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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破题多层次资本市场

作者:王兆寰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2-25 21:51:39

摘要:据知情人士透露,按照新的管理体系,发行部主要负责主板的发行监管,而创业板发行监管部主要负责创业板的首次发行股票,并监管发行过程,负责组建发审委;三板市场的股权转让和监管主要由公众公司部负责,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多层次发行审核机构设置构架已经明晰。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兆寰 北京报道

   2009年末,中国证监会正式成立创业板发行监管部,确立了主板、创业板和三板市场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发行监管体系。
    据知情人士透露,按照新的管理体系,发行部主要负责主板的发行监管,而创业板发行监管部主要负责创业板的首次发行股票,并监管发行过程,负责组建发审委;三板市场的股权转让和监管主要由公众公司部负责,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多层次发行审核机构设置构架已经明晰。
    《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功能,拓宽资金入市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展创业投资,做好产业投资资金的试点工作。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探索和完善统一监管下的股份转让制度。”
    这位知情人士表示,2010年是“十一五”最后一年,创业板会加速扩张,接纳更多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场外交易市场也就是三板市场将迅速推出,多层次资本市场将迅速服务于经济大局。
多层次监管体系出现
    2009年10月30日,创业板成功推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重要的里程碑事件。
    银河证券研究所所长滕泰表示,随着创业板市场的正式开板,一个包括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在内的有机联系的多层次股票市场已经基本成形,在当前和未来经济发展中,服务国民经济的能力也不断增强,将日益满足不同层次企业不同的融资需求。
    早在2009年6月,证监会即成立创业板发行审核办公室,为创业板筹备、设立和运行履行了相关职能。12月,创业板发行监管部正式建立。至此,中国证监会已经初步完成适应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需要的发审监管机构设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机构职能设置,创业板发行监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创业板证券发行的法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创业板上市公司在境内发行证券的申报材料。同时,监管创业板证券发行活动;监管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与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相关的保荐业务;协同拟订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规则,负责创业板发审委组建及运行。
    “设立创业板发行监管部,与多层次市场联系不是很大,或许是为了未来继续做大做强资本市场吧。”一位大型券商投行人士如是说。
场外市场列入建设“日程”
    有人曾笑言,2009年如果称之为是创业板年,而2010年,无疑将会是三板年。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举行的“2009中国金融论坛”公开表示,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国民经济全局的功能,完善证券发行一级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场外市场建设的模式和路径。这再次印证了2010年资本市场的重点是三板市场建设和创业板的扩容,服务于国民经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滕泰表示,相比美国,中国的直接融资规模很小,因此未来发展的空间很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对于企业融资发展,对于经济支持作用很大,特别是2009年的创业板的推出,就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创业板上市的财富效应极大激发了创业者的热情,同时带动了PE/VC的发展,创业板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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