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主导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可能是未来监管体制改革的选择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3-25 22:05:59
冉学东
从目前金融监管层领导的表态来看,此前大家讨论的关于金融监管的所谓“一行一委”、“一行两委”,或者银保合并等模式,估计已经被搁置,未来的发展可能还是要提升已经存在的监管协调机制的权威性,而不是大动干戈的简单合并。
这从近期金融监管高层的连续表态就能看出来。
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3月24日在“2017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年会暨中国金融论坛年会”上表示,银监会要加强和保监会、证监会以及人民银行的沟通和协调,要建立更加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推动信息有效共享,消除监管真空和监管空白。
在同一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也表示,中国证监会不仅会一如既往的重视央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而且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珍惜、尊重中央银行履行法定职能,配合央行做好金融监管协调、金融稳定工作。
而一行三会的监管协调机制最近在资管产品的管理问题上已经得到了演练,在本月10日的央行发布会上,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最近确实研究了资产管理问题,一行三会已经就大的问题初步达成一致。理财产品市场有些混乱,套利机会太多等。
事实上,提升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权威性作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重点的问题在今年两会上就已经透露了端倪,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谈及监管体制改革时表示,央行承担的货币政策职能不会变。综合经营并不意味着综合监管,并非简单地把“三会”合在一起,或者把三会合到央行去。
金融机构尽管有很多业务相互渗透,但金融业务的本质不会因相互渗透而改变。过去的监管是机构监管为主,对机构的牌照进行管理,而在金融综合经营的情况下,监管原则要从单纯机构监管走向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相结合。不管哪个机构经营了银、证、保、信,这些业务,都要按照相同的规则进行监管,这也就是功能监管,行为监管。
监管体制不管怎么改变,央行在金融体系当中承担的货币政策职能和金融稳定职能是不会变的。在复杂金融形势下,要强化央行承担金融稳定职能方面的条件,需要央行的货币、汇率政策更加有效。
由于央行去年实行的MPA体系,对于银行业的经营行为可谓是全方位的约束和监管,这是在中国金融体系特殊条件下,央行对银行业监管的一大创新,显然这个体系跟银监会的监管有重合之处。
按照吴晓灵的意思,我们可以解读为,如果某一家银行从事了证券业务或者资本市场业务,那么就要接受证监会的监管,而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也要接受证监会的监管,而目前这三个领域基本都是泾渭分明的。
根据目前监管层的表态,未来的监管框架达致可以勾勒为:在现有一行三会格局不变的基础上,叠加功能监管,这不仅仅符合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惯例,而且在目前经济下行,金融风险比较大的情况下,金融监管体制不宜进行伤筋动骨式的大规模的调整。
功能监管模式最重要的优点是切断了目前长期存在监管体制中利益格局,金融机构成为了监管机构的一亩三分地,监管机构成了机构的“婆婆”,监管者要为机构负责,在某种情况下,监管者不是代表政府去监管金融机构,而成为了她们的保护者。而且社会上也长期存在这样的理念,就是“自家的孩子自己抱”,监管者对自己监管的机构负责,自己监管领域的机构出了风险,监管者要负责任,甚至与其行政升迁挂钩。
这样的监管不仅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而且破坏了市场秩序,并且进一步导致了监管套利,最近几年在金融业发生的许多风险事件都与这个问题有关。
而进一步扩大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权威性,并赋予其更多的职能,不仅仅符合目前中国金融业发展的态势,而且条件也更加成熟。
原因在于,此前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尽管是由央行主导,但是由于央行和其他“三会”是平级,央行召集会议或者出台政策其他“三会”不一定能不折不扣的执行。而现在则不同了,“三会”的一把手以前都在央行长期担任过职务,不仅仅人事关系比较熟,而且理念也相似,现在实行相对权威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应该相比以前效果会更好。
当然此次提升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权威性,必须赋予其对监管机构一定范围的约束力,比如对于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通过的政策,如果有某监管机构执行不力或者干脆搁置不理,该如何处理,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不然金融监管的问题就会长期存在。
责任编辑:孟俊莲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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