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标签

首页证券正文

宏达新材谋划“易主”背后的神秘人

作者:王俊仙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2-10 22:39:28

摘要: 宏达新材(002211.SZ)实控人朱德洪不仅遭到证监会的处罚,其通过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宏达新材一大部分股权目前质押给了自然人庞雷,质押期限截止到今年3月17日。

宏达新材谋划“易主”背后的神秘人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俊仙 南京报道

宏达新材(002211.SZ)实控人朱德洪不仅遭到证监会的处罚,其通过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伟伦投资”)持有的宏达新材一大部分股权目前质押给了自然人庞雷,质押期限截止到今年3月17日。

值得关注的是,宏达新材这部分质押股权所融得的资金最终会否因无法按时归还,导致股权被强制执行并致使宏达新材“易主”?而朱德洪在质押这部分股权前,已经多次出现要卖壳或转让实控权的举动,宏达新材股权质押的真实原因是否也和此有关?

2月6日,宏达新材公告接到实际控制人朱德洪家属通知,朱德洪目前正在协助相关司法机关调查,调查事项与证监会下发给朱德洪的《2016[32]号处罚决定书》和《2016[33]号处罚决定书》所处罚的事项相关。朱德洪目前可以以适当方式参与伟伦投资重大事项之决策。

筹划“易主”

资料显示,宏达新材于2008年1月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时,伟伦投资持股占宏达新材总股本的75.654%,伟伦投资为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自然人朱德洪、朱恩伟为伟伦投资的股东,分别持有伟伦投资51.18%、48.82%的股权,朱德洪、朱恩伟为父子关系,因此,朱德洪为宏达新材的实际控制人,朱恩伟为朱德洪的一致行动人。

2016年4月9日,宏达新材发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结案通知书,上市公司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而朱德洪收到的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显示:一是因泄露所投资的城市之光业绩重大变化的内幕信息并明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对朱德洪处以60万元罚款;二是因操纵“宏达新材”股价的行为处以300万元罚款。

事实上,近3年朱德洪的心思明显不在宏达新材本身的经营上了,宏达新材连续多次公告停牌筹划重大事项。

2014年底宏达新材开始停牌筹划重大事项,并最终公布准备“卖壳”给“中概股回归”概念的分众传媒,因遭证监会立案调查导致借壳进程暂停后,双方终止了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3月7日,宏达新材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最后披露为置换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下称“永乐影视”)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2016年12月18日晚间宏达新材公告称该重大资产重组也“泡汤”了。

在终止和永乐影视重组的同时,宏达新材承诺1个月内不再筹划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然而1周不到,宏达新材又再次停牌筹划重大事项。先是公告筹划“易主”事项:因控股股东伟伦投资正在筹划关于公司股权转让之重大事项,预计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随后又公告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事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不过上述两事项均在1月20日晚间公告终止了。

庞雷是谁?

值得注意的是,终止上述筹划重大事项的同一日,朱德洪将伟伦投资持有的1亿股宏达新材股票质押给了庞雷,质押占伟伦投资所持股份比例的60.51%,用于支付前期股份质押借款及利息,质押期限为2017年1月20日-2017年3月17日。

记者查阅了伟伦投资从2013年4月到2017年1月20日的20多笔股权质押交易,发现1月20日质押给庞雷的质押股数为历史最高,其约定的质押期限为最短,仅两个月,伟伦投资此前质押期限的最短值为3个月。

宏达新材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中表示,如伟伦投资到期未及时还款,出借人(庞雷)有权处置上述借款项下的质押担保股份,则不排除该1亿股质押股份存在被拍卖或强制过户的风险。如发生上述质押股份被拍卖或强制过户情形,伟伦投资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将下降,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伟伦投资表示将尽力筹措资金保证按时还款,或届时与出借人商议补充质押以及其他调整方案。

根据公告,截至宏达新材2016年三季报末,伟伦投资持股比例为38.21%,其中质押给庞雷的宏达新材股份占宏达新材总股本的23.12%,高于伟伦投资非质押给庞雷的持股比例(15.09%)。

“此前朱德洪就一直有筹划转让控股权的举动,此次单次质押的数额又大,或许在伟伦投资将股权质押给庞雷时,已经存在实控人生变的潜在可能了。”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

“如果伟伦投资到期不能及时还款,质权人庞雷可以行使职权,通过司法程序对股份进行拍卖,然后以拍卖所得款项优先受偿。”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认为,因为流质是不允许的,所以不可以直接把股份划转给质权人庞雷,不过执行层面,如果无人竞拍最后可以折价抵债。

《华夏时报》记者查询资本市场公开信息发现,赛特康(834855.OC)和富电绿能(430087.OC)的董事长均名为庞雷。2月9日,赛特康相关人员向记者核实称,赛特康和富电绿能的董事长庞雷实为一人,但其并不知道接受宏达新材股权质押的自然人庞雷是否为赛特康董事长。

资料显示,赛特康是一家专业高端工业铝电解电容器和薄膜电容器的研发及制造企业,2015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亿元和2529.79万元,2016年上半年的对应数据为4873.94万元和698.86万元,庞雷为其第一大股东,持股49.85%,2015年8月至今任赛特康法人代表、董事长和总经理,并在2016年11月减持100万股。

富电绿能是国内社会资本在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龙头企业之一,2015年成为新三板第一家充电桩企业,201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74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900.12万元。富电绿能的第一大股东为庞雷的妻子吕勤燕,庞雷从2015年10月至今任富电绿能法人代表和董事长。

编辑:严晖  主编:金水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

华夏公益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