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能源就子公司鑫合汇牵涉九好集团案件发澄清公告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徐超 杭州报道
在美都能源(600175)子公司杭州鑫合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鑫合汇”)卷入九好集团财务造假已达到借壳上市的案子后,鑫合汇与九好集团具体的财务造假操作方法也随着证监会的公告对外披露出来。
3月15日下午,美都能源对此发出了澄清公告。美都能源表示,2016年12月4日,公司下属子公司美都金控与鑫合汇的原股东各方以及鑫合汇管理团队及其实际控制人,签署了《关于杭州鑫合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书》:先由美都金控向鑫合汇增资取得6%的股权,增资完成后由原股东向美都金控转让其持有的鑫合汇28%的股权,增资转让完成后,美都金控将持有鑫合汇34%的股份,成为其第二大股东。此事项已经在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12月26日,鑫合汇已完成增资及股权转让后的工商变更事项。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公司持有鑫合汇34%的股权,鑫合汇是公司的联营企业。鉴于鑫合汇工商变更事项于2016年底才完成,公司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对联营企业鑫合汇计算投资收益。
所以按照美都能源的态度,鑫合汇涉及的九好集团的案子,均发生在收购股权之前,因此对上市公司不构成影响。
对于鑫合汇具体和九好集团操作的事件经过,美都能源在澄清公告中也做了披露。
2015年9月,九好集团向鑫合汇申请15000万借款,用于向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购买结构性存款,借款申请中说明的还款来源为杭州煊隼贸易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回款。业务交易结构为九好集团,存款为杭州煊隼贸易有限公司开立全额银行承兑汇票做质押担保,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开立银承,杭州煊隼贸易有限公司将银承贴现后,贴现款作为鑫合汇还款来源。该业务前后共操作两次,当月已全部结清。美都能源表示,截止目前,鑫合汇和九好集团之间没有任何业务。
责任编辑:靳广瑞 主编:蒋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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