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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生物事件最新进展:暂停上市后,深交所再公开谴责

作者:邸凌月 陈锋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9-05-21 09:31:34

摘要:2019年5月20日晚,深交所公开谴责长生生物,也因此上了微博热搜榜。在此次公开谴责之前,长生生物的A股之路已经确定终止。

长生生物事件最新进展:暂停上市后,深交所再公开谴责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邸凌月 陈锋 深圳、北京报道

2019年5月20日晚,深交所公开谴责长生生物,也因此上了微博热搜榜。

深交所公告称,因重大事项未披露、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对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而在2019年3月15日,深交所决定暂停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长生生物的多份财报至今仍处于难产当中。

深交所公开谴责长生生物

2019年5月20日晚间,深交所官网发布《关于对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深交所表示,经查明,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长生”)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重大事项未披露。

*ST长生未按规定披露疫苗产品抽验不合格、全面停产及召回的信息,关于疫苗产品有关情况的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披露重要子公司被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的事项,未披露主要疫苗产品GMP证书失效和重新获得GMP证书的事项。

二是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ST长生在2015年至2017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对上述相关产品情况的描述存在虚假记载。

三是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ST长生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深交所作出如下公开谴责决定:

一是对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是对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高俊芳,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张洺豪,董事、副总经理张晶,董事、董事会秘书赵春志,副总经理张友奎、蒋强华、刘景晔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深交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深交所重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A股之路早已终结

在此次公开谴责之前,长生生物的A股之路已经确定终止。

2019年3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称,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触及本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本所于2019年1月14日向其送达《关于对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决定》(深证上〔2019〕23号)。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14.1.1条、14.1.6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交所决定自2019年3月15日起暂停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应当继续履行有关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此公告发布不久,长生生物两名高管接连辞职。2019 年 3 月15日,监事张晓林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2019年4月9日,独立董事徐泓递交书面辞职报告。二者均不再长生生物任职。

而长生生物2018年年报依旧难产。2019年4月30日,长生生物表示,鉴于公司银行账户仍处于冻结状态,无法支付年报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因此尚未找到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从目前情况来看,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和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从目前现有的财报来看,2018上半年,长生生物实现营业收入6.88亿元,同比增长9.31%;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2.13亿元,同比下滑10.2%。长生生物还提示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鞠长军、万里明、杨鸣雯、王群)无法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此外,长生生物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俊芳无法取得联系,因此未获得其保证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

同时,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崔艳声明:无法保证本2018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责任编辑:秦岭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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