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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投资者明规则识风险”活动进入第四阶段

作者:刘思希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9-15 17:32:54

摘要:常德鹏指出,投资者在购买产品和接受服务时要详细了解合同信息,机构也应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投资者,保护投资者权益。

证监会“投资者明规则识风险”活动进入第四阶段

华夏时报记者 刘思希 北京报道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9月15日表示,证监会推出的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宣传活动第四阶段正式启动,此次专项行动旨在识别违法违规主体惯用的骗术和伎俩,增强投资者自我保护能力,专项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前三个阶段发布了37个典型案例,日前将启动防范违规经营的第四阶段活动,相关案例包括四种类型,一是市场主体违规销售,二是从业人员违规代客理财,三是非法投资咨询,四是非法期货活动。 

常德鹏指出,投资者在购买产品和接受服务时要详细了解合同信息,机构也应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投资者,保护投资者权益。 

编辑: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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