

近年来,随着残健共融和对残障学生帮扶政策的推进,越来越多残障学子走进高等教育的象牙塔,实现高质量就业,其中,公务员岗位定向招录残疾人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据记者了解,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建立以来,各地政府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下称“《通用标准》”)要求,制定下发了当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这些办法和标准对选拔高素质的公务员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记者了解,2016年至2023年间,本科及以上学历残疾人近8万人,包括硕士近8000人,博士近900人。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0号)提出“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合理确定残疾人取得职业资格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入职的体检条件,对于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的残疾人,应依法保障其平等就业权益”。

同时,根据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有关规定,2021年10月27日,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印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6号)提出“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印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下称“《办法》”),为残疾人参加招录(聘)考试提供合理便利,合理确定残疾人入职体检条件”。

《办法》出台以来,广大残疾人朋友充满美好期待,相关单位积极响应,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十四五”招录计划初见成效。

不过,随着这项工作的逐步展开,残疾人入职体检标准也有待进一步科学化完善。就此,杨洋在提案中就其中的三个条款进行了表述:首先,《通用标准》规定“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因听障儿童早期干预的实施,以及全数字智能助听器和人工耳蜗现代化康复技术的应用,使重度或极重度(听力等级一级或二级)听力残疾人获得不同级别的康复,达到与健听人听觉言语交流水平。但因助听辅具的限制,在噪杂环境下存在不同程度的障碍。现行标准中的条款无法准确对听力残疾人的残疾等级及康复水平进行认定。且到了地方,容易被简单粗暴地公开要求:只招录听力三级或四级的听力残疾人。

“公务员体检标准是我们近年来接到的反映频率较高的问题,残疾人入职公务员要求为听力残疾三级四级才能报考,这样的话,听力残疾一级二级的,佩戴人工耳蜗康复且能接听电话等各方面能力很强的人才就被排除在外,这个是对听障群体的不了解。”杨洋建议,将该条款修订为更为规范的“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助听辅具情况下,90度声场环境下言语(60分贝)识别率≤80%,不合格”。

其次,《通用标准》规定“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这一条款将所有视力残疾人都排除在外。因为视力残疾人是双眼矫正视力低于0.3。而在公务员队伍中,由于各种情况造成视力低下仍能胜任工作的大有人在。

同时,《通用标准》规定“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但是,其中未对何谓“影响正常履行职责”作清晰界定,导致部分地区的招聘和体检要求常常扩大解释,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作出额外的身体条件限制,比如,只允许肢体残疾等级四级和听力残疾等级四级的残疾人报考,在报名阶段就将一些身体条件能够胜任的残疾人排除在外。

为落实国务院文件要求,避免符合公务员招聘条件的高素质残疾人人才与相关单位失之交臂,杨洋建议中组部能够进一步科学化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入残疾人的体检标准,准确对残疾人的残疾等级及康复水平进行认定,以能够基本适应职业要求为导向,对当前《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尽快进行修订。同时,针对不同职位提出体检要求。明确要求各地在组织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时,除国家标准外,不得增加针对残疾人身体条件的额外限制。

责任编辑:周南 主编:文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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