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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万元借款纠纷牵连广发银行

作者:路晓丹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0-30 15:10:06

摘要:1800万元借款纠纷牵连广发银行

本报实习记者 路晓丹 北京报道

    倪明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1800万元,换来的竟是几张作废的商票。
    今年7月,杭州市民倪明在广发银行的授意下,与建德市凤凰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凤凰棉业)负责人廖利根签订了一纸1800万的《借款合同》,用以偿还凤凰棉业之前一笔已到期的贷款额度,借期为两天。而按照原计划,凤凰棉业将用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山东如意)开具的四张商票贴现,以偿还倪明本息。然而,让倪明始料未及的是,山东如意7月16日在杭州当地的《钱江晚报》刊登了4张商票的作废声明。由于商票不能贴现,而凤凰棉业没有偿债能力,直到今天,倪明依然没有拿到1800万元的还款。
    有消息人士透露,凤凰棉业此前与广发银行并无接触。双方的“结合点”是一家名为“浙江东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凤凰棉业与其有业务往来,广发银行则曾向这家企业授信1400万元商票贴现额度。业内人士质疑,该事件可能是由于广发银行欲将东洲实业的1400万元不良贷款转嫁给凤凰棉业承担,同时给予凤凰棉业一定额度的贷款,使得凤凰棉业可以在两三年内将负债自行消化。这是银行处理不良贷款的一个“潜规则”。
    本报记者跟踪了此事件的最新进展。据倪明称,广发银行曾口头提出两套解决方案,一为积极促成山东如意为1800万元商票贴现;二为促成山东如意收购凤凰棉业。但两套方案均未取得实际突破。
    而广发银行杭州分行该事件负责人邵先生则回应记者,该行已成立“凤凰棉业应急工作小组”,正按照政府协调部门的要求,积极努力使该事件进入正常的司法途径解决。
    据倪明先生称:他当时之所以参与这笔借款,是出于对银行的信任。他和廖利根的相识、《借款合同》的签署,都是在广发银行的牵引下进行。同时,在整个流程中,银行并未对他作出风险提示。因此,他已向银监会提出申诉,希望能够得到一个说法。
    孰是孰非,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但是,通过该事件,我们发现,和银行“打交道”,同样要具有风险意识。
    事件争论的焦点之一在于《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规定。据广发银行给《华夏时报》记者发来的“媒体说明函”称:“《市场导报》记者了解的情况(贷款合同中对于利息的描述)如果属实的话,该笔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已接近300%,是法定利率的50多倍,邢映红、倪明等民间借贷者已涉嫌高利贷和非法集资。”对此,倪明方面称,凤凰棉业所支付的14.4万元,包括了贴现费用、中介费用以及借款利息三个方面,因此实际利息符合国家规定。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的俞延彬律师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作为借款人应注意有自然人参与的民间借贷行为,相关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此限度的利息将不受法律保护。
    此外,俞延彬律师还提醒投资者:首先,到银行办理金融业务应通过正常途径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不要轻易相信熟人或存在侥幸心理,切勿仅看到高额的收益,而忽视潜在的巨大风险。其次,对银行工作人员的解释、承诺、说明,应要求其提供明确的文件依据,必要时采取书面形式予以确定。再者,如因银行的行为导致重大误解或认为受到欺诈,从而基于错误的判断做出的决策,可以要求予以撤销,但应按法律规定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而北京荣丰律师事务所高峰律师建议投资者,在参与类似投资时,尽可能寻求律师或专业人员提供法律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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