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发布楼市限涨令 房价就低不就高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08-02 17:08:11
本报见习记者 李凯旋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袁晓澜 北京报道
政治局会议结束仅3个小时后,大连就火速公布了最新的限涨令。该文件于2019年7月18日签订完毕,但在7月30日政治局会议结束后才被公布,其响应决心可见一斑。
7月30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显示,加强对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等区域在售商品住房(含公寓)项目的价格监控指导,所有房地产项目均须申报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审核通过后,将申报的预售价格录入网签备案系统,实际网签备案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通知》称,对于《通知》发布前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重新申报未售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在2019年5、6月份已发生网签备案行为的,其未售房源按照同质可比原则,申报价不得高于5、6月份最低价格;在5、6月份未发生网签行为的,其未售房源按照同质可比原则,申报价不得高于5月份之前最近成交月份的最低价格。而针对《通知》发布后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分期项目,其未售房源按照同质可比原则,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前一期已售房源价格。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华夏时报》记者说:“落实预售价格的重新申报制度是该政策的创新点之一。通过重新申报对于一些可售房源的价格进行管控,且价格都要根据过去同类的楼盘交易价格进行定价,即‘就低不就高’。这样会促使部分未销售的项目定价更低,且没有涨价的基础。”
此外,《通知》显示,针对《通知》发布后首次申请预售许可证的新项目,建立价格核算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的成本、税费、利润等进行核算,按照一房一价制度申报房源价格,6个月内不得调整申报价格,6个月后可申请下调申报价格;实际网签备案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且价格下浮不得超过5%。对此,严跃进认为,引进第三方机构进行房价的测算可以更精准地把控住房的定价,有助于防范房企违规涨价。
严跃进对《华夏时报》记者说:“对于相关房企来说,此前捂盘惜售等行为变得没有意义,或者说后续反而要采取更低的价格进行销售,这也有助于督促房企主动进行销售。”
刚刚迎来资本寒冬的房企或将面临政策冰点,而瑟瑟发抖的还有楼市上的投资客们。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国仕英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大连限价政策一出,房价则完全被锁定了。“这有利于更多资金回归到房产外的其他经济体中,进而促进大连经济市场的健康发展。”国仕英说。
除了对于价格的严格限制外,大连也开始对房企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的监察。《通知》称,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捂盘惜售、炒买炒卖、规避调控、恶意炒作、签订“阴阳合同”、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通过媒体曝光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大连连续打出楼市收紧重拳,让市场回归平静看起来是志在必行。
责任编辑:张蓓 主编:张豫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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