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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债资产认定规则意见稿出炉!央行:尽量避免由于标债资产认定造成市场大幅波动

作者:朱丹丹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10-12 21:06:53

摘要:10月12日,央行网站发布了《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征求意见稿)》,拟明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界限、认定标准及监管安排等。

标债资产认定规则意见稿出炉!央行:尽量避免由于标债资产认定造成市场大幅波动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朱丹丹 北京报道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出炉!

10月12日,央行网站发布了《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征求意见稿)》(简称《认定规则》),拟明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分别简称标债资产与非标资产)的界限、认定标准及监管安排等。

对此,央行表示,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强化投资者保护,促进直接融资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据了解,上述《认定规则》所称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是指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证券,主要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国际机构债券、同业存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等。

至于其他债权类资产被认定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等分化,可交易;信息披露充分;集中登记,独立托管;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完善;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称,该《认定规则》根据当前证券法公募债券应经证券监管部门审批、私募债券具有一定政策空间的基本法律框架,确定了除现有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外,其他标债资产应明确为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私募债券的基本思路,并借鉴国内外私募债券发展经验,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框架下对五项标债资产认定标准进行细化。

“《认定规则》充分考虑市场需要,为各类债权类资产提供了明确的标债资产认定路径,提升债券市场的普惠性和包容性。具体看,《认定规则》发布后新增的各类债权类资产,均可按相关程序进行标债资产认定;若通过标债资产认定,资管产品可投资该类标债资产以置换存量的非标资产。” 上述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还进一步表示。

事实上,去年4月27日,《资管新规》正式发布。在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方面,该《新规》明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核心要素,提出期限匹配、限额管理等监管措施,引导商业银行有序压缩非标存量规模。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之外的债权类资产均为非标。”当时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非标具有期限、流动性和信用转换功能,透明度较低,流动性较弱,规避了宏观调控政策和资本约束等监管要求,部分投向限制性领域,影子银行特征明显。

今年2月份,时任央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陶玲就曾透露,人民银行正在制定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认定规则,会在存量非标转标等方面妥善处理。

此外,在合理设置过渡期方面,《资管新规》将过渡期将延长至2020年年底,给予金融机构充足的调整和转型时间。对过渡期结束后仍未到期的非标等存量资产也作出妥善安排,引导金融机构转回资产负债表内,确保市场稳定。

而上述《认定规则》也指出,未被纳入本规则发布前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统计范围的资产,在《资管新规》过渡期内,可豁免《资管新规》关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的期限匹配、限额管理、集中度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要求。过渡期结束后尚在存续期内的,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亦指出,尽量避免由于标债资产认定造成市场大幅波动,是否进行标债资产认定充分尊重相关市场参与者及基础设施机构意愿,并规定在过渡期内保持对存量资产的监管要求不变,推动市场平稳过渡,有效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责任编辑:冯樱子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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