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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高架侧翻被压无人车辆驾驶员已找到 车辆已出险

作者:吴敏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10-11 15:59:23

摘要:事故中停放的无人车辆驾驶员已经找到,该车辆是由中国大地保险江苏分公司无锡中支承保, 10月11日上午,大地保险已快速处理该车辆出险案件。

无锡高架侧翻被压无人车辆驾驶员已找到 车辆已出险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

10月10日晚18时10分许,江苏省无锡市312国道K135处、锡港路上跨桥发生桥面侧翻事故。据报道,经现场搜救确认,桥下共有3辆小车被压,其中一辆系停放车辆(无人),另外2辆车上共有3人,已死亡。侧翻桥面上共有5辆车,其中3辆小车、2辆卡车。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另据事故救援指挥部发布的信息,交通运输部专家组已赶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无锡市也已成立事故调查组。经初步分析,上跨桥侧翻系运输车辆超载所致。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事故中停放的无人车辆驾驶员已经找到,该车辆是由中国大地保险江苏分公司无锡中支承保,目前,大地保险工作人员已经与车主取得联系,告知车辆受损情况和快速理赔服务手续,10月11日上午,大地保险已快速处理该车辆出险案件。

事实上,桥梁在社会生产及人们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由于设计、施工等责任造成的桥梁垮塌损失需要得到恰当、及时的补偿。因此保险在这其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位财险公司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一座大桥工程一般涉及到两种险种,一是建造期间涉及到工程险,二是使用期间涉及到财产险。”

具体来看,“在一起桥梁垮塌事故中,涉及到的保险分为两方,车辆方的有:货物运输保险中的公众责任险、交强险、商业三责险、车损险。桥梁方有:公众责任险;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建筑师职业责任保险、财产损失保险。前者是承保对别人的赔偿责任。后者是承保自己的损失。”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王向楠向本报记者说道。

王向楠指出:“对于已建成使用的大桥,所有人或使用人基本会要求建筑承包方投保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或交保证金;建筑设计人员还可以被建筑师职业责任保险承保,不少国家是强制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可以投保一般性的财产损失保险和公共责任保险。如果事故是由车辆超载造成的,还有车辆的第三者责任保险负责。”

近年来,我国已经发生多起桥梁垮塌事故,造成严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1999年1月4日18时50分,“轰隆”一声巨响,山岳震动,河水冲天,綦江“虹桥”突然整体垮塌,40多名无辜生命葬于綦河,14名受伤者躺进医院,国家蒙受直接经济损失630多万元。

2001年11月9日凌晨4点30分左右,横跨金沙江的宜宾南门大桥两端断裂,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建设投资1850万元。

2002年,河南内乡县宝天曼旅游公路上正修筑的万沟大桥突然发生倒塌造成10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0多万元。

2005年,正在施工的务川自治县珍珠大桥悬拼拱架突然垮塌,造成16人死亡,3人受伤。已完成投资298万元。

2007年,“6·15广东九江大桥船撞塌桥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4500万元。

由于桥梁设计和施工的复杂性,桥梁存在的安全隐患往往不易被发现,而桥梁垮塌造成的损失通常巨额的。因此,王向楠认为,鉴于可能造成的巨额的侵权赔偿责任,建筑师职业责任保险、桥梁的公共责任保险均可以考虑强制投保。

责任编辑:冯樱子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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