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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天琦: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的启发

作者:刘飞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6-09-09 23:39:09

摘要:“不要炒作区块链技术。”9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孙天琦在《华夏时报》和共享财经联合主办的2016中国(上海)首届区块链新金融高峰论坛上发表演讲称,要避免出现互联网金融初期炒作的教训。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刘飞 上海报道

“不要炒作区块链技术。”9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孙天琦在《华夏时报》和共享财经联合主办的2016中国(上海)首届区块链新金融高峰论坛上发表演讲称,要避免出现互联网金融初期炒作的教训。

他指出,目前已经出现了打着区块链技术旗号进行炒作、甚至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的苗头。

结合自己负责的工作,孙天琦强调,区块链技术在发展中一定要重视金融消费者保护。以英国为例,其负责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现在非常积极地与区块链技术公司合作,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区块链技术发展的各个阶段将消费者保护、投资者保护能够落到实处,最关键的就是达到KYC、反洗钱、反恐融资的要求。在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局(CFPB)官方网站已将数字加密货币作为一种投诉业务类别,其风险警示的代表就是比特币。

对我国区块链技术在金融业的发展应用而言,孙天琦表示,要尽快明确监管部门,组建既懂技术,又懂金融的团队,及时掌握技术的发展,围绕市场准入标准、微观审慎监管、行为监管与消费者保护、行业技术标准、行业自律体系等等,建立工作框架。在行为监管与消费者保护方面,重点是透明度建设,保护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纠错和追偿机制等等。

孙天琦提示要清楚地认识区块链技术的优势和性能瓶颈。“客观上讲,金融业传统技术的中心化账本,权威化、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的中介优势也是非常非常强的。区块链技术有其优势,也有其劣势。未来应该是区块链技术和传统技术竞争中发展,最终再达到一个均衡点。”

“现在不要过度炒作,不要给人以区块链包打一切、推倒重来的错觉。10年后我们观察,区块链技术与传统技术初步的均衡点到底在哪里。”孙天琦表示。

G20数字普惠金融的启发

刚刚结束的G20杭州峰会其一大成果是审议通过了数字普惠金融的“国际公约”——《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下称“高级原则”),这一成果被外界称作是全球数字普惠金融的行动指引。

孙天琦的另一个身份正是“高级原则”具体工作组的中方牵头人——2016年G20普惠金融合作伙伴(GPFI)中方主席。现场的演讲中,他给参会的嘉宾以及媒体们讲述了“高级原则”主要框架以及背后的逻辑。


“从全球来看,这是国际社会首次在该领域推出高级别的指引性文件,其理念对区块链技术的监管有很大启发意义。”孙天琦表示。

他指出,2016年推出这一“高级原则”有三大背景。根据世界银行对普通老百姓享受基础金融服务他们一直在做的跟踪监测。统计显示,2011年到2014年全球共有7亿成年人首次获得了基础的金融服务账户。但直到2014年仍有20亿成年人无法获得基础的金融服务,主要在非洲和亚洲,而 20亿人中有15亿由于没有官方的身份,无法进行身份确认,从而无法享受基础的社会服务,尤其是基础的金融服务。

这是制定“高级原则”的第一大背景。

第二个背景是随着近年来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非常迅速地发展,出现了金融和科技融合的趋势。数字金融、金融科技(Fin-tech)体现了金融与科技的不断融合,涵盖了传统金融的数字化、移动化以及新兴的互联网金融等领域。数字金融具备共享、便捷、低成本、低门槛的特点,在普惠金融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并在中国、印度、巴西、肯尼亚等国家发展出了很好的商业模式。

第三个背景是中国近年来数字金融的快速发展和应用,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很多国家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私人部门及业界的认可。我们有非常有价值的经验,也有非常有价值的教训。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最近几年从国家层面也非常重视数字金融发展。

在这几大背景下,中国作为G20主席国提出制定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的时候,得到了G20各成员和各个国际组织的大力支持。

八条“高级原则”

具体来看,“高级原则”包含8项原则,66条行动建议。孙天琦在现场一一详解了原则、行动建议以及背后的逻辑。

第一原则是倡导利用数字技术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促进政府部门和业界的有效对话和合作是本条原则讨论过程中的重点之一。”孙天琦说。

第二原则是平衡创新和风险。孙天琦指出,结合很多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如何在支持数字普惠金融创新的同时,严格防范风险,是讨论中的一个焦点。第三原则是为数字普惠金融提供恰当的法律和监管环境。

孙天琦介绍,数字环境下金融监管能力是否跟得上和监管资源的充足性是讨论过程中的一个重点。所以原则三的行动建议提出“提升数字普惠金融法律和监管框架中的监管者能力,使其能更好地理解数字技术,并且鼓励根据需要利用数字技术改进监管者的监管流程和能力”。

第四原则是扩展数字金融服务基础设施。第五原则是采取尽责的数字金融措施保护消费者。第六原则是重视消费者数字技术知识和金融知识的普及。孙天琦指出:“高级原则讨论过程中,代表们也担心数字环境下,由于‘数字鸿沟’的存在,可能会使弱势群体获得的金融服务与高收入群体的差距反而扩大,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是讨论的一个重点”。

原则七是促进数字金融服务的客户身份识别。“‘高级原则’共8条,身份识别独立为一条,足显其重要性。工作组在华盛顿讨论时取得的一致意见是,身份识别是数字金融服务的起点。”孙天琦说。

原则八是监测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主要是建立数据库和统计指标体系,以给监管部门制定监管政策,给私人部门开发相关的普惠金融产品提供支撑。

“杭州领导人峰会后,G20发布了《杭州行动计划》,其中的普惠金融部分对落实高级原则提出了要求。”孙天琦指出。

孙天琦指出,和区块链技术一样,切忌炒作“数字金融”概念,关键是采取行动,把高级原则的要求比如保护个人金融信息等落到实处,不是落到嘴上、微信上、电视上。取得一点成绩不要太高调,还是要看到我们与发达国家在技术层面上较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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