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宁波等8家银行遭罚 合计被罚555万元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兮 北京报道
银行业的罚单仍在继续。
6月26日,本报记者注意到,日前宁波银监局一日连续公布了九张罚单,涉及到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宁波东海银行、浙商银行、华夏银行以及宁波银行等8家银行,罚款金额合计555万元。
其中,民生银行宁波分行遭罚款高达人民币250万元,主要因为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信贷资金被挪作他用;违规将票据资产转为资产计划,以投资代替贴现;信贷资产分类不准确等。
宁波银行因以不正当手段违规吸收存款,被罚款人民币60万元。
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因以不正当手段违规吸收存款等,被罚款人民币55万元。
宁波东海银行因违规办理股权质押和关联交易业务,违规办理同业业务,合计罚款人民币50万元。
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因代销基金业务未进行双录,贷款“三查”不尽职;受托支付管理不到位、贷款用途不真实、贷款资金未按约定使用,合计被罚款人民币40万元。
平安银行宁波分行因面签操作不审慎;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款人民币40万元。
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因贷款资金用途跟踪不到位,贷前调查不到位;贷款审查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款人民币40万元。
华夏银行宁波分行因未经核准,违规任命高管人员并实质履行高管职责,被罚款人民币20万元。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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